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余芳姜的房间。 左景殊一边四处打量,一边问余芳姜: “小姜,常氏可能很霸道,可我看你们兄妹俩并不怕她,你们说打就打。” 余芳姜解释道:“常氏在我们家,怎么说呢,她是蛮横,为所欲为,不过却是在我们允许的范围内。 超出这个范围,我们也要是管的。 我们容忍她,都是为了我舅舅。 我舅舅对我们兄妹很好,我们不想他为难,平时对常氏就多有忍让。 常氏虽然看着挺厉害,却是个蠢的,很好对付,就是不太长记性。 上次打她,是因为她踩到了我和我大哥的底限了。 我大哥婚姻不幸福,就希望我和我小哥能幸福如意。 常氏没安好心,怂恿我娘,想把我嫁给那么两个人,我和大哥都很生气,这才打了她。 常氏挺喜欢我大哥的,一般情况下,她把我大哥惹急了,我大哥打她骂她,她都忍了。 上次的事情,也不是她回家告状,是她的一个丫头无意中说出去的。” “那你大哥不是很委屈?” 余芳姜笑了:“常氏不能生养,我大哥纳了个良妾,和我大哥感情很好。 他们已经有两个儿子了,记在常氏名下,就是嫡子。” 左景殊明白了,想想常氏其实也挺可怜的。 “小姜,你说你小哥身体不好,可我看他没啥毛病啊。 我哥他们锻炼身体的时候,他也参加了啊。” 余芳姜笑了:“我小哥的身体应该是完全好了,这都要感谢伍沫。 我家人被我小哥吓怕了,就不敢让他做剧烈的运动。 没想到,他跟着伍沫东跑西颠的,身体倒强壮起来了。 为了防止万一,我哥出门,我还是不太放心,就经常跟着。” “你们兄妹的感情真好。” “是啊,我们是双胞胎啊。对了,我有东西送你。” 余芳姜说完,打开柜子,拿出一个包裹: “我收了你的链子,我送你一双靴子吧。本来这双靴子就是给你做的,是我在楚姨那里画的样子。 为了感谢你让我们兄妹在你家读书,还把书借给我们看。” 左景殊看了看脚上的靴子,这还是李小花给她做的呢。 唉,也不知道李小花现在怎么样了?她是个聪明的丫头,相信她现在应该过得很好。 左景殊打开余芳姜递来的包裹,里边是一双深灰色的皮靴子,料子好,做得很结实也很漂亮。 主要是样式美观大气,适合她穿男装的时候穿。 “我很喜欢,谢谢你小姜。” “嘿嘿,你喜欢就好。楚姨说,你不喜欢做针线,以后我再给你做几双。” “那我就等着了。” 左景殊拿着靴子离开余家,回家把靴子给她娘楚氏看。 楚氏笑了:“原来小姜是给你做的呀,她的手艺是真的好,听说跟宫里的嬷嬷学过呢。” 左景殊看了楚氏一眼: “娘,你好像很喜欢小姜啊?” “是啊,这孩子聪明漂亮,做事得体,嘴还甜。” 那就好。 …… “小沫沫,咱们这是去哪里啊?” 左景让一边走一边问伍沫。 他读书读得好好的,被伍沫拉了出来,说是领他玩儿去。 马上要考皇家书院了,左景让不想浪费时间,就想认真读书。 伍沫说,是左景恭叫他把左景让拉出来休息一下的,因为左景让最近读书太拼了。 余仲炎也凑上来问: “老沫,快说,咱们干吗去?我可是好久好久没跟着你出来玩了。” 余仲炎身后的余芳姜,也看向伍沫。 余仲炎现在出门,余芳姜还是会跟着。 她和余仲炎说好了,过些日子东太医回京,请东太医给余仲炎看看。 如果东太医说没问题,她就不会再跟着余仲炎了。 伍沫也不卖关子了: “小炎,最近你去过四芳园没有啊?” 余仲炎摇头。 伍沫看了左景让一眼: “四芳园里现在可是有很多好玩的地方,作为京城人,你都没玩过,是不是很掉份儿?”
余仲炎不以为意地说道: “能有啥好玩的,不过是些花花草草的,再好看我也没兴趣。” “错!” 伍沫说给余仲炎听: “在盛开着荷花的荷花塘里泛舟,你知道是什么心情吗? 大热的天儿,在竹林里荡秋千,你玩过吗? 你知道围棋象棋和扑克怎么玩吗? 你知道在放了冰盆的小竹楼上读书,吃饭,是啥感觉吗?” 别说是余仲炎,就是左景让,也被伍沫说的这些给吸引住了: “小沫沫,今天咱们就去玩这些吗?” “是啊,如果时间来得及,咱们就都玩一遍。不过,荷园实在是太大了,一天恐怕玩不过来。” 左景让想像了一下,一天都玩不完,这得多大的地方啊? 看到左景让和余仲炎兄妹很有兴趣的样子,伍沫很有成就感。 他知道左景殊是没腾出时间,否则肯定会带着他们去玩的。那里,可是她的地盘儿。 为了给左景让一个意外的惊喜,他没有告诉左景让,四芳园是左景殊的。 一个小厮跑了过来,对伍沫说道: “少爷,表少爷从老家来了,夫人叫你马上回家。” 伍沫看了看左景让三人,有些不好意思。自己把他们带出来,却要半路上回家。 左景让一挥手:“有事你就先回去吧,我们随便逛一会儿,就回家了。” 伍沫有些抱歉地跟着小厮走了。 左景让对余仲炎说道: “小沫沫提到的四芳园,你应该知道在哪里吧?要不,咱们自己去?” “我知道在哪里,我带你去。” “好。” 左景让和余仲炎余芳姜,就向四芳园去了。 三人经过一条有些僻静的街道时,和一伙儿人相遇了。 就因为遇到了这伙儿人,左景殊心中最大的问题解决了。 因为,她要有亲嫂子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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