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年当即就有些不开心:“你就是不把我放在心上,你平时点的都是川菜馆、湘菜馆,今天明知我这种情况,不能换别的店吗?那就不用备注了。” 周阳怔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林婉年会这么说。 林婉年刚才本来压下去那股不开心,又升了起来:“还有这个汤,我不吃海带的,你永远都不记得我的话,对吗?” 这一刻,她忽然有一种极其想跟周阳分手的念头。 她对周阳曾经的喜欢,那些崇拜和炙热的爱,此刻似乎都显得微不足道。 她一直以为自己追的周阳,是她主动,所以周阳的心思不在她身上。 她也没那么介意,毕竟周阳就是这样,他的心思就是在事业上! 可现在,她恍惚觉得,一个男人,如果一点心思都不在你的身上,她真的会委屈,会难过,会觉得无法再爱了! 可是周阳还一副惊讶的样子看着她,仿佛她很陌生。 “对不起,我平时这些菜都是固定的几个,没那么多时间选,我再给你买一份……点粤菜,清淡,你别生气。”周阳又说道。 看着周阳道歉,林婉年也没有开心。 就是有一种疲倦且无奈的感觉,甚至觉得,他们也许再也继续不下去了。 周阳见她神色渐渐不好,拿起手机忙想补救。 可此刻,电话响了起来。 他本不想接,可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忙说:“我先接个电话,很重要的客户。” 林婉年闭了闭眼睛,已经不想再说话了。 随即,周阳拿着手机,也不管她的脸色,转身就急忙出去接电话了。 林婉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看着面前几个红彤彤油汪汪的菜,委屈的眼眶都红了。 片刻,病房的门敲响,她以为周阳回来,忙用左手擦了眼泪:“进来。” 病房的门被推开,不是周阳,而是南宫恒。 他手里提着一个大大的食盒,是酒店对面一个五星酒店的食盒,上面有那酒店的logo。 不过…… 他怎去而复返了? 林婉年忙垂头不敢让南宫恒看到自己的面色,并且慌乱的擦了一下眼泪,掩饰的笑问:“恒哥哥怎么回来了?” 南宫恒一眼就看到她哭过,而且周阳还不在,她肯定不想在自己面前表现出来,便也没提。 “我准备走,想起你应该饿了,正好对面的酒店,南宫家有股份,我就让厨师给你做了些营养餐送过来。” 南宫恒说着,皱眉看了一眼她面前的外卖盒子:“你喜欢吃辣的?这几天最好别吃。” 说着,也不管林婉年说什么,就动手将上面的外卖盒都盖了起来,拿到旁边的外卖袋子放好,又把他拿来的食盒打开,一个一个放上去。 他做事干脆利落,动作又快,加上人高手长,看起来倒是赏心悦目。 林婉年失神的瞬间,南宫恒已经把他带来的食物都摆好了。 林婉年垂头看一眼,见小桌板上清淡又色香味俱全的食物,心情好了几分。 “先喝一碗粥。”南宫恒在燕窝粥里放了一把勺子:“你自己能吃吗?” 林婉年可不敢让南宫恒喂,忙道:“我用勺子吃,可以的。” 南宫恒这才点点头:“嗯。这燕窝里面浇的是椰汁,没另外加糖,不是很甜。我听小妹说,你们女孩子要控糖减肥。” 说着,他自己拿了一碗海鲜粥吃了起来:“这个海鲜你就先别吃,发物。” 林婉年点点头,垂头的瞬间,眼眶莫名的又有些红了。 周阳再忙,能有南宫恒忙? 他再事业在公司上,能有南宫恒的事业大? 不说南宫家的商业帝国,就说南宫恒在终南山的职位,办的最小的一件事,也是周阳忙不了的。 可南宫恒为什么能对她一个无关紧要的人那么上心? 苏皖随口说的一句话,他这个做哥哥的都能记住,何况周阳还是林婉年的男朋友! 她喝了一口燕窝粥,椰汁应该是鲜榨的,没另外放甜,所以带着一股清淡的甘甜,跟燕窝简直是绝配。 林婉年垂头,暗暗压下自己心里那股奇怪的失落感。 等她喝了几口粥,南宫恒已经把一碗海鲜粥吃完了,才想起来问:“你那个男朋友呢?” 林婉年面色一沉:“他有客户找他,出去接电话了。” 南宫恒点点头:“好。” 随即,他拿了一把相对大一点的勺子,又拿了筷子和小碗,挑了一些切的比较小块的牛肉和芦笋夹到勺子里。 还很自然的把上面沾的葱花挑出来,对林婉年道:“我夹到勺子里,你吃。” 他也觉得直接给林婉年喂有些不方便,但林婉年显然自己吃不了。 林婉年吞了嘴里的燕窝粥,意外的看着南宫恒:“你怎么知道我不吃葱花?” 南宫恒随口说道:“上次一起吃饭,你坐在皖皖旁边,我看到了,你们两个,都是不吃葱,吃香菜,是吗?” 林婉年又是一怔,没想到南宫恒连这种小事都能发现? 而且他说话的时候,冷酷而又随意! 林婉年想,不亏是南宫恒,这么多年的特工生涯,这种小事他会关注,想来也没什么奇怪。 林婉年拿起那勺子,吃了一口牛肉芦笋,牛肉炒的很嫩,芦笋也很新鲜。 南宫恒等她吃了,又夹了虾仁松子玉米粒放她勺子里。 接着是小炒松茸、鲍汁闷春笋、红烧小羊排、乌鸡虫草汤。 虫草汤里还放了新鲜现割的豆苗,都是爽口鲜嫩,林婉年吃的大快朵颐,十分满足。 而且,南宫恒不亏是特种兵出生,观察力和洞悉力一绝。 林婉年喜欢吃哪道菜,不管是吃的时候表现的开心一点,还是吃完多看了两眼,南宫恒就会给她多夹两筷子! 但是不会再多夹了。 所以,林婉年吃的非常畅快。 “吃饱了吗?”南宫恒见她摸着肚子,问道。 林婉年点头:“嗯嗯,吃饱了。” 南宫恒没说话,将她吃过的勺子放在一旁,他拿起筷子把剩下的快速解决了! 南宫恒吃东西的时候又快又没什么声音,不会让人觉得粗鲁,反而感觉道他的速度! 南宫恒吃完,将碗筷都收到食盒里,似乎有话要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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