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老板,怎么怨气这么大啊。” “我电话打的,很不是时候么?现在应该是上班时间,你不会是和秘书正在办公室里……被我给打扰了吧?” “姜海超,你给我滚,脑瓜子里想什么呢,找揍是不是,老子只是昨晚没睡好,正想补给觉而已。” 电话,正是吴良的大学室友姜海超打来的。 算一算,吴良和姜海超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姜海超来林城和华悦建材谈合作,顺便参加同学会的时候。 等他走后,二人别说见了。 连联系,都没有过。 “昨晚没睡好?” “滋滋滋,我们吴大老板的夜生活,挺丰富啊。” “大白天还要补觉,看来昨晚累的不轻,看样子你这身体,得好好补一补了,嘿嘿。” 还揍自己。 别说二人在两个城市,吴良想打都打不到自己。 就算他在自己面前,姜海超难道还怕他吗? 不说二人的关系很好,知道他只是说说而已。 就算真动手,论身板,姜海超比起吴良可是要壮硕多了。 “嘿嘿你个头,哥的身体硬的很,一挑三都没问题。” “我是昨晚陪客户,喝的太晚了,今早送客户,又起的早。” “你小子要是没事,就哪里凉快哪里待着去,我是真要睡一会,无聊打屁等我醒了给你打电话再继续。” 闲来无事,和姜海超吹吹牛皮,聊聊天,吴良倒是也愿意。 问题是,现在的自己根本不在状态,没那个精神头啊。 “一挑三?吴大老板可以啊,都玩起来一龙戏……” “挂了!” 还跟自己扯是不是。 吴良面色一沉,说话间还真就把电话挂了。 当自己和你开玩笑呢,你没事,我还真就不跟你聊了。 结果,吴良这边刚挂了电话,电话就再一次响了。 依旧是姜海超打来的。 “道歉就不用了,有事说事,没事哥真要去睡觉了,OK?” 吴良挂电话,并不是真的生气。 所以看到姜海超再次打来的电话,直接就接了。 万一,人家是真有事呢。 “切,搞的跟个傲娇小公主一样。” “我要挂了啊。” “得得得,不跟你扯了,我找你是真有事。” “后天有空吗,我想找你当伴郎。” 姜海超今天的电话,真不是没事闲聊的。 只是听到他的话后,吴良懵了一下子。 “伴郎?给谁当伴郎啊?” “我啊,哥们要结婚了,做为哥们的老同学,好室友,好哥们,我当然得请你做伴郎了!” 姜海超的语气,听着很是骄傲啊。 论地位,自己现在是肯定比不了吴良了。 人家的身价,都破亿了(他还不知道,吴良都破百亿了)。 但自己先一步结婚,也能得瑟一下是不是。 “卧槽,你怎么突然就结婚了?” “上次见面,也没听你说啊。” 姜海超要结婚,这消息确实太突然了。 算一算,上一次见面有一个月了吗? 之前一点口风都没有,甚至都没说女朋友的事,这突然就结婚,还真让吴良有点措手不及。 “你突然,我也突然啊。” “谁让我突然喜当爹了呢。” 这一次,姜海超就骄傲了。 结婚提前不算什么,因为吴良现在也不缺女朋友。 想结婚,就能结婚的那种。 但当爹,这个就不一样了吧。 “喜当爹?你不会是接盘了吧?” “滚!” “我和刘怡然都在一起很久了,先前也很注意,但那次冲了点,没做准备工作,结果一发入魂了。” 姜海超要结婚,确实是有点仓促。 因为他的女朋友怀孕了,属于奉子成婚。 不过二人本来也要谈婚论嫁了,只不过是更加早了一些而已。 并非是二人的感情不到位。 “卧槽,你这提前量打的,别说是骑马了,我是开着跑车也赶不上了啊。” 说姜海超接盘,只是玩笑而已。 吴良知道,姜海超不是个傻子,这种事是干不出的。 不过这事,他还真得服。 “别跟我炫了啊,我知道你现在是大老板,身价破亿的那种还是。” “少废话,你小子到底有没有时间参加我的婚礼?能不能当伴郎?” 姜海超得意一笑,追问道。 “必须的必啊。” “俗话说的好,时间就像女人的事业线,挤一挤总会有的。” “别说我有时间了,你结婚,就算是我没时间,我挤出时间,也得去啊。” “这样,我今天安排一下工作,明天就过去。” 凭自己和姜海超的关系。 吴良还要给对方当伴郎。 他肯定不会后天再去,必须提前过去。 “妥了。” “对了,张丽那边,我给她打电话没打通,应该是在忙。” “她不是在和你混么,你帮我通知她一下,有时间的话,就明天一起过来呗。” 姜海超的婚礼,不会叫上所有的同学。 因为游戏人,你就算叫了也不会来,反而会背地里说三道四。 道理很简单,一是嫉妒,二是关系不到位,感觉你像要收钱。 但林城这边,除了吴良外,张丽肯定是要通知的,毕竟关系在那摆着呢。 “没问题,我替她答应了。” “明天,我们一起到。” 张丽和吴良,岂止是混工作啊。 都滚一张床单了好不好。 姜海超给自己来个炸弹,那到时候,自己也给他来一枚。 所以吴良并未把自己和张丽的关系,现在就告诉他。 “行,那就这样。” “我还要通知一下其他人,等明天见面聊。” “明天聊。” 和姜海超挂断了电话,吴良这边也没有了睡意。 时间,也已经到了中午。 韩韵如期而至。 吴良和对方吃午饭的时候,也把自己明天要去辽城参加同学婚礼的事,告诉给了对方。 “韩姐,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过去啊?” 虽然姜海超只邀请了张丽。 但韩韵也是自己的女人啊。 自己可不能厚此薄彼。 “你的同学,我去合适么?” “为什么不合适呢?” “那好,我陪你去。” 韩韵一笑,答应了。 因为她根本不觉得,自己有拒绝的道理。 陪自己男人,参加他同学(朋友)的婚礼,这不是应该的吗。 等到韩韵走后,吴良又给慕容嫣打了个电话。 询问了她要不要一起去辽城参加姜海超的婚礼。 慕容嫣也同意了。 “臭小子,看我明天不惊你一脸。” 这就是说,吴良此行,要带着三女同行。 这不比姜海超喜当爹,还有面子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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