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林我先走一步了。” 陈百翔抓着缰绳,对旁边的谭勇林大喊一声。 双腿用力一夹,身下的马儿高亢的叫了一声。 速度陡然加快,立刻就超越了谭永林。 长长的山坡,十几匹马争先恐后。 戴墨镜的谢老先生做惯了大哥大,怎能忍受屈居人后。 连续夹着马肚子,催促身下的马儿跑的更快一点。 这匹马儿来到江澈这里之后,长期吃着富含灵气的牧草。 身体素质得到了极大的加强,长长的上坡对它们而言丝毫不费力。 跑起来风驰电掣,让马背上的一众富豪兴奋的嗷嗷嗷叫唤。 十几分钟后,马尔开始来到山坡中上段,马儿渐渐开始气喘吁吁起来。 “谢大哥,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陈百翔不愧是马痴,挑选的马儿耐力出奇的好。 在奔跑中,陈百翔调整气息和加速频率。 逐渐熟悉了身下马儿的节奏,两人配合的越来越默契。 经过热身之后,陈百翔一马当先赶超了一个又一个香江富豪。 众人见到陈百翔开始冲刺了,也全都跟着一起冲刺。 这个时候,马儿的差距逐渐显露出来。 谢老先生等人,挑选的马匹都是肌肉突出,爆发力强的马匹。 一开始的时候确实遥遥领先,但是在中后段之后就出现了体力不支的情况。 谭永林和陈百翔等人挑选的是身高矮一点的马匹,四肢粗大健壮。 耐力十足,经过热身之后,表现更加喜人。 陈百翔对这匹马非常满意,这样的惊人的耐力和速度完全可以去香江参加比赛了。 “好伙伴,加油,你是最棒的。” “你要是赢了,我就跟江总提议送你去香江参加比赛。” 陈百翔蹲坐在马背上,兴奋的大声对马儿说道。 骑马才是男人应该玩的,感受着身下马儿强劲的爆发力。 简直让人热血沸腾。 一马当先的陈百翔非常兴奋,还回头朝后面挑衅诸位香江富豪。 身下的马儿好像是听懂了陈百翔的话一样。 再一次提升了速度,强力的推背感让陈百翔兴奋的叫了起来。 这匹普通的蒙马都有这样的身体素质。 他都不敢想,那匹完美的小马和枣红色的蒙马跑的该有多快? 几分钟后,陈百翔骑着棕色的马儿一举冲上了山顶。 兴奋陈百翔拉着马儿在山顶上转着圈欢呼。 谭永林谢老先生紧随其后冲上了山顶。 “哈哈哈哈,谢大哥,永林,……承让了。” 陈百翔兴奋的笑的满脸都是褶子,骑着马在几位富身边转来转去的炫耀。 看到他这个嘚瑟样,谭永林等人都牙酸不已。m.biqubao.com “百翔你个扑街别得意,这次算你走了狗屎运。” 谭永林很是不服气的吐槽了一句。 “哈哈哈,永林你这叫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我已经决了,这匹马我要送它去香江参加比赛。” 陈百翔说着喜爱的俯身抚摸着马儿的脑袋。 这个山坡虽然不是很陡峭,但是长度不小。 如此惊人的耐力,在湘江赛马圈那也是金牌马儿。 而且这匹马还是没有受过任何训练的马匹。 要是送到香江接受正规的训练,相信跑的会更快。 “百翔,你现在说这个有什用。” “想送它去参赛,也需要江总点头才行。” 谭永林也十分看好这匹马,能跑的这么快这么持久。 参赛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山人自有妙计,好了我们回去吧,别让江总久等。” 陈百翔说完调转马头就朝着马场跑去。 很快众人就重新回到了马场,一群富豪兴奋的跳下马。 “江生,这是古巴雪茄,来一根?” 谢老爷子回来,一伸手,助理立刻递上一根雪茄。 谢老爷子罕见的没有抽,而是递给了江澈。 “不好意思谢老先生,我从来不抽烟。”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诸位体验的怎么样?” 江澈摇摇头,推掉了谢老爷子的雪茄笑着问道。 “太好了,江总的马儿质量太高了。” “这些马匹的耐力都十分出色,稍加训练肯定都能成为金牌赛马。” “江总,这些普通马匹你有没有出售的打算?” 谢老先生对于江澈的推辞丝毫没有不愉快,很从容的自己点着抽了起来。 “是啊江总,就我刚刚骑的这匹马我非常喜欢。” “我愿意重金求购这匹马。” 历家大公子牵着马走过来,也跟着问道。 江澈看了一眼厉家的大公子,总感觉他的相貌跟某个人很像。 稍微想了想,江澈马上就想起来了。 “请问历飞宇跟你是什么关系?” 江澈看着厉家的历飞韬,突然问道。 “没想到江生居然还认识我弟弟?” “原来那家伙是你弟啊,看起来你们的家庭关系不是怎么和谐啊!” “平时是不是很缺乏沟通,连你弟弟得罪过我你都不知道。” “鉴于你弟弟的原因,我跟你很难有什么合作。” “厉先生,很抱歉,我只能请你离开这里了。” 历飞宇那家伙上次过来,财大气粗的差点要买下整个花溪村。 让自己给他打工,不得不说这家伙胆子是真的肥。 鉴于历飞宇那个纨绔的所作所为,江澈不希望跟香江历家有任何利益往来。 “江总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我跟历飞宇其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他从小飞扬跋扈惯了,如果有得罪江总的地方我代他向你道个歉。” “他的所作所为不代表我们厉家的意思,希望江总给我一个机会。” 历飞韬愣了一下,随即立刻跟江澈道歉。 经过他所收集到的信息来看,绿野集团未来的潜力无穷无尽。 坐拥如此之多的高产粮食,绿野集团未来肯定会成为全球最大的变异种子公司。 掌控着全球的粮食经济命脉。 这样一个神奇的公司,他们厉家说什么也要结交一番。 即使不能结交,也万万不能得罪。 反应过来的厉飞韬赶紧道歉,心里已经把历飞宇骂的狗血淋头了。 “抱歉厉先生,元宝送客。” 江澈摇摇头,冲元宝喊了一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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