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道是鲍鱼,周可寻把鲍鱼炖的特别的软烂。 入口即化,吃的让人非常的有满足感。 吃饱喝足,一个二个捂着肚子都瘫坐在了沙发上。 朱郑文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满足的舔着嘴角,他对周可寻的好奇感真是越来越强了。 就论今天这顿,没个万把块是下不来的,一顿饭就吃掉万把块,那得是多有钱的人? 平时看着她穿着普普通通的,就是用品上比他们高档了那么点,家里最多也就是个小康家庭。 难道说,她们家就她一个独生女? “可寻姐,我是越来越佩服你了,你说你怎么什么都会做呀!”朱郑文带着疑问问道。 周可寻正以同样的姿态靠在椅子上,咧嘴笑了,“我当然什么都会啊,因为我有个家里开饭店的朋友,这些我都是去他们家学的。” 她说的正是南媛溪。 “难怪,你这么会,原来你有个开饭店的朋友呀!” 看了眼桌面上的残渣,朱郑文又问,“那你那个朋友家开的肯定是大餐厅,毕竟你连高档海鲜都这么会做。” 朱郑文其实就是在一步步的试探周可寻。 周可寻目光轻轻扫过朱郑文,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抹笑容。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看穿一切的聪慧,她是看出来了,朱郑文想试探她的底细。 也不怪他,在这三人中,他家的条件算是最好的,吃过的好东西当然要比鲁娇娇和吴紫彤说过的多。 这牛排是上等的,一块就要上千块,这口感要远超那些几十几百的。 还有这龙虾,也是几大千一只,她买的还是好几斤的。 还有那鲍鱼,上千块一只,她买了三只。 今天这顿加起来,她总共花了一万两千多。 她觉得朱郑文应该是看出来了,正在兜她的底呢。 “实话告诉你们吧,我朋友家不仅有饭店,还开了海鲜店,就我们吃的这些,都是她父母从国内给她带过来的。” “我前几日不是不辞而别吗?就是她,她说爸妈这次来想把她带回家相亲,她死活不愿意,所以让我过去劝说她爸妈。” “为了感谢,我走的时候她就给我塞了这些,让我拿回来跟舍友一起分享,不然你们以为我哪来的钱买这些好东西?” “就我们今天吃的这顿,要是花钱买的话,最起码要花上万块,那可是我好几个月的生活费,我就算再想和你们赔礼道歉,我也花不起这钱呀!” 周可寻说完,看着眼前三人那惊讶,又心疼的表情,心想我怎么就这么聪明,居然把这两件事一下子联系到了一起。 “这顿要花一万多块!”吴紫彤下巴都快被惊掉了。 那可是一万块,不是十块,不是一百块,也不是一千块,是一万块! 她居然,她居然一顿饭吃了好几千块! 想想刚才自己大快朵颐,现在心疼的都在滴血。 鲁娇娇也惊呆了,用力的咽了咽口水,惊叹道:“一万块啊,我这辈子居然会吃上一万块的饭,妈呀,我都不敢相信,我刚才一个人居然吃了好几千块!” 朱郑文先是囧了囧,因为他错怪可寻姐了。 “原来是这样啊,那你那朋友家特别有钱咯。” 周可寻噘嘴点头,“那当然,人家在这边是自己租的独栋,还是那种郊区。” “我不在的这两天都是在她家住,那环境不要太好,还有泳池,家里还有女佣,就连我那些新衣服,都是她买给我的,当做我劝退她父母的礼物。” 周可寻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表面波澜不惊,其实心里虚得很。 她可是很少说谎的,要不是在商场摸爬了那么两年,她也不能做到说假话脸不红心不跳的。 “那么有钱的朋友,听得我都好想认识。”鲁娇娇是一脸的羡慕嫉妒。 吴紫彤倒没觉得有什么,这人交什么朋友,做什么事,其实都是命中注定的。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福也享够了,是时候回归现实了。 几人休息的差不多,就着手打扫厨房。 今天的垃圾有些多,又是海鲜壳,放在家里气味太大,吴紫彤收拾好之后,把垃圾都提到了门外统一的垃圾桶。 周可寻早早的洗了个澡,回房便关上了门。 给段樾辰汇报了一下今天是怎么过的,还把今晚的事情跟他说了,段樾辰还夸她聪明伶俐。 是啊,她也觉得自己很聪明伶俐呢,居然能把两个谎话都圆到了一起,还圆的那么好。 又跟开泰开了下视频,看到开泰穿着她给他买的衣服,在视频里活蹦乱跳的样子,周可寻突然觉得时间怎么过的那么快。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开泰时,他还是个黄毛小子,短短一年多,摇身一变就成了一个半大的小伙子。 跟开泰视频后,夏芸抓着手机跟她又聊了好久。 夏芸说最近孤单的很,可寻不在,都没有人陪她逛街了。 “你可以去表姨家呀,媛溪和瑟纳都在家,还有小思默。”周可寻笑容很甜。 夏芸满脸愁容,“别提了,最近小思默生病了,还在住院。还有瑟纳,状态也不太好。” “那应该是照顾小思默累的。”周可寻心想,依瑟纳那么年轻就当了妈妈,南媛溪说希文平时忙,很少回家,表姨和表姨夫忙着管理南唐分店,南媛溪也有自己的家要顾及,带娃的重担都落到了依瑟纳一个人身上。 “是啊,难为她了,我也是有空就过去帮她带带小思默,主要还是她在忙活。所以我说,女人还是别结婚这么早。” 刚说完,就觉得自己说错话了,可寻和段樾辰结婚也早,她不能说结婚早不好。 不过,她可以说不要这么早要小孩,虽然她很想要个孙子,但没有也没关系。 “也别这么早要小孩,就像你们这样,很好,自由自在的,想干嘛就干嘛,多好。”夏芸说着笑开了花。 只要他们两恩恩爱爱的,夏芸就知足了。 周可寻听着就觉得感动,她上辈子到底烧了多少高香,这辈子才遇到了这么好的婆婆,他们都结婚三年了,婆婆是从来不会催他们要孩子。 知道带孩子苦,带孩子不自由,现在倒好,还劝她不要这么早生孩子。 这等的好婆婆,还上哪去找第二个呀。 呸呸呸,她也不会找第二个了,就这一个足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4_144506/74523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