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承风朝来人看去,发现是约他的朋友过来了。 他勾了勾唇角,“你怎么才到?” “我早到了,刚刚去上了趟洗手间。” 杨帆扫了眼宁简,饶有兴趣地对宋承风道:“承风,原来你爱慕我表姐啊?” 他表姐? 宋承风一愣,暂时没理会他的揶揄。 “她是你表姐?” “是啊,如假包换。” 杨帆笑了声,随后看向宁简,“表姐,好久不见。” 宁简上下打量了他一下,“杨帆,原来是你啊。” “是我,我刚回国不久。”杨帆道。 他们两人的母亲是表姐妹关系,不过不是很近的表姐妹。 所以除了重要节日会有走动,平时联系不算多。 “杨帆,你和宋医生是朋友?”宁简问道。 “是啊,承风是我师哥,我回国准备成立实验室,正想邀请他加盟呢。”杨帆解释了一句。 宁简点点头,看向宋承风,“宋医生,刚刚谢谢你啊。” “不客气,就当还你的救命之情了。”宋承风道。 杨帆看看这又看看那,戏谑一笑:“承风,你不是爱慕我表姐吗?你们别那么生分,表姐,坐下聊。” 他不由分说把宁简拉到了座位上坐下。 宋承风轻咳一声,“杨帆,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刚刚那个男人太过分了,刚好我又欠了宁警官两个人情,所以才用那种方式替她出口气的。” 闻言,宁简扬了扬眉,“宋医生,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没那么脆弱。” 刚刚听到他那句,他爱慕她,她还被吓了一跳。 不过后来她很快想明白,他是在替自己撑场面。 怕自己被男人嫌弃的自尊心上过不去。 这男人还挺仗义的。 不过她可不是一般的弱女子,会因为别人的几句话而自怨自艾。 “那算我自作主张了。” 宋承风其实冲动完后就后悔了。 见宁简现在又一副不用你好心解围的样子,他在心里暗骂了自己一声。 他真是吃饱了撑的,怎么就说出爱慕她的话来了? 真的是多管闲事多吃屁! “宋医生,你一直挺喜欢自作主张的。” 宁简想到了之前在渔村,这个男人一直自作主张,非要按着他的意思来替她治疗,意味深长的说一句。 宋承风一噎,“我有吗?” 宁简:“你没有吗?” 宋承风:“肯定没有啊。” 宁简:“肯定有啊!” 一旁的杨帆快被这两人的有啊没的绕晕了。 “哎哎,打住打住,我们边吃边聊可以吗?” 两人停下,宁简看了眼有些生气的宋承风,笑道:“行,宋医生点菜吧,这顿我请,就当感谢你刚刚替我出头了。” “不必,我说了,就当还你人情。” 宋承风有些郁闷,语气也没好到哪里去。 宁简笑道:“生气了?宋医生,你是男人不是?别那么小肚鸡肠啊。” 宋承风一噎,有些无语。 “我说宁警官,我自认为我的脾气还算温和,肚量也挺大的,怎么到你嘴里,我就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男人呢?” 宁简有些想笑,继续逗他,“宋医生,你的自我感觉还挺好啊!” 宋承风要憋屈死了,他看向一旁的杨帆,“杨帆,你觉得我脾气不好吗?” 杨帆一边翻看着菜谱,一边正饶有兴趣地听两人斗嘴,闻言,他轻咳一声,开始装聋作哑。 “啊,你们刚刚说什么?我没听见,我正点菜呢!” 宋承风瞪着他,一副气到快要暴走的样子。 宁简忍不住又笑了,随后她正了正色道:“宋医生,不用怀疑,你不是自我感觉良好,你确实很优秀。你不但医术精湛,人品也很杰出。” 宋承风原本心里快憋屈死了,闻言倒是愣了一下。 他抬眸,触到宁简真诚的目光,倒不像是在开玩笑。 莫名的,有点不好意思。 从小到大他一直与人为善,很少与人起冲突。 更别说会和一个女人起冲突了。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和她碰在一起,他总忍不住会和她吵嘴。 宋承风轻咳一声,“那什么,宁警官,感谢你的两次救命之情,今天这顿还是我请吧。” “不用,这顿还是我来请吧。” 宁简道:“要不是你医术精湛,我大概早就去见阎王了。” 宋承风:“你不用跟我客气,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宁简:“那保家卫国还是警察的职责呢。” 宋承风无语:“你就不能别跟我犟嘴吗?” 宁简一脸无辜:“我哪里跟你犟了?” 眼看着两人又要针锋相对起来,杨帆连忙道:“停停停,你们两个都不许跟我抢,今天这顿我来请客。” 他这样说了,两人这才闭了麦。 杨帆点了几个菜,随后把菜单递给宁简。 “表姐,你再点几个菜吧。” 宁简把菜单推向宋承风:“我什么都吃的,你还是让宋医生点吧。” 宋承风看她一眼,“宁警官,我怎么感觉你在内涵我挑剔呢?” 宁简扬了扬眉,揶揄道:“宋医生,你有点敏感了。” 宋承风动了动唇,想问她是不是内涵自己不够大气? 一旁的杨帆轻咳一声,把菜单又往他跟前推了推,“承风,我快饿死了,快点菜吧。” 乖乖,这两个人简直就是对欢喜冤家啊! 有意思! “我去趟洗手间。”宁简见宋承风低头点菜了,起身道。 “好。” 杨帆看着她走远,问宋承风。 “你们俩到底什么情况?看起来挺有戏啊!” 宋承风加了两个菜,瞥了他一眼,“别瞎说,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不是,我们俩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只是见过几面,误打误撞地帮过彼此而已。 “承风,你不会还想着你的初恋吧?”杨帆试探了一句。 他们俩的关系还不错。 所以他已经知道,宋承风的初恋结婚了。 而且嫁的还是顶级豪门。 虽然他没搞清楚两人之间出了什么问题,但还是感觉挺遗憾的。 毕竟当时宋承风和他的初恋有多相爱,他作为朋友都看在眼里。 宋承风脸上的笑意微敛,拿起水杯喝了口水,没有作声。 他想忘记她的,可是真的太难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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