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楚歌?” 李景隆的脸色有些迷惑,但马上就反应了过来,有些哭笑不得的开口说道。 “你怎么和那孔大圣人犯一样的毛病,那些土人根本就没有所谓家乡的意识,对他们说那些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解缙摇了摇头,“不不不,此四面楚歌非彼四面楚歌……” 李景隆的嘴角抽了抽,从牙缝里挤出来几个字,“说人话……” 解缙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尴尬之意,但紧接着又信心十足的开口说道,“曹国公,你猜那叛军将领敢不敢对他手下的人说,如今已然天花横行……” 李景隆的眼神之中闪过了一道冷芒。 “应该是没有,就凭这不要命攻城的架势,叛军的统帅肯定知道,但是下边的人可未必有数,那同时打的好主意,趁着现在人还能动,能死多少死多少,如果攻破了城,在城里抢到了相应草药,还能活下一小部分,如果继续这么磨蹭下去,那些叛军一个都活不了!” 对于天花的威力,大明高层都是心中有数,当年的南沙群岛收复起来可是兵不血刃,比任何一场仗打的都轻松,但是后来陛下好像有些顾忌,并没有反复使用这种方法。 但是这次实在是没办法,毕竟不能任由那些土著拖垮帝国的财政。 解缙哈哈一笑,“咱们手下的这些信徒,和土著军队都沾亲带故的,现在让他们跑进营地之中,好好的告诉他们真相,你猜那些怕死的土著会怎么办?” 李景隆微微点了点头,装模作样的开口说道,只不过这次说的不是方言,而是旁边酋长能听懂的官话。 “往圣仁慈,不忍心看那些羔羊继续在迷途之中慢慢失去性命,所以一定要让他们知道真相,一定要让他们知道,咱们这里可以抵御神罚,可以让他们活着,就算是他们罪孽深重,也可以让他们下辈子投生大明,投生天国……” 这段话旁边的酋长还有一大帮土人都是听明白了,眼神之中立刻闪烁着泪珠,在他们看来,这圣人简直就是太仁慈了,十死无生的天罚,他都能出手相救! 相比于之前他们所信奉的神灵,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酋长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圣人,我们愿意把真相告诉他们,我们一定不会让那些叛徒继续蒙骗我们的同胞!!” 解缙微微点了点头,朗声开口说的,“已经全部躲过神罚的人就不要再去了,他们已经功德圆满,其他身上还有反应的,就去做这桩善事吧,相信他们也会得到救赎!” 看到这圣人竟然想的如此周到,土著们连忙重重的磕了几个响头,满脸神圣的去传递消息。 不一会儿的功夫,这树林之中就响起了山呼海啸的万岁声,虽然这语调有些奇怪,但还是能听得清楚他们说的是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数千人密密麻麻的走出了丛林,就这么手挽着手,向叛军的军营走着过去。 此时此刻,叛军营地后方,他们的统帅就在这大帐篷当中,所以他们一点都不敢有纰漏,端着火枪四处张望。 好几个士兵都无精打采的,身上也都起了红疹子,看起来十分恐怖,他们有的人已经想到了神罚,但是却不敢说出口,毕竟这种事情他们都干过无数遍! 只要得了神罚,对于他们来说,活埋是最好的出路,其他的出路就是活活烧死,这两条路显然他们都不是很喜欢,所以都不敢说出来,同时心里还有一丝丝小幻想……biqubao.com 那就是他们得的只是一些普通的皮肤病,并不是那让人谈之色变的神罚! 侥幸心理,无论是在大明百姓的身上,还是在土人的身上,都有体现。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的丛林之中,忽然传出了动静,一排排的身影由远及近,慢慢的在树林前方现身。 “敌袭!!” 刺耳的嘶吼声传遍了整个防线,不得不说,这叛军的战斗力其实还是不错的,毕竟被大明军队调教了这么长时间,虽然没有学到大明军队的精气神,但是这一般的战斗素养还是有的。 拒马路障飞快的堵住了所有的出入口,所有人枪上膛刀出鞘,眼神之中杀气腾腾。 哪怕是刚才无精打采的叛军,此时也是强打起了精神,因为他们心中都有数,一旦打起仗来,督战队友一定会在他们身后,到时候只要稍微有些松懈,背后就可能挨皮鞭! 只要有跑的意思,那就一定会挨黑枪! “前边是什么人!!军营重地!擅闯者死!” 一个叛军百夫长,威风凛凛的大喝道,但是他的声音却有些中气不足,从他领口露出来的红水泡来看,他现在过得也不怎么舒服,只是强忍着而已。 前方的队伍并没有停止,仿佛没有看到那些明晃晃的刺刀火器,手挽着手往前走,甚至还唱起了歌。 这是他们共同的家乡民谣,很多叛军听到这首歌曲之后,都下意识的放下了枪。 那百夫长面色阴沉,手持皮鞭,噼里啪啦的抽打的几个放下枪的叛军,恶狠狠的警告道。 “废物!你难道不知道战场上枪就是你的生命吗!?你难道不知道这枪比你的命还金贵吗!是谁给你的勇气让你把它扔在了地上!!” “百夫长,刚才我好像听到了咱们部落的歌声……” 那叛军十分委屈,指着前方神情,有些激动的开口说道。 那百夫长也微微一愣,侧耳往前听,这叛军的管理体系,一直都是沿用着明军定下的那一套,基本上就是哪个部落来参军,谁带头来参军的,带来一百个人,你就是百夫长带来一千个人你就是千夫长。 这样方便管理,虽然有些隐患,但总比出乱子要强。 这丛林当中每个部落的语言都不通,信仰不同,语言不通,再加上蛮荒血腥,打乱重新分配极容易出乱子,还不如自己管自己的人,各个百人队千人队之间还可以相互掣肘。 所以这百夫长和下边的那些兵都是一个部落来的。 两个人的侧耳倾听,最后演变成了一个百人队的侧耳倾听,听着听着,很多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喜色。 但即便是这样,那百夫长还是很快的反应了过来,大声喊道,“都拿起枪,咱们不再是丛林当中生活的低等人,咱们是拿着枪的高等人,不可能听他们的,也不要留恋过去丛林的生活!” 不得不说,这明军洗脑还是很成功的! 从心里往外把拿枪的和丛林里的土人分成了两个部分。 歌声越来越高,他们渐渐的看清了人影,黑压压的一片,所有人手挽着手。 那百夫长的眼神之中闪过了一道寒光,枪口火光一闪,一颗子弹就打在了他们面前。 “你们就是刚才逃跑的炮灰吧,看在是同族的份上,你们乖乖回来,用自己的勇气去证明你们不是懦夫,本百夫长可以在千夫长那里求情,饶你们一命!” 那百夫长的脸上带着严重的倨傲,可就在这个时候,手挽手的队伍里忽然响起了一声喝骂。 “你们还装什么犊子!身上长的都是神罚的水泡,没有圣人的庇佑,你们全得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5_145188/68907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