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主喜欢收集各种故事。 故事有真有假。 但即便是编造的,也大都基于现实。 别说位高权重的贵公子了,哪怕是寻常百姓,手上稍微有点银子,也是迫不及待养通房纳妾的。 七老八十还不死心呢。 像阿凛这般洁身自好之人,极其罕见。 更别说阿凛才貌双全了。 那些歪瓜裂枣都还养着一大把女人呢。 两相比较,愈发显得阿凛难能可贵。 也不知道将来阿凛会娶怎样的姑娘。 实在令人艳羡。 有珠玉在前,她哪里还看得上其他男人? 等过些年,阿凛成亲后,她就养几个漂亮的面首吧。 至于名声什么的,不重要。 男人养那么多女人,怎么不见他们名声不好? 瑶儿说的对,什么贞洁不贞洁的,那都是用来束缚女人的枷锁。 贞洁真要那么重要,怎么不见男人守身如玉? 反正这辈子,她是嫁不成自己所爱了。 等阿凛成亲后,她就彻底放飞自我。 就在七公主胡思乱想之际,君阡凛如山泉般清悦的嗓音响起: “守身,是相互的。我未来的妻子为我守身,我自然也要为我未来的妻子守身。我清清白白这么多年,不是为了给通房小妾糟蹋的。” “在我看来,通房小妾就不该存在。她们的存在,只会影响夫妻感情,导致后宅不宁。试想一下,如果我的妻子除了我,还有其他男人,我膈应不膈应?” “妻子若是爱我,必定会痛苦,我怎么舍得?妻子若是不在意通房小妾,那肯定也是不在意我,那我为何要娶?” “所以,我一直想不明白,这世间,为何会有通房小妾的存在?” “都说那是因为男人养着女人,所以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男人想怎样就怎样,女人只能乖乖听话。可据我所知,有些家族,是靠女人的嫁妆维系生活。” “用女人的嫁妆养通房小妾。吸女人的血,最后还看不起女人。” “我虽然也是男子,但我真心看不上那样的男人。” “别的男人怎样我管不了,但我至少可以管好自己。” “通房小妾,我这辈子都不会要。” 一番话,听得太后连连点头。 不愧是她的好孙儿。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这样的孙子,谁不想要? 都说凛儿冷漠清高,不近女色,不懂怜香惜玉。 可为什么要怜香惜玉呢? 那些女人,又不是他的妻子。 好端端的,他为何要怜惜她们? 她们是他祖宗吗?凭什么? 自己没手没脚不会自己怜惜自己吗? 这么好的美少年,也不知道将来要便宜哪个女人。 都说肥水不流外人田。 可惜,姝儿比凛儿年长,而且两人又是在同一个族谱上的堂姐弟,否则,她恨不得现在就给他俩赐婚。 可惜了。 七公主在心中轻叹一声。 都说年少时不能遇见太过惊艳的人,否则余生,就再也看不上其他人了。 她这辈子,再也遇不到像阿凛这般好的少年了。 就在这时,容帧容宴九公主带着容归快步走来。 九公主就是阮青玥这件事,只有她最亲近的几个人知晓,其他人全都不知,就连九公主的生母也不知晓,太后更是不得而知。 在他们眼中,九公主就是九公主。 她的样子容归,就是太后的外曾孙。 过来看望她这个外曾祖母,是再寻常不过的事。 年纪大的人,最是喜欢子孙绕膝。 太后也不例外。 容归今年四岁,最是好玩的年纪。 他一出现,太后也就无暇再去管孙辈们的婚事了。 太后抱着容归,心中很是欢喜。 不愧是她的外曾孙,长得真是好看。 与宸儿凛儿小时候一样好看。 只是,太后年纪大了,抱了一会,手臂就有些酸痛。 她放下容归,自嘲地笑了笑道: “老了,不中用了,这才抱了没多久,就抱不动咯。” 容归马上懂事地帮太后按摩手臂。 太后心情大好:“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她含笑望着容归道: “太奶奶没事,你和弟弟妹妹们玩去吧。” “归儿遵命。” 容归懂事地行了一礼,然后就找四胞胎玩去了。 太后一脸欣慰。 只是,在看到容宴时,她忍不住在心中叹气。 多好的孩子啊。 怎么就盯上瑶儿了呢? 瑶儿都已经给宸儿生了四胞胎了,容宴为何还不死心? 要是容宴喜欢的人是姝儿该有多好。 以前也没见容宴追着瑶儿跑啊? 怎么去了一趟邬州就成痴汉了?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偏偏感情这种事又没法劝。 若下旨让容宴娶姝儿,只会结仇。 自从四胞胎出生后,容宴就把归儿当工具人,打着带归儿看望弟弟妹妹的旗号,借机接近瑶儿。 真是让人头疼。 其实,太后是误会了。 容归不是工具人。 他是真心真意来找四宝玩的。 虽说是四胞胎,但脾性却各有不同。 大宝二宝是男孩,性格跟他们的爹宸王一个样,冷冰冰不讨喜,却又总能轻而易举吸引别人的目光。 三宝四宝是女孩,性格像她们的娘,可爱软萌爱笑,却又很有主见,古灵精怪。 特别是四宝,那双凤目像极了宸王,却又有着属于女子的柔魅,乌黑清透,天真无邪,看人时,特别专注,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你就是她的全世界。 第一次见四宝时,容归就被那双纯真无邪的眼睛给吸引住了。biqubao.com 这个妹妹,太可爱了,他喜欢。 自那以后,他一有空就要找四宝玩。 小孩子最是通灵性。 容归对自己好,四宝很快就感觉到了。 她胖乎乎白嫩嫩的小手抓着容归的衣袖不放,仰起一张纯真的小脸,咯咯咯笑个不停,口中甚至发出“咯咯咯”的声音,让人听了,感觉她在叫哥哥。 太后笑着打趣: “归儿,四宝好像很喜欢你,要不,让她给你做媳妇怎么样?” 容归白皙的小脸飞上一抹红晕,连耳尖也跟着染上一层绯红。 他一本正经地解释: “太奶奶,四宝是妹妹,是家里人,不可以做媳妇。否则,就是乱,乱什么来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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