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六七件灵器是什么概念呢,在大瀚城里,除了类似于秦家这样的巨头家族之外,一般的家族,能手握这么多的灵器,便已经是非常牛逼的了。 没错,这是一个顶尖级别家族的莫大底蕴。 至于那些普通家族,你别看有好几名灵境强者存在,但是这些“散修”,穷尽一生,估计也就只能凑齐一两件炼制灵器的材料而已。 最后能不能炼制成功,这还得要两说。 而像华夏人族所在的千岭山脉,那么多的灵境修士加在一块,都没有一件灵器,最后就算把他们所有人身上的材料,都给凑在一起,估计也就只能炼制一件灵器罢了。 “此宝竟然价值上千灵石!” 尉迟如风是真的没有想到。 他还以为这玩意根本不值钱呢,结果竟然价值上千灵石,着实是太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了。 姜云倒是有听魏无涯说过这血魂珠的价格,不过也就两三百啊,正常一件下品灵器的价儿而已,这怎么到了正派这里,直接翻了这么多倍。 对于此,离修是这么说的:“要不是那一场拍卖会的竞拍人,是一名落云宗的真传弟子,其他人都给些面子,此宝的价格,绝对还会更高,至于此物为何价值会如此巨大,很简单,因为正派修士,并不足矣将之炼制而出,也就只有那些魔道修士,才可将之进行炼制,属于魔门独有的特殊手段。” 这么一说的话,姜云瞬间明白了过来。 原来这玩意,是魔道的专利物品,正派无法进行炼制。 最后价格如此昂贵,倒也说的通了。 “姜云,此宝由于价格高昂,而我这一趟出门出的比较急,身上并没有足够的灵石进行支付,最后你若是对我放心的话,可将此宝暂时寄放在我这里,等到我返回大离皇宫,亦或者是返回落云宗将之进行拍卖,我再给予你报酬如何?” 毕竟是伍齐的徒弟,故而即便是身为皇子,落云宗的核心弟子,离修也没有显得那么太霸道,直接就让姜云一定要把这一枚血魂给他什么的。 上千灵石,这确实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就只是呢,姜云并不准备去要。 因为这钱拿的,可是相当相当的烫手。 这要是被人知道,他身上有这么多灵石的话,这怕不得要天天被一群灵境修士给惦记着。 除此之外,姜云也早有一个大的打算,就只是呢,一直没有钱去进行实施。 现在有钱了,而且也有人了,这绝对得要把它给办了啊。 “离师兄,想必您也应该听说过,我所在的华夏人族吧。” 离修点了点头:“听伍师叔说起过,据说就在离这不远的千岭山脉里面。” 姜云:“对比大瀚城,千岭山脉就好比那荒山野岭,而对比更上一级的郡城,千岭山脉,估计连那荒山野岭都不算,那就更不用说,大离王朝最最繁华与核心的皇城了,所以我早有一个宏大志愿,那就是当我发达起来的时候,我一定得要帮助我的氏族,找到一个更好、更大,也是更安全的栖息之地,否则在千岭山脉那样的荒山野岭里,离师兄你恐怕是不知道,每天十二个时辰,不分昼夜,天天都需要人进行巡逻防卫,所有的族人,天天都笼罩在随时随地要被那些魔兽给袭击的恐惧之中,所以这一枚血魂珠,我想将之赠送给离师兄您,然后想借助离师兄您皇子的身份,看看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为我华夏人族,寻找一个新的栖息住所。” 除了想帮助华夏人族,找个全新的居住地之外,姜云将这一枚血魂珠赠送给离修,也是因为他是一名皇子的缘故。 到时候有这么一位皇子,还更是落云宗的弟子做靠山,试问整个大离王朝,还有谁敢对他华夏人族怎样。 “直接……送我?” 姜云的这一举措,直接都打了离修一个措手不及。 因为这可不是什么装饰珠子,而是一枚可以让人死而复生,价值上千块灵石的血魂珠! 除此之外,离修也很惊叹姜云的不忘初心,自己发达了,竟然还想带着自己的氏族,一起一飞冲天。 最后不谈其他,就这做法,便很值得他离修去尊敬。 因为有好多人,在踏上修仙一途之后,便会斩断什么凡尘,然后一心去进行求道。 这看似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一想,你丫的不就是不想管你的那些穷酸亲戚,穷酸族人了么。 最后要是这些穷酸亲戚,穷酸族人,在你成长起来之前,并没有帮助过你什么的话,那自然是没什么。 反之,你这不就是那忘恩负义么。 虽然道理离修都懂,但是真要到离修去做选择的话,他肯定也会选择自己爽,不会像姜云这样,去带着族人们一起去飞。 对于此,姜云只想说,或许这,就是那华夏人吧。 这就好像地球上的太空电影似的,老外拍的都是什么一个主角,在地球毁灭之前,历经千难万阻,最终带着几个幸存者,开着飞船什么的逃离了地球。 但是轮到华夏人去拍这类型的电影呢,华夏人是将整个地球给救下,然后带着所有人,一起流浪地球。 而这,便就是一个种族,独有的伟大之处。 注意了,这不是一个人的伟大之处,而是一个种族的伟大之处! 一旁,尉迟如风在听完姜云的话后,立马想到了一个地方。 与此同时,他也知道,离修离开大离王朝那么久,对大离王朝里面的各种事务,肯定也不怎么了解。 所以这时候的他,一定得要挺身而出,为离修出谋划策。 除此之外,这也绝对是一次,与姜云进行交好的机会。 最后,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这个忙,根本不需要他去掏钱你知道么。 到时候直接以离修的名字去进行报销,试问这谁敢不批。 也就是拿着别人的钱,去搞自己的人情世故,这想想都觉得很爆赚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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