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楚念欢还在发愣,阮青瑶轻笑着提醒: “走吧,该布局捉奸了。” 楚念欢这才回过神来,咬着后槽牙道: “忘恩负义的狗东西,这一次,母亲再怎么怜惜他们,也定会将他们赶出府去了吧?” 之前赵家兄妹虽然名声尽毁,但他们并没有伤害到楚念欢,所以,小周氏对他们还有亲情,狠不下心赶他们走。 若是陈牧和赵香儿的事情败露,那情况可就大不一样了。 陈牧是楚念欢的未婚夫。 吃卫国公府的,喝卫国公府的,最后却勾引卫国公府的姑爷,就凭这一点,足够触怒小周氏。 万事俱备,只差捉奸。 都说家丑不能外扬,可楚念欢却铁了心要将这家丑撕开来给人看。 她不但带上爹娘姨娘姨母丫鬟家丁,她还特意找了一群百姓围观。 地点当然不在卫国公府,而是在陈牧买的用来偷情的院子里。 一行众人赶到时,房间里战况激烈。 两人正快活得直上云霄,压根儿就没留意到外面的动静。 陈牧:“香儿,你真是越来越骚了,果然,男人一多,连床上功夫都变厉害了呢。” 赵香儿:“牧哥哥你怎么还在生气?我那是被人陷害的,我的心里只有你。倒是你,和楚念欢到哪一步了?她的床上功夫有我厉害吗?” 陈牧:“她那根木头,连摸都不让摸,无趣得很。真要娶了她,我可就惨了,跟睡死尸有什么两样?” 赵香儿:“话不能这么说,她长得也还行啊。” 陈牧:“长得再好也没用,不会讨好男人,还那么强势,哪个男人受得了她?提起她我就觉得恶心,咱别提她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咱好好快活......” “嘭——” 卫国公忍无可忍,一脚踹开房门。 两具激烈运动着的躯体就这样白花花地暴露在众人面前。 一见卫国公,陈牧显得瞬间偃旗息鼓,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重振雄风。 他连忙翻身而起,动作麻利地扯过床上的毛毯,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然后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卫国公面前,涕泪纵横地哭诉: “岳父大人饶命,是赵香儿那个贱蹄子勾引小婿的。岳父大人你也是男人,你一定能够理解小婿,小婿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啊。” 闻言,卫国公气得一脚将陈牧踢翻。 吃他的,喝他的,还敢背叛他女儿? 养了一群白眼狼! 白眼狼还理直气壮觉得自己没错! 卫国公气得险些双眼一翻晕死过去。 他虽然小妾一大群,可那也是有名有份纳进国公府的。 而且,他从不做忘恩负义之事。 陈牧拿什么跟他比? 还理解他?理解个屁! 忘恩负义的东西! 有本事自己支棱起来啊! 有本事堂堂正正纳妾啊! 当晚,卫国公做主,将大周氏,赵一鸣,赵香儿,陈牧,全部打包赶出卫国公府。 小周氏与大周氏断绝姐妹关系。 楚念欢与陈牧退婚。 卫国公府与这四人,再无半点关系。 消息一传开,京城百姓纷纷谴责这四人。 骂他们恬不知耻。 骂他们忘恩负义。 骂他们贪得无厌。 骂他们卑鄙恶毒。 四人住在陈牧之前买的那个院子里,靠着身边的一点积蓄过活,生活很是拮据。 豪宅没了,华服没了,燕窝没了。 往昔的尊荣也没了。 大周氏,陈牧,赵香儿,赵一鸣,如坠地狱。 还是爬不出来的那种。 当初在清芬楼,阮青瑶张扬而又泼辣。 如果换做寻常女子,肯定没男人敢对她有想法了。 可阮青瑶实在是太美了,哪怕明知道她带刺,也还是有不怕死的男人前赴后继惦记她。 而那些敢招惹她的男人,连她的头发丝都碰不到,还损失惨重。 自此,阮青瑶的凶名更盛。 贵女们私底下对她议论纷纷,觉得她太蠢,她这分明是在自毁名誉。 女子当以夫为天,姑娘家若是背负凶名,哪个男人还敢娶? 一个女人若是嫁不出去,这辈子也就完了。 就连楚念欢,都忍不住担忧起来,深怕阮青瑶真的嫁不出去。 她一脸不忿地道:“现在的人,都什么眼光啊?瑶儿你这么好,她们凭什么说你嫁不出去?我看她们是嫉妒你的美,恶意败坏你的名声!我这就去撕烂她们的嘴!” 阮青瑶含笑阻止她:“欢欢你别气,这原本就是我想达到的目的。大家都怕我,就不敢招惹我,我也就清静了。” 楚念欢抿唇,一脸不赞同地道: “可是,你凶名在外,会没男人敢娶你的。” 阮青瑶笑道:“我原本也没打算成亲。” 楚念欢双目圆睁,一脸震惊地道: “这怎么行?哪有女子不成亲的?更何况你长得这么美,不成亲岂不浪费?” 阮青瑶失笑: “你忘了?我手上有三千两,如今又在你这白吃白住,而且我还懂医术,懂经营,嫁人做什么?给自己添堵吗?” 楚念欢一愣,随即轻叹一声,点了点头道: “也是。嫁人后,你还得担心男人有没有在外偷吃。即便没有,兜里有几个铜板的男人,又有几个不纳妾?” “就说我吧,当初看上陈牧,不就是图他没钱纳妾吗?可最后,他比那些纳妾的男人更狠,他想谋财害命。” “有钱男人不能嫁,没钱男人也不能嫁,所以,还是不嫁的好。” 阮青瑶点头附和:“反正咱们都会赚钱,将来哪一天,若是想要男人了,大不了学男人那样,花钱养几个呗。” “哈哈哈哈。” 楚念欢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还养几个?瑶儿你野心不小。” 阮青瑶道:“男人有钱可以养一群女人,我有钱为什么不能养一群男人?” 楚念欢笑着打趣:“就你这模样,哪里需要花什么钱?你随便招招手,就一窝蜂男人扑过来了。” 阮青瑶凶名在外,直接影响到了卫国公府的声誉。 百姓们议论纷纷,说卫国公府识人不清。 之前养了一群白眼狼,如今又养了一个母夜叉。 楚念欢很不服气! 世上哪有这么美的母夜叉?! 他们分明是嫉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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