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听到楚瑜然这么说,小红斗志昂扬,结果被他爸爸一句话就打回解放前。 “爸爸,我长大之后要去当兵的事,您之前不是已经同意了吗?您作为一个大人,怎么能说话不算话?” “我上次答应是因为我以为你认清了现实,你会有你的小底线,但我没想到你竟然这么舔,你倒是没去跟小天争你大伯的赡养权,但你也没有在正确的方向跟他卷。” “我是要跟他争兵王,又不是长大后要跟他争老婆,我这方向还不正确啊?”小红为自己解释了一句。 “这个我赞同老三的话,而且刚才大姑姑电话里想要转达的重点明明是在爸爸身上,大伯的意思是要从小培养老三,这不就是爸爸的责任吗? 您要是把他往歪了教,那他长大了,跟小天比还有什么竞争力?大伯可是会言传身教的。”小东这时候开口说道。 “就是说呢,古有名言子不教,父之过……”小红也跟着喃喃地说道。 “言传身教?” 听到这四个字,秦见御的眉头皱的老紧。 “他以后想当兵,请问我现在要怎么个言传身教法?他蛙跳一百,我先两百,他哑铃上下来一来,我都得先练到像举着玩? 这些个身体机能我十几、二十几的时候都没有被开发出来,我如今三十多了,为了他以后能当兵,我去玩这个命?逆子们,你们老爸我不年轻了。 我从小到大的运动量就那样了,你们知道突然过量运动会导致什么吗?肌溶解听过没有?会猝死知不知道?按照特种兵的那套跟你练一练,你们以后想见我也只能是去坟头见了。 谢小红,什么仇什么怨啊?我可是你亲爹,为了你的梦想,废了你亲爹,你于心何忍?” 秦见御说完之后,在小东和小红看不见的角落,点了一下小方,小方立马说道:“是,爸爸说得对,都说了拼爹不如拼自己,爸爸言传身教了那是爸爸的功劳,若是我们全家懒散的情况下,你都能自律,那老三你是出淤泥而不染啊,惊天一朵好莲花啊!” “说我是莲花,也不像是什么好话。”小红吐槽了一句之后,很是担忧的说道,“我距离军区远,训练的条件,硬件没有软件也没有,我也是想为爸爸您争光心切,起点不同,怕日后落的太多。” “基因听过没有?有我的基因在,你再差能差到哪儿?小天,好好一孩子被战君临孕育出来,那他体内就沾染了莽夫基因,你用你的小脑子跟他那个小莽夫比,你能输?” “爸爸说的有道理,咱们爸爸聪明绝顶,身为他的儿子,我们怎么能输呢?”小方也说道。 “多说无益,我去锻炼了,大伯能给我们战家光宗耀祖,我也能耀祖光宗。” 说完小红就跑去了院子,那个架势像是要把一百公斤的哑铃给举过头顶。 “他都耀祖光宗去了,你们两个也努力去吧。”秦见御说完,先对着小东说道,“你,回房间多看点书,争取长大之后做一个伟大的教育家,虽然你改变不了我,但爸爸还是希望你能用你的语言去改变世界。” “那小方呢?”小东反问,“我去读书,老三去锻炼,小方要跟您出去偷着吃火锅吗?” “胡说八道,我都说了三个孩子我一碗水端平,我怎么可能只带小方出去一个人出去偷吃?” “是,爸爸最公平了,哪次你们惹爸爸生气,爸爸骂你们的时候没带上我?我只是小肚子里撑船,我没计较,对吧,爸爸?” “是,我二儿子所言极是。” 小东好踌躇的一个叹气,对着小方说道:“老二,爸爸刚说完的一句话,我觉得挺适合送给你的,哈士奇不是狼,舔狗上不了炕,我觉得你还是自己多努力,别总想着讨好爸爸,因为我们爸爸反复无常,别你讨好到最后一无所有。” 这是在骂谁呢? “战砚礼!” 秦见御刚要发作,小东速度极快地撒腿就跑。 其实他爸爸不爱锻炼,不爱运动也挺好的,至少在要追着打他的时候追不上。 “爸爸不生气。”小方连忙拉住了秦见御,“您放心,我努力,我一定努力,我会努力向他们证明我不仅会当好一只小舔狗,还会在各种项目上争上游。” 秦见御长舒了一口气,拍了拍小方的脑袋:“很好,你说当初你妈要是只生你一个,我多省心啊,怎么就好端端地又在肚子分泌出了那两个小毒瘤?” 小方就只是陪笑,得罪他大哥和老三的话他是不会说的。 “哎,也是我乌鸦嘴,这辈子没有闺女命啊。” “没事,爸爸,您要是想把我当女儿养,我也不介意,为了能让您儿女双全,我的性别在您的认知里没有那么重要。” 听完小方这话,秦见御忍不住哈哈大笑了出来,要不说不管是谁,都喜欢拍自己马屁的人呢? 这小嘴一张,巴巴一说,搞得他心花怒放,怎么能不欢喜? 难得被他二儿子哄得心情好了,坐在庭院里喝着茶,看着小三玩命的在练,心情真是好。 拿出手机来刷刷刷,突然就看到了靳林风发的朋友圈。 【马上就要当外公了,紧张又欢喜!】 靳林风也是真的把萧天若当亲女儿了,自从怀孕他干爹就一直在那里照顾。 这萧天若一卸货,他干爹不得跟他亲爹一样常年拴在那里看孩子了? “谁要当外公了?”小方看到这朋友圈,很八卦心的问。 “我干爹,你干爷。” “我干爷不是跟我亲爷在一个地方吗?那咱们收拾行李去吧?又有人要生孩子了!” 秦见御连忙拉住了小方,解释道:“儿子,咱们家有自己的生活,不是谁家生孩子咱们都得去产房贺一贺。 你干爷的继女生娃,咱还不至于立马飞走,等满月宴的时候再看看去不去。” “啊?”小方听到这里好失望,“不去啊?我喜欢看小孩子出生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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