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里,吵吵闹闹。 上课铃一响,都陆续回到了位置上。 朱郑文已经跟其他同学打成一片,刚跟一个皮肤黝黑的同学从外边回来,怀里还抱着足球。 鲁娇娇也跟一个女同学出去玩,铃声响了才回来的。 吴紫彤很少出去玩,一般都是留在教室里复习。 她深知自己和别人的情况不一样。 她只能靠知识改变命运。 趁教授还没有来,大家都从包里掏出了电脑,朱郑文拿出电脑后,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鲁娇娇。 “怎么了?”鲁娇娇问。 朱郑文让她看看吴紫彤,“你说她怎么办?” 再望望周遭的所有人,都把电脑给拿了出来,唯有吴紫彤还在低着头,慢吞吞的从背包里掏着什么。 鲁娇娇一脸愁容咬唇,摇头。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会她会不会被教授训。 可很快,吴紫彤就从她的背包里抽出了一台电脑。 一台纯银色,上面还有一些小贴纸的笔记本。 朱郑文和鲁娇娇很好奇,这笔记本到底是她什么时候买的。 课堂有趣的进行着,教授还抽了几个学生起身演讲,其中也有朱郑文。 朱郑文的口语在班上算得上是好的,在他演讲的同时,吴紫彤和鲁娇娇都朝他投去羡慕的目光。 很快,下课了。 鲁娇娇立即扯着吴紫彤的袖子问,“紫彤,你这电脑什么时候买的,昨晚不是说没买吗?” 吴紫彤摸了摸电脑,抿嘴笑了:“我是从凯文哥那买的,这台笔记本是他用过的,他说要是不嫌弃的话,就让我拿来用。” “是凯文哥的,我就说呢,你哪来的电脑。”鲁娇娇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摸,还简单的查看了一下笔记本的参数。 朱郑文在一旁看着,参数什么的他也看到了,以他对电脑的经验,这台笔记本买的时候一定不便宜。 “凯文哥说送你了?”鲁娇娇问。 吴紫彤点了点头,“他是说要送我,但是我觉得不好,就花钱买了。” “为什么?给你就用呗,像我们这样能省就省呗。”鲁娇娇有些不理解。 “这时他花钱买的,我不可能白要。”吴紫彤坚持着自己的观点。 “的确,这台笔记本买的时候肯定花了不少钱呢。”朱郑文说着,把笔记本移到了他的跟前,仔细的看着:“你们看啊,这品牌,买的时候一定不低于一万,还有这外观,一点划痕都没有,这键盘的手感,我猜凯文哥没有用多久。” “看上去最起码有六层新。” “可是再六层新它也是旧的。”鲁娇娇噘嘴道。 让她选的话,她还是情愿自己买台新的。 吴紫彤没想到这笔记本买的时候要那么贵,那自己才给他一千,他不是亏大了。 “这笔记本你花了多少钱买的?”朱郑文问。 吴紫彤看着朱郑文:“凯文哥说一千就可以了。” “一千?划算啊,值了。”对朱郑文来说,的确值。 “可是这台笔记本真的像你说的那么贵吗?”吴紫彤想确认一下。 朱郑文点头:“要的,不信我帮你查查。” 说着,他就掏出了手机,打开了一个APP,在上面输上了笔记本的牌子,型号,还有内存什么的。 经查询,果然跟朱郑文说的一样,要上万。 不过现在市面上已经没有新机了。 真的要一万,那吴紫彤不能只给他一千了。 中午下课时,吴紫彤让鲁娇娇陪她去取钱。 到了自动取款机,鲁娇娇也取了些零花钱,看着吴紫彤一下子取了两千,鲁娇娇惊讶了。 “你一下子取这么多钱做什么?我妈说了,在外面不要取这么多现金,不安全的。” 鲁娇娇说这话时,还不忘警惕的看了看周围,生怕有坏人在盯着她们。 吴紫彤很快就把钱塞进了背包里,然后拉上拉链,把背包背在了前边,伸手抱紧。 “我要给凯文哥笔记本的钱。” “笔记本不是才一千嘛,我看你取了两千。”鲁娇娇走在吴紫彤的旁边。 吴紫彤抿嘴,“朱郑文不是说了吗,凯文哥买电脑的时候很贵的,我不可能只给他一千,我觉得还是给两千比较合适。” “说好了一千,你还给两千,那可是一千,不是一百。” “我还是觉得给两千比较安心。”吴紫彤不想占他的便宜。 鲁娇娇见自己没办法劝说,那就由她去吧,反正钱又不是她的。 晚上回到家,吴紫彤就把钱给了凯文。 看着那一沓钱,凯文就觉得不对。 数了数,果然多了一千。 将多出的一千递到吴紫彤跟前,凯文问:“怎么多了一千,不是说好了就一千嘛?” 吴紫彤咬了咬唇,“我昨晚思来想去还是不妥,觉得还是应该给两千。” “凯文哥,你就收下吧,电脑很好用,值这个价。” 凯文蹙眉,“不是,现在不是说值不值,是明明昨晚都已经说好了是一千,我就不能多收你这一千,听话,拿回去。” 吴紫彤往后退了退,“不,我不会拿回来的,这两千是给你的,你还是收下吧。” 看着吴紫彤倔得跟头牛似的,凯文实在是拿她没办法。 “好好好,这钱我就收了,但是,买电脑的钱就是一千,至于多出的一千,就当做是你下个月的生活费。” “这怎么行……”吴紫彤有些急了。 凯文伸手打住她的话,一脸严肃,“我说行就行,你别关了,上楼写作业去吧。” 吴紫彤还想说什么,凯文不给她这哥机会,转身便进厨房忙去了。 吴紫彤站在那,两手不停地扣着,缓了好一会,她才转身上楼。 明天是周末,吴紫彤想着找人来教教她用电脑,她很少用,很多东西都不知道怎么弄。 朱郑文肯定是不行的,他是个男生,男女有别。 凯文哥也不行。 鲁娇娇,她从吃过饭后就一直跟妈妈煲电话粥,只有可寻姐。 敲响了周可寻的门,吴紫彤喊着:“可寻姐姐。” 周可寻正在里面敷泥膜,这几天一直都忙着上课,晚上也没时间护肤,听见有人在喊,应了一声。 “请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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