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男人居然把大部分家产给了原配,让她陪他白手起家! 凭什么? 如果要白手起家,她干嘛找他? 找年轻俊美的同龄少年郎不香吗? 可之前为了勾住他,她的清白已经给了他。 而且大家都知道他们是真爱了。 如果与他分手,她很难再找到更好的了。 既然他之前能白手起家,说明他的能力是很强的。 那她就暂且忍耐一段时间。 如果在短时间之内,他能创造出巨大财富,那她就继续跟着他。 如果不能,那她只能换男人了。 女人的青春也就这么几年。 以她的姿色,就算名声不好,趁年轻再找个有钱男人并不难。 实在不行,哪怕找个老头子也行。 反正可以偷偷摸摸养小白脸的嘛。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没钱的两个人在一起,既不能吃山珍海味,也不能穿绫罗绸缎了,甚至连下人的工钱都付不出来了。 最后,他们只好遣散下人,过普通人的生活了。 这在田富贵看来不算什么。 想当初,他与沈云珠就是这么过来的。 周氏却受不了了。 连个侍候的人都没有,这么大一个院子要打扫,还要做饭刷锅洗完洗衣服,那么多家务活谁干? 田富贵是男子,这些家务活,都是默认让女子干的。 周氏从小到大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可田富贵却理直气壮地要求她干活。 不但要求她干家务活,连生意上的活也要她一起干。 这么干下去,不变成黄脸婆才怪。 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沈云珠那么苍老了,就是这么熬老的。 等女人熬老了,男人有钱了,女人也就可以成下堂妇了。 周氏觉得,沈云珠的今天,就是她的明天。 再这么熬下去,就算创业成功了,她的美貌也是护不住了。 女人没了美貌,分分钟就会被男人抛弃,沈云珠就是前车之鉴。 她不能傻乎乎地熬下去! 周氏一顿子委屈,田富贵就更委屈了。 明明是她说,很遗憾没能陪他白手起家。 如果有机会,她肯定会比沈云珠做得更好。 结果呢?就这? 别说生意上的活了,就连家务活,她都做不好。 想当初,沈氏一个人揽下所有家务,在生意上也是忙里忙外,而且她还有四个孩子要照顾教导,孩子们一个个都教导得非常好,儿子们读书读得好,女儿也很会做生意。 那么多事,沈氏一个人全都做了。 她不但做得好,还从来不曾抱怨过一句。 轮到周氏,活没干多少,还一脸委屈,好似他亏待了她似的。 是谁说要陪他白手起家的? 敢情真如沈氏所言,她图的是他的钱? 没了钱,他们之间的遮羞布就彻底撕开了,露出赤果果的真相。 两人心中都很不满。 曾经的恩爱,被现实磨损得所剩无几。 一开始,他们之间还有新鲜感,爱情的保质期还没过,彼此还能容忍。 但随着时间流逝,爱情的保质期转瞬即逝,生活上的各种摩擦不断,彼此就忍无可忍了。 再加上,偷情总是快活的。 特别是,有原配这个催化剂在,简直不要太刺激哦。 但自从原配大大方方将男人让出去后,原本偷偷摸摸的两人,就再也不需要偷偷摸摸了,而是成了光明正大。 光明正大哪能跟偷偷摸摸比呢? 他们之间的刺激很快就没了。 没了刺激,他们之间的爱情也就变得平凡了,再也不像之前那般让人血脉喷张了。 根据阮青瑶之前的预测,这对狗男女,一年半载之后就会把他们之间的爱情消磨光。 然而现实却比阮青瑶想象的要短得多。 自从沈云珠搬离田宅后,就一直在等男人的和离书。 可左等右等,男人就是不送和离书过来。 她也没主动索要。 刚搬离时,她还没放下田富贵,并没打算真的和离。 她只是听司徒二小姐的话,暂时离开一段时间,让两个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的人,能有内斗的机会。 否则,只要她存在,那两人,就永远有她这个外敌在,就会拳头一致对外,内部矛盾也就不会爆发了。 没了外敌,内部矛盾才能彻底爆发。 事情比司徒二小姐预料得还要顺利。 以前两人在一起,田富贵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 如今她搬离了,他反倒隔三差五过去看望她和孩子们。 短短一个月时间,他就把周氏给赶出家门了。 别说给她正妻之位了,连个妾室之位都没给。 然而,也是这短短一个月时间,沈云珠的心境却有了巨大变化。 正如阮青瑶所说,曾经最想和离的田富贵不想和离了,而曾经最不想和离的沈云珠,却犹豫了。 没有男人的日子,她睡得特别香,日子过得无忧无虑特别爽。 以前,她夜夜失眠,担心男人又被狐狸精勾走,恨男人无情无义,恨狐狸精不要脸。 自从离开男人后,眼不见为净。 索性把男人送出去了,也就不用像防贼一样防着他了。 谁知不到一个月,他竟回来了。 她爽歪歪的日子还没过够呢。 她又花了十两金跑来找阮青瑶支招。 阮青瑶让她先不必理会他。 先好好减肥,提升自己的身材和颜值。 对男人,也不必事事都听他的,更不必掏心掏肺。 有一句话说的好: 深情从来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为什么男人会沉迷于外面的狐狸精? 说到底,就是一个套路。 老婆再好,看久了也就腻了。 女人把男人宠上天,男人觉得没挑战性了。 外面的女人,固然有一些年轻貌美的狐狸精,但也有一些,长得明显不如原配好看,可男人照样会被那些女人迷住,说到底,就是因为人家有手段。 很多时候,原配会败在狐狸精手里,不是因为不够爱,而是因为爱得太深。 因为爱得太深,所以就会完美避开一些最好用的套路。 比如说,若即若离。 再比如说,好好爱自己,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提升自己。 得益于阮青瑶的指点,沈云珠大彻大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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