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观一噎,视线落在不远处那抹苗条纤美的身影上,黑眸里闪过一抹志在必得的傲然。 “我和米粒心意相通,所以无需那些俗不可耐的表白。” 自家二哥还是一如自然的自傲啊。 陆筱小弯眼一笑,“二哥,我知道你优秀,可世界上优秀的男人太多啦!你以为米粒小时候说是你的小新娘,长大后就真是你的新娘子啦?” “男人不浪漫表白一下,就是块木头。哪个女人喜欢跟一块木头在一起的?反正我不喜欢!” 听到这话,陆承观心头不免有些打鼓。 可嘴上却依旧嫌弃出声。 “俗气。” “是是是,我俗气,我俗不可耐!” 陆筱小笑道:“不过二哥呀,我还是要说,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不听你妹言,吃亏在眼前哦!我等着你后悔。” 陆承观俊脸一黑,“少咒我!” 陆筱小朝他吐吐小粉舌,扮了个鬼脸。 “你们兄妹俩在聊什么?” 这时,打完电话的米粒走了过来。 她一副笑盈盈的样子。 一张带着点混血的精致小脸惊艳绝色。 陆筱小杏眸流转,揶揄道:“在聊一块无趣的木头。” “啊?”米粒一脸狐疑。 “没聊什么。” 陆承观轻咳一声,故作凶凶地瞪了自家妹妹一眼,没忘记刚刚的话题。 “你还没说,那个男人是谁?” 陆筱小:“……” 还问! 二哥这注意力也太难转移了。 这时,她有电话进来了。 “啊,我导师的电话,我先去接个电话,你们俩慢聊。” 陆承观眯了眯眼,看着比兔子还溜得快的二妹,若有所思。 这小妮子,难道真有喜欢的人了? 是谁? 到底是哪个臭男人,想拱走自家的大白菜! “二宝,你们刚刚在说什么男人?” 米粒好奇地问道。 “小小有喜欢的人了。”陆承观道。 “是吗?那个男人是谁啊,我们认识吗?”米粒眼前一亮,一脸八卦。 陆承观摇摇头,“没问出来,她嘴严得很。” 米粒笑道:“我想小小喜欢的男人,一定是个帅气又浪漫的男人。” 浪漫的男人? 陆承观想到了自家妹妹刚刚的浪漫之说,不禁多看了米粒一眼。 “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米粒分析道:“因为小小是学音乐的啊!这样的女孩自己就很富有诗情画意,喜欢的男人肯定也会是这一类型的。” 陆承观凝着她,问了一句,“你也喜欢浪漫的男人?” 米粒盯着他帅气的脸庞,漂亮的眸子一转。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浪漫呢?” 陆承观:“……” 他好像,一点都不浪漫。 从小到大脑子里都只有学习。 而现在,父亲又把他当成了陆氏集团的接班人培养。 更是早早地把无数的公司事务交给他来打理。 他没时间浪漫啊! 陆承观心头有些说不上来的感觉。 “那你觉不觉得我很无趣?” 米粒看他一眼,压下眼底的那一丝笑意。 “是有一点。” 是有一点! 她果然觉得自己不浪漫。 陆承观心头一沉。 所以,她不喜欢自己了? 看着眼前过分漂亮的女孩,陆承观动了动唇,有心想问她喜不喜欢自己。 可该死的自尊心又让他问不出口。 两人对视着,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 突然发现,两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已经有了细微的距离感? 他们似乎再没了小时候的那种亲密感。 她不会再二宝长二宝短的和自己絮叨身边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也没太多时间跟她掰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原来,这就是长大? 不! 这不是长大! 是他太自以为是了! 他以为眼前的女孩,从小就把自己当成他的小新娘,长大了也会永远待在自己身边。 却忘了,人心是最不可控的。 人会随着眼界的开阔,人生观价值观都会改变。 所以小时候的一句戏言,就只能是戏言了。 她不再是自己的小新娘了! 陆承观的心头莫名不是滋味。 “怎么啦?是不是因为我说你无趣,生气了?” 米粒见陆承观绷着一张俊脸不吭声,歪头娇笑。 “别气嘛,你再怎么无趣,也是我的好哥哥啊!” 好哥哥! 她,只把他当成哥哥啊! 陆承观的心蓦地一沉,俊脸一点点变得难看。 看着女孩笑盈盈的模样,他深吸口气,点点头。 “你也十八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也刚拿到手。等上了大学,如果交个不无趣的男朋友,别忘了让我这个无趣的好哥哥帮你掌掌眼!” 骄傲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在她面前失态。 陆承风咬牙切齿的说完,转身朝几个朋友走去。 看着他挺拔俊逸的背影,米粒漂亮的大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 某人生气了呢! 是因为她说他无趣,还是叫他哥哥呢? 唔,直觉是后者。 要是某人不想只做她哥哥,那倒是有点行动呀! 瞧瞧大哥对甜甜姐多温柔体贴? 她也好想要这样的爱情呢! 庄园的后花园。 陆筱小接着导师的电话。 “小小,电视台邀请青年歌手王铮下个月去参加一档综艺节目。学校帮我们音乐系申请了一个演出机会,去帮王铮伴奏。” “你是我的得意门生,我向王铮推荐了你,明天你来趟学校,和王铮见个面吧。” 听到这话,陆筱小心头一阵雀跃。 要她去帮王铮伴奏啊! 这是今年听到的最让她开心的事情啦。 “好的,老师明天见!” 挂了电话,陆筱小看着手机屏幕,清亮的水眸划过一丝笑意。 她翻出一个微信头像,发了一句话过去。 “有好事怎么不跟我说呢?” 没错,她和王铮几年前就认识了。 如今的王铮是炙手可热的当红男歌星。 而他之所以会踏入音乐圈,完全是因为她的慧眼识珠。 五年前,王铮才十八岁,却因为家境贫寒,高中毕业后就没再继续深造。 而是背着一把吉它,在酒吧驻唱,在夜市摊卖唱。 当时的她也才刚初中毕业。 父母陪着她出去旅游,在a市逛古街的时候,碰到了正在弹唱的王铮。 她第一耳听到王铮的声音,就被他的歌喉给打动了。 王铮的声线很动听,声音里带着一丝淡淡的忧伤。 很有特色。 而且他的人也长得很清秀。 所以她当场就跟父母提议,让陆氏旗下的传媒公司签了王铮。 她的建议,父母也很给面子的没有反对。 等回去后,父亲就让下面的人找到了王铮,让他签进了陆氏传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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