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皖跟林婉年走在前面,林婉年穿着T恤,苏皖穿着一条棉质的短袖过膝裙。 都很简单随意,又很家常。 不像是出来玩夜场的打扮。 这个会所是京都数一数二的高档。 她们却也一点都不在意。 可她们都很白,气质都很高,天生就像是富家小姐的样子。 听竹反观自己,穿着漂亮的裙子,也是名牌,价值不菲。 南宫家在物质上也没亏待过她,当然跟苏皖没法比。 苏皖也是南宫家收养的孩子,但小姐聪明、努力,吃了那么多苦。 少爷当年出事,也是小姐帮忙,不然少爷救不出来。 她反观自己,她肯定是做不到的。 所以她不嫉妒苏皖。 但她心里自卑,本来她跟小姐关系好,刚才也跟小姐走在一起,可林婉年来了…… 她就觉得自己跟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知道苏皖不会有瞧不起她的心思,可她心里就觉得自己落后。 哪怕身上有名牌,也掩盖不住她的身份。 跟苏皖和林婉年站在一起,她就像个下人,她们哪怕穿着最简单,却也是名媛千金的松弛感。 她又看看少爷,虽然她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说,其实少爷跟林小姐站在一起,还真是有点般配。 她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可就心里发酸,觉得不甘心,觉得不公平! “听竹,想什么呢?快点,等你呢。”苏皖的声音,打断了听竹的思绪。 她走的落后好远,才注意到他们都在电梯里等着她。 南宫恒手拦在点头门边,皱眉等她进来。 没有不耐烦。 听竹回过神来,忙加快脚步朝他们快速走去。 进了电梯,电梯门关上,他们到了顶楼最大的包厢。 是傅景行专用的包厢。 进了里面,许秋言他们都到了。 傅绮云和苏浩洋、苏青青,还有陆迁瑞,也都已经到了。 他们开了酒,喝了几杯,林经纶跟杨青璇才姗姗来迟。 今天庆祝,没有外人,看到他们两人一起来,大家都明白过来怎么回事,跟着起哄! “四哥今天人逢喜事,又来的最晚,要罚酒!”林婉年高兴的起哄。 林经纶心情好,点头道:“行,我先罚三杯。” 说着就去倒酒。 他一手牵着杨青璇,杨青璇脸一红,要甩开他的手。 林经纶知道她脸皮薄,正要倒酒,就放开了她。 倒了酒,林经纶直接仰头喝了三杯,大家跟着鼓掌。 杨青璇在一旁看着,也不敢劝,只低声道:“你少喝些酒。” 苏青青在一旁起哄道:“哟,这就护上了。” 苏浩洋跟傅绮云在一旁起哄。 杨青璇脸皮薄,红了脸。 林经纶在旁边道:“怎么?你羡慕了,不护着我护着谁?” 杨青璇瞪他一眼,嘀咕道:“谁护着你了?” 林经纶自然的伸手握住她的手:“好,没护着我,我好可怜,都没人管我。” “你……”杨青璇气的说不出话来。 苏皖在一旁道:“别管他,他就是嘴贱嘚瑟。” “就是,四哥,你可别惹青璇生气,她要真生气了,我看你怎么办,要再等5年。”林婉年也在一旁倜傥道。 林经纶愣了一下,随即立刻投降道:“我错了。” 杨青璇又好气又好笑:“我没生气。” 林经纶立刻牵紧杨青璇的手:“青璇最好了。” 大家都跟着笑了起来。 林经纶立刻把矛头指向傅景行:“今天苏皖有喜事,心情好,小叔要多喝几杯才是。” 傅景行皱了一下眉头,威胁的看了他一眼:“你现在追到青璇飘了是吧?别忘记了,她跟苏皖关系最好,小心我让苏皖给她加班,没时间陪你。” “或者苏皖说两句话,你还得分。” 林经纶脸色微微一变,随即道:“苏皖才不会听你的,她也不会这么做。” 傅景行轻哼两声:“你大可以试试。” 林经纶作势怕了:“好好好,是我错了,是我错了。小叔,我敬您一杯,可千万别为难我。” 大家都跟着起哄笑了起来。 林经纶忙倒酒,跟傅景行举杯。 随即,苏浩洋提议大家一起干一杯为苏皖庆祝。 今天没叫公关,大家都自己倒酒。 听竹很自然的给苏皖和南宫恒倒酒,两人也习以为常。 听竹倒酒,她给南宫恒倒酒的时候,南宫恒也拿着酒瓶,可他却在给林婉年倒酒。 听竹手一顿,很快就恢复过来,继续给南宫恒倒。 可心里就是莫名的不舒服。 倒完酒,大家一起举杯,没人注意听竹,听竹只自己坐在角落里。 等他们碰完杯,傅景行把苏皖的酒杯夺了,给她一杯果汁:“你喝这个。” 苏皖不管他,拿回酒杯:“我就要喝酒。” 傅景行无奈:“那喝半杯。” 说着,就把苏皖酒杯里的酒到了一半到自己的杯子里。 大家喝了一杯,苏皖才看向听竹:“听竹,你怎么不跟我们干杯?” 听竹心里有些失落,但没表现出来,笑着说道:“我不太会喝酒,待会儿你跟少爷喝多了,我怕还要照顾少爷回去,少喝点。” 苏皖笑道:“没关系,你想喝就喝,不想喝少喝点。哥哥不用你照顾,待会儿回去叫代驾就是了。” 听竹点点头:“知道啦小姐。” 林婉年像是才注意到听竹的衣服,笑道:“听竹这条裙子好漂亮啊,我上次逛到了也想买,不过我有点撑不起来,你穿着很好看。” 听竹稍微丰盈一点,她莫名的自信了一些:“我还羡慕婉年小姐那么瘦呢。” 苏浩洋一本正经的说:“男人有时候还是喜欢微胖的!” 苏青青一听,敲了苏浩洋一下:“胡说八道什么?” “我开个玩笑而已,哎哟,疼死我了。”苏浩洋夸张的说道。 傅绮云在旁边瞪了苏浩洋一眼:“流氓!” 听竹却听进去了,看了南宫恒一眼。 男人喜欢微胖,说的也就是丰盈。 所以,少爷也是吗? 她心里暗暗的记下来了。 大家喝着酒,今天兴致都很好。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傅景行和林经纶心情都不错,大家也都很开心。 期间陆迁瑞想问问苏皖剧本合作的事,被傅景行给挡住了。 陆迁瑞好笑:“要那么小气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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