郁阳摇摇头,“尚未订亲,一般来说,我们的婚事到了弱冠才定下来也是常有之事。我如今跟着先生在外求学,应该不会这么快的。” “这样啊……”张小英若有所思。 “师父不必担心,对我来说,无论是谁嫁给我,我都会以礼相待……师父,我想去做某些事,那么就势必有些事无法周全,比如我不可能像青林哥他们这样,身边只有妻子。”郁阳望着张小英。 张小英笑着拍拍他肩膀,“我知道,身不由己,为师也没有要你必须要听什么大道理,我只是教你医术的,至于其他的我不会干涉。当然,你真要去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想我还是会站在师父的立场上尽力劝阻你。” “师父若是早生几年,或者是没在平安镇这种小地方,想必会有很多大户人家求娶。”郁阳开起张小英的玩笑。 张小英白了他一眼,“男人有什么好的?要是我男人还活着?你以为你能拜我为师?这个家轮到我说话?别天真了,你是男人,你比我更清楚男人想什么。” “师父行得正坐得端,师爹要真是还在,也不会不听师父的话。”郁阳道,“只是,师父这般优秀出色的人,总会有别的人欣赏,要真有师父心仪的,也不妨再成婚一次。” 张小英:“……你是觉得,为师一定要嫁人?” “不不不,我从未有这种想法,只是师父都关心徒弟婚事了,徒弟也该过问一下师父的情感。”郁阳忍住笑意。 张小英嫌弃地摆摆手,“滚回去睡觉,大半夜的不要气我。” 要不是这会儿许家的人都睡了,郁阳还真会笑出声来。 他心情极好地回房。 张小英翻了个白眼。 徒弟跟便宜儿子一样,都是来气人的。 …… 一转眼五天过去。 骆元青的恢复得七七八八了,只要再好好休养就没什么大碍。 而沈书文不再痛之后,剩下的就是吃药将结石排出来。 至于酒坊,图纸已经没有什么可修改的,赵平川好好盯着就行,而银子也当着众人的面交给了赵平川,让赵平川自己来用这笔钱。 裴兆麟和阿浅跟郁阳一道回去,王嘉则留下来,一方面教孩子们习武,一方面也盯着外头的人是否打建酒坊银子的主意。 刘芳是仵作,也有些医术在,张小英去京城这段时间,交代她注意林氏的情况。 张小英他们是在夜里出发。 郁阳给她安排了舒适又宽敞的马车。 不过,前世虽然环境恶劣,但是论交通还是远比大梁好的。 再舒适的马车也会颠簸,大半个晚上下来,张小英觉得自己骨头都要散架了。 明明身体素质已经上去,还是架不住这道上的坑坑洼洼。 张小英强烈抗议:“马车不适合我,让我骑马。” “师父,骑马也辛苦……” “总比在马车好。” “可是师父会骑马不?” “阿阳,你这就小看我了!骑马而已,我还学不会?”张小英不高兴,“你这是瞧不起你师父知道吗?” 郁阳忙道:“不是,师父我并非这个意思,眼下也没有合适的马儿。这些马都认主,只怕师父上来会将师父撂下去。” 张小英并不信邪。 更何况,她馋骏马好久了。 谁不喜欢策马奔腾,潇潇洒洒? 郁阳安排的时间充足,耽误一两天其实也不碍事。 既然张小英想学骑马,只能让她学了。 自己的师父,难不成连骑马都不行? 只是,郁阳没想到,张小英根本不用他教,自己上马后,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将准备暴躁的马安抚住了,不过短短一刻钟的时间,她居然就轻轻松松地跑了起来。 郁阳:“……!!!” 要知道,当初他学骑马的时候也是被夸奖天才的,可跟张小英比起起来,是在差远了。 张小英见他们没跟上来,勒住马儿回头看着郁阳和裴兆麟,“你们两个还发什么愣,不会连我这个新手都追不上吧?那我可不太愿意承认你们是我徒弟了!” 郁阳和裴兆麟相视一眼,笑着打马追上去。 “小舅舅,我也要骑马呜呜呜……”阿浅在后面拼命呼喊。 然而,被无视得很彻底。 阿浅只能认命地坐回马车去。 谁让她怕自己小舅舅呢?biqubao.com “师父,你这骑术可以啊,居然连这马都能驯服?”裴兆麟惊叹。 张小英笑::“那是自然,也不看看你师父是谁?” 事实上,是张小英用精神力镇压了马,才让马乖乖听话的。 这招在她前世经常用来对付那些低级变异动物。 而现在的马只是普通动物,怎么可能反抗得了她的精神力。 “我本以为师父需要一两天才能学会,是我低估师父了。”郁阳笑道,“此行一路回京,若是快马加鞭日夜兼程,需要十多天,若是照我们现在这样的速度,需要大半个月。不过,我们的时间有余,不必着急赶路。” “早些去吧,我的身子骨能承受,就是不知道你们行不行!”张小英挑眉。 “那肯定行啊!”裴兆麟高声道,“我们这么年轻都比不过师父的话,那还了得?” “既然如此,那就早些回京!”郁阳说完,扬鞭策马,很快就跑出了一大段距离。 张小英和裴兆麟见状,也追了上去。 只有可怜的阿浅,被马车颠得到了客栈的时候都差点吐了。 在她的要求下,郁阳同意了她也骑马的要求。 之后,郁阳又安排了几个人扮成他们的样子放慢速度,而他们四人则乔装暗暗加快回京的速度。 因为长公主的病,张小英这一路上也没怎么关心风土人情。 只是每到一处城池,他们就稍作逗留,让张小英采买一些长公主可能用到的药材。 就这样,十四天后,张小英一行人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京城。 巍峨的城门,古朴大气。 看着排队入城的百姓,张小英切实感受到古代国都的繁荣。 “不愧是京城啊!”张小英感叹,“人真的好多哦!” 但郁阳却微微皱眉,神色有些不对,低低说了一句,“不应该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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