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现在这么春风得意,你可一定要小心,别再吃了他的亏。”邵修连忙叮嘱。 “放心吧,我会小心的,等周末的时候我过去找你。” “这次你确实要来找我了,这个星期天小天满月,我们两个去凑个热闹。” “小天满月?”听到此萧天若忙问,“那我们需要什么礼物呢?你在军区不方便,我去准备。” “不用,这个首长特别交代的,不收任何礼物和礼金,这次满月宴都是首长家的亲戚,军区的战友,就是薛司令一家会去,还有我们三个,其他的都不宴请,首长说了,谁带了礼物去就直接不让进了,心意到了就好。” “这样啊,那军区就是薛司令一家,还有你们三个去,那也是好大面子了。”萧天若说道。 “是啊,薛司令是不用说了,首长从小就跟着他,杨上校和顾中校也是跟了首长十多年,我呢,真是走了狗屎运。” “你是千里马,战军长是伯乐,你怎么可能只是走了狗屎运?” 听到萧天若这话,邵修笑了笑,说道:“那好吧,那星期五晚上我等你。” “好。” 萧天若挂断电话后,又拿出手机,打开手机相册,看了看那些孩子们的照片。 她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这个特别不喜欢孩子的人变得喜欢孩子,再变得向往有自己的孩子。 想到此她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今早上她用验孕棒验了一次,并没有怀孕。 按理说如果那次成功了,现在可以验出来才对,难道是没有怀上? 一想到这里,萧天若还真是失落,但不甘心,次日一早她又用验孕棒验了一次,结果还是一道杠。 萧天若倒吸了口气,那看来就真的没有怀上,还要继续努力才好。 萧天若调整了一下心情,吃了早饭,准备出门上门,这时候手机来了推送新闻,她便看了一眼。 「惠众电子于今日正式更名为普越电子,惠众正式成为历史。」 惠众彻底更名为普越了? 想来还真是挺唏嘘的,惠众是吕众和金毓慧夫妻两个多年打拼出来的,结果随着两人的前后离世,惠众也跟着他们走了。 尤其是金毓慧,那么能干的一个女总裁,最终被自己的情人算计,被下毒惨死,死后,尸首未寒,又被独生女低价卖了公司。 那么辉煌的一生,最后狼狈收场,也真的是死不瞑目。 看到这新闻,孟昶还真是开心,对于这次更名还要开一个发布会,助理已经将发布会上他穿的衣服给准备好了,一身高定。 在发布会上孟昶还真是神采奕奕,对记者的提问回答的也是相当得体,直到被问到了蒲雪的问题,他的表情才稍微有那么一点点不自然,但也是旁人看不出来的程度。 “请问孟总,现在普越的第一股东是谁?是您还是您太太?” “是我太太。” “既然您太太作为普越的第一股东,今日的发布会为什么没见她出席?” “只是一个公司更名的发布会,并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事件,我可以全权代表,就不需要我太太亲自出面了。” “也就是说,虽然您太太是公司的第一股东,但现在公司上下事宜都是由您做主是吗?” “也不能这么说,具体要看是什么事情?小事情我可以自己做主,但大事上都是由我们两个商量着来,再者我们夫妻一体,也早就有了夫妻之间的默契,很多事情不用说到明面上,在心里就已经想法一致了。” “那孟总跟您太太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对吗?” “那是当然,可以说没有我太太也就没有我今日的一切,我特别感激我太太,我也很爱我的太太。” 孟昶这话说的特别真诚的样子,他就是要做出这个样子来,那等以后蒲雪艾滋病发,再暴露出她那些淫乱之事,他才能收获一众同情票。 这个发布会萧天若也不想看,偏偏一直在推,她就点开看了,看完之后她真是沉默良久。 明明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但在媒体前还要表现出他爱她的样子,夫妻做到这份上也真是够可悲的。 萧天若关上了手机,她就多余看他的新闻,浪费时间! 开完了新闻发布会回到公司之后的孟昶,也是忍不住地看起了回放,对于今天他的表现他是相当的满意。 “恭喜啊,孟总,现在您已经成功了一半了。”孙黎到了他的办公室后说道。 是啊,只能说是成功了一半,只等哪天蒲雪死了,他让公司改姓了孟那才是真正的成功。 “你现在来公司没问题吗?蒲雪怎么样了?” “她现在在医院,医生已经诊断出她得的是艾滋,但她不相信,要求医生再给她重新做检查,在医院闹了好久,折腾的没力气了,她现在睡了。” “不相信?”听到这三个字孟昶笑了,“不相信就让她继续再做检查,就算做一万次结果也还是那样,她这就叫自食其果,我倒是真要谢谢她淫乱成性,要不然我还真是想不出到底要怎么除掉她。” “对,那个毒妇完全就是个冷血动物,对谁都没有一丝感情,像她这种人还真是不好对付,她这也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罢了,真是活该!” 听到孙黎这么说,孟昶忍不住地笑,然后看了看时间,说道:“虽然那个女人让人恶心,毕竟还是我老婆,我去医院看看她。” “好,但她现在是艾滋病毒携带者,您一定要小心,别被传染了才好。” “我知道。” 也幸好现在天气凉了,他可以穿的厚一些,带上口罩、手套,可以把自己武装的很严实。 只要确保自己身上不受伤不流血,确保不跟她发生关系,他就不会被传染。 说着孟昶就往外走,可刚走到公司的一楼大厅,就被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人给拦下了。 “孟总,好久不见了。” 听到这个声音,孟昶当即一个激灵,再看向她的脸,不由紧张的心跳加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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