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天城之中,还是喜气洋洋,太子加冠礼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这太子大婚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了,按道理来说,这两个盛况相隔不会超过十天。 所以这应天城的百姓是天天把日子当做年来过,家家户户都拿出了,过年的时候才会挂出来的红灯笼,每天吃饭之前都要放上一挂爆竹,好像只有噼里啪啦的声音,再加上那股淡淡的硝烟味才能表达心中的喜悦。 这就是中原神州的人,高兴的时候一定少不了这几声响,所以这应天城之中也是整日硝烟弥漫,但哪怕朱标作为皇帝,也不能心生厌烦,哪怕是他作为皇帝,也不能不把天下百姓的心思当回事儿。 至于应天城当中那些说放爆竹有碍观瞻的,也就早早的被朱标廷杖伺候了,他们的理由很奇葩,说那玩意儿有味道,有硝烟的味道…… 这一下子都把朱标给说乐了,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开口说道。 “怎么?你那么圣人吗?这全天下那么多人,就非得委屈自家百姓吗?” “就算这天空上的味道难闻,朕也会想其他的办法,管一管别人,而不是只会窝里横,好像他娘的这天下破破烂烂,就你在这里缝缝补补一样,显着你了!!” “这玩意儿是老祖宗那里传下来的,几千年都能放,就到你这儿放不得了!?” “黑州那些个野猴子天天烧野草烧森林什么都烧,甚至那露天的煤矿都被他们点燃了取暖,你去管他们吧,那里的味道难闻!” 果不其然,那个多嘴的官员被发配了黑洲,让他教那些野猴子圣人之道,教那些野猴子衣冠整齐。 从此以后这应天城中就没有人说什么了,但是这百姓也争气,知道把大街上收拾的干干净净,毕竟这中原的百姓最知道好歹,皇帝护着他们,他们就护着皇帝,如果说皇帝不护着他们,那他们可就要起来造反了…… 这造反起家的朱元璋,自然对这件事情无比重视,所以小时候就对朱标潜移默化的影响,现在朱标也是很重视,不仅在于自家老爹的影响,也在于自己特殊的身份,他明白,遇到一个放屁都管的朝廷有多么难受,百姓们的心里有多少牢骚,所以他才会尽量少干那些招人烦的事儿! 鞭炮声阵阵,应天城的天空湛蓝无比。 养心殿之中。 朱标施施然的坐在自己的宝座上,这些天朝堂的事务很多,所以他这中午饭也就凑合凑合了,龙案上放着四菜一汤,这对于一个皇帝来说已经是简朴的不成样子。 随手夹起几根香菜,朱标美滋滋的品尝了一下,惬意的摇了摇头。 “这香菜可真的是人间美味,怎么可能有人不爱吃……” “真是不理解……” 饭桌上的菜叫老虎菜,听说这菜的起源还跟自家老爹有点关系,但是不可否认,这个菜朱标很爱吃,还特意告诉做饭的厨子香菜的嫩根一定要放在里面!这玩意儿用调料泡透了,简直就是给肉都不换的好东西。 一边看奏章,一边吃东西,这对于朱家的皇帝来说,不算什么稀奇事儿,但是很快,朱标的脸色就阴沉了起来。 “这是一些什么玩意儿!?这衙门的捕快上门抓人,让一个开锁的工匠去帮忙,结果这打开锁以后,屋里面炸了,官差都得了赏钱,得了抚恤,人家工匠却白死了,这是一群什么倒霉东西!” 朱标这些日子派出去的锦衣卫还真是有用,不仅清查了火耗一案,而且这民间的冤假错案也揪出来不少! 这些玩意儿都一桩桩一件件的放到了朱标面前,朱标看的是越来越生气,随手放下筷子,拿起钢笔在奏章上写道。 “把负责这件事的倒霉玩意塞到当年的那个屋子里,全都给朕炸了!” “就放三十斤黄火药吧,他们要是能活下来,就算他们命大,活不下来就算了……” “那为帝国捐躯的工匠,一定要好好抚恤他的家人,否则的话谁愿意给朝廷出力?从朕的府库之中拿出两千块龙钱,原籍划分耕地五十亩!” 写完这些,朱标还感觉有点不出气,随手捏起来一个香菜嫩根扔在嘴里,继续在奏章上写道,“好好查一查,是不是朝廷的抚恤被盘剥,事情一旦属实斩立决!” 放下奏章朱标有些气闷,如今派人下去一清查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大明盛世,还有这么多不平的事情。 这种事情防不胜防,平时还好,一万个大明百姓有一个被难为的,皇帝没当回事儿,百姓也没当回事儿,但是这种东西就怕多,或者是怕天灾人祸。 到了那个时候,一桩桩一件件的不平事就都会蹦出来,百姓们保卫帝国的时候就会含糊!朱标作为皇帝,也不能现在用人,现在给人家灌鸡汤画大饼吧?所以说这事儿还得平时做好…… 想到这里,朱标开口说道。 “三宝啊……” 旁边伺候的郑和立刻低眉顺眼的来到了朱标身旁,“陛下有何吩咐……” 朱标拿着钢笔沉吟片刻。 “成立一个巡查司,由皇宫大内当中的收养孤儿负责,每年开春的时候抽签决定他们去哪里巡查,巡查之后让他们回到皇宫之中,和朕说当地的民间之事!” “三宝你就负责训练他们,在命大内打造一批金牌,巡查司金牌帝国上下畅通无阻!” 郑和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但很快就面露难色。 “陛下,大内之中收养的孤儿都是御林军的备选,如果一下子派出太多,到时候御林军青黄不接……” 朱标一听这话摆了摆手。 “没什么的,把之前没选上的再弄进一批来就是了,朕不需要那么多人保护,这大明帝国四海承平就没有人敢把朕怎么样,如果这大明帝国不平事太多,整个帝国风雨飘摇,哪怕有百万铁骑保护朕也没用……” 郑和的脸上闪过了一丝钦佩之色,“陛下真乃千百年不出一个的圣主明君……” 朱标无奈的摆了摆手。 “怎么你也学会拍马屁了呢,太子加冠礼的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曹国公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对于这种重要的事情,郑和自然如数家珍,微微躬了躬身子。 “陛下放心,曹国公的船队今天晚上就会到达应天京郊码头,因为拉回来的银钱太多,所以这一路上速度很慢……” “太子殿下冠礼用度都已经准备妥当……” 这主仆二人的话音还没有落,外边就响起了自家老爹粗犷的声音。 “标儿!标儿!你在这弄啥呢?” “快跟咱去一趟宁寿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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