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7开始_第994章 最喜欢热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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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下了省道,过了桥,进入去余家岭的那条土道。
  这条路虽然还没有铺上沥青。
  但经过了平整,上面撒上了一层碎石子,比上次来的时候好走多了。
  路边堆着一些水泥、白灰等建筑材料,看来准备修这条路了。
  当初易飞只提出修去后山山洞那条路。
  没想到,县府准备把这条路也修了。
  易府长还是能做事的。
  路东边是一排排整齐的半沉式香菇大棚。
  六百多亩的平地占了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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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三分之二的土地种了小麦。
  今年年底之前,这里将要建满大棚。
  有人影在大棚间走动,过了年,菌棒便运了过来,算算时间也有一个月了。
  张老师打电话说过,香菇大棚运转正常。
  这时节,温度、湿度都非常好控制。
  张老师和孙波他们在这,有菌棒,种出香菇没有任何难度。
  路西是西岭。
  山上的杂草、乱树已经清理干净。
  有村民正在山上移载培育金银花树苗。
  种好的树苗远看有一尺来高,今年应该能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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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地另一边的东岭也种满了金银花树。
  易飞对余家岭基地的建高进度还是很满意。
  余二狗功不可没。
  车子向前开。
  易飞老远就看到村口高高的拉着一条横幅。
  红底白字。
  走近了,才看到上面写着:欢迎集团公司领导莅临余家岭基地参观指导。
  字幅很好,很官方。
  横幅下面站着几十人。
  看到易飞的车驶来,人群有人开始挥手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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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橙子觉得丽飞公司的人都把她当成小妹妹。
  而章氏的人对她像小公主。
  小橙子喜欢做妹妹,不喜欢做小公主。
  “那橙子你得努力了。”
  苗惠昕笑道:“丽飞公司的现任总经理郑总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丽飞公司的储备力量里还有一个全华夏学习都能排在前列的江晓寒和周晓。我能看出,江晓寒学习好,还能学以致用,丽飞公司加以培养的话,将来成就不可限量。”
  她吃饭的时候注意过那些孩子。
  从他们的聊天中,她感觉到江晓寒是最优秀的。
  最难能可贵的是她不是书呆子,处理事情稳重大方而不失灵活。
  当然,于苗苗也不错。
  其它孩子学习是不错,但能不能将来在大公司独挡一面还得看以后发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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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于苗苗是天生的领导者。
  江晓寒就是天生的管理者。
  “江晓寒要读研、读博,还要出国留学,她成才要在十年以后。”
  赵丽丽说道:“等她学业有成,她和郑韵搭档,丽飞公司在未来几十年无忧。”
  她是懒,也不懂管理。
  但她认人极准。
  郑韵管理是四平八稳,面面俱到,不愧是丽飞大管家。
  但决策时缺乏果断。
  江晓寒不一样。
  这孩子文文静静的,但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正好和郑韵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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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飞说道:“江晓寒学业有成,是否回丽飞公司,全凭她自愿,其它人也一样,凭江晓寒的能力,就是自己创建个公司,也能经营的有声有色,如果她和丽飞公司在同一行业内竞争,将是丽飞公司的大敌。”
  卖游戏机的时候,她想出的那一招通过朋友一层层卖出去,看着简单吧。
  但在这个年代,有几个能想出那招。
  她的学习总结写得有条有理。
  善于总结的人,做事总是不错的。
  江晓寒也不是不会犯错,但她犯错以后,自己就能总结出来,迅速进行纠正。
  “我觉得他们学业有成后,都会回到丽飞公司。”
  苗惠昕说道:“因为信仰,易飞在他们心智逐渐成熟的过程中,为他们树立了一个标杆,形成了一种信仰,回丽飞公司将是他们的荣誉。”
  她二十一岁去了新国,协助大哥发展苗记。
  二十六岁嫁入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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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惠昕笑道:“世事难料,于苗苗从政,对丽飞公司也是助力嘛。”
  虽然官商联合是大忌。
  但哪个国家不官方联合呢。
  三人闲聊着。
  车子到了余家岭村口。
  余大山、余二狗、张如泉、余三槐领着一众乡亲迎了上来。
  易飞把车停在路边。
  几人下了车。
  余大山说道:“易飞、丽丽,欢迎你们,这位是苗总吧?”
  易飞是临东苗家后人,他也听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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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丽丽在苗惠昕耳边说:“这是芳芳的爸爸,现在余家岭的村支书。”
  苗惠昕伸出手和余大山握手,“余书记,我是苗惠昕,易飞的妈妈。”
  周围的乡亲们便窃窃私语起来。
  小易总的妈妈这么年轻啊。
  怎么看着还不到三十呢。
  小易总都十六了呢。
  余大山还不习惯握手,多少有点尴尬地伸手和苗惠昕握了下。
  两人互称官职,倒也省事。
  主要是苗惠昕显得太年轻,看着比芳芳也大不了多少。
  易飞给大家做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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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意把村里的秧歌队组织起来来欢迎小易总一家。
  “小易总,主要是听说你来了,乡亲们高兴,就自发组个秧歌舞。”
  余二狗说道:“小易总不喜欢热闹的话,我这就让他们散了。”
  “谁说我不喜欢?”
  易飞笑道:“我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吃饭的时候都两百人一起吃,我最喜欢热闹,就是觉得太麻烦乡亲们了。”
  这又画妆,又换衣服的,估计得忙活不短时间。
  余大山问道:“二狗说,你们一大早就出发了,怎么这么个点才到,路上还顺利吧?”
  “没啥大事。”
  易飞说道:“李楼那边有点堵车,耽误了两个小时。”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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