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很可惜,如果我不把林飞放出来的话,他早就死了,诗音也是我的人了。” “那四爷是要放弃这一段仇恨吗?” “李寻欢只要有一天不死,我就不会放弃这一段仇恨,仙儿你愿意帮我复仇吗?” “四爷,我的命都是你救的,你说什么我都愿意帮你。” “谢谢你仙儿,只要你愿意帮我,我的大仇一定能够得报。” “李寻欢同样也羞辱了我,这个仇我一定会找他报。” 龙啸云说动了林仙儿以后他就带着林仙儿来到了自己的书房。 百晓生等人已经坐在那里了,龙啸云拉着林仙儿坐在了桌子前,很严肃的说道:“仙儿已经答应帮我们报仇,百晓生,你有什么计划尽管说。”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就开门见山了。我想让林仙儿和上官飞好好的谈一谈。” 龙啸云疑惑的问道:“为什么要找上官飞?” “上官飞可是上官金虹的独子。武功虽然不高,但是他却是咱们复仇的关键人物。” “你想让仙儿做什么?” “让林仙儿接近上官飞,通过上官飞了解上官金虹的一举一动。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上官金虹和林飞李寻欢产生正面冲突,借助上官金虹的手,除去李寻欢和林飞。” 龙啸云认真的想了之后道:“百晓生,你的意思我明白,就是用美人计先让林仙儿掌控上官飞的一举一动,然后再了解上官金虹的一举一动,咱们在中间挑起上官金虹和李寻欢之间的矛盾,我说的对不对?” “现在除了上官金虹,谁还能杀了李寻欢和林飞?” “你说的不错,仙儿,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如果你不愿意做这件事的话,我可以让其她人代替你。” “四爷我本来很想帮你复仇,可是现在恐怕不行了。” “你刚刚不是说愿意帮我吗?现在为什么又不愿意了?” “如果你们让我做其它的事,我还可以答应你们,可是这件事我做不了。” “为什么?” “四爷你应该明白,我和你有过两次夫妻之实,说不定我已经怀上了你的孩子。再说了,我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上官飞未必能看上我。” 龙啸云思索片刻说道:“百晓生,我看咱们还是另选她人,你觉得如何?” 百晓生摇摇头。 “此事必须得林姑娘去办。上官妃和上官金虹父子都不是善茬。他们对女人的要求非常高。放眼整个江湖,除了林姑娘有这样的姿色,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会引起上官父子的注意。” “你刚才也听到了,现在有可能会怀我的孩子。” “我当然听到了,所以我已经为她准备了一包药,只要她把这包药吃下去,不管她有没有怀孕,孩子总是不会生下来的。” 林仙儿看到那一包药之后,非常担心的说道:“四爷你对他们说一下,我不能吃这一包药。如果我真的怀孕了,我希望把孩子生下来。” “百晓生,她肚子里怀的可是我的孩子。” “龙四爷,俗话说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再说了,她肚子里有没有孩子谁也不知道。为了复仇,四爷您就牺牲一下林仙儿吧!” 龙啸云咬咬牙说道:“仙儿,你还是把那一包药吃了吧!” “四爷,你真的忍心打掉咱们的孩子?” “你刚刚不是也说了吗?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怀孕。所以这一包药你吃下去,不管你有没有怀孕,你现在是不能要孩子的。” 百晓生继续说道:“龙四爷,林仙儿,其实有一个真相,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们。我觉得是时候对你们说了。龙四爷和林仙儿第1次是在春风得意楼。那一次龙四爷吃了一粒药丸,我说的对不对?” 龙啸云没有否认。 “那一次是林飞逼我吃的。” “那一粒药丸对男人的危害非常大,服下那一粒药丸,生下的孩子就是畸形的。所以不管林仙儿有没有怀孕,她这个孩子都不能要。” “仙儿你就听百晓生的,把这些包药服下吧,咱们的仇还没有报,所以一切只能推后。” “龙四爷,既然你这么说的话,我就把这一包药吃下去了。” 桌子上有温水,林仙儿将药倒在茶杯里面,一仰脖就喝光了。 喝光了那碗药以后林仙儿竟然流下了两行晶莹的泪水。 不管林仙儿多么的无情,多么的狠毒,但是她终究是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就有很多女人的共同点,她希望生下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这一碗药就等于是杀死了她未来的希望。 很快林仙儿就把无名的愤怒转移到了李寻欢的身上。 该死的李寻欢,如果你对我忠诚的话,我现在就是你的妻子,我愿意为你付出自己的一切,做一个贤妻良母,可是你是怎么对待我的?你羞辱了我,所以一切的仇我都会记在你的头上。 还有林诗音我恨你,要不是你的话李寻欢早就爱上我了,既生于何生亮? 林仙儿将所有的仇恨都算在了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头上,她决定用自己的美色去打动上官飞,还有上官金虹,让他们为自己报仇。 现在龙啸云又有了新的疑问。 “百晓生,有个问题不知道你想过没有,我们在金州城,离京城还有很远,就算云王在京城,一手遮天,上官金虹在京城富可敌国,但是他们要对付金州城的李寻欢,那就鞭长莫及了。” “龙四爷不用担心,关于这个问题我已经想好了,李寻欢和林飞不是在金州吗?咱们可以把他们调到京城。” “你说的好听,他们在金州城生活的好好的,怎么会陪你们去京城?” “这个其实很简单。我知道李寻欢非常受皇太后器重。皇太后的女婿已经被云王的人抓了起来,现在生死不明。我会派人在皇太后的耳边说一些好话,皇太后必定会把希望寄托在李寻欢的身上。李寻欢接到皇太后的请求以后,必定会赶往京城。李寻欢去了京城,林诗音林飞,天机老人一定会去。这些人到了京城,那就是云王口中的肥肉,云王想什么时候吃这一口肥肉,他就可以吃到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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