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我被舔狗段少追着宠_第666章:小徒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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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就是排骨。
  排骨冷水下锅,加入料酒去腥,很快上面就浮起了一层肉色的浮沫,朱郑文见凯文在一边旁,他就试着学他刚才的模样,拿着汤勺一点一点的舀掉上面的浮沫。
  没有技巧的他被冒着的热气烫得止不住的抽回手,一旁的周可寻见了忍不住笑,手把手的教他。
  “你应该这样,斜着来。”
  果然,学着可寻说的做,真的就不烫手了。
  朱郑文似乎发现了什么新大陆,笑得眉眼都弯了,“真的耶。”
  凯文拿着切好的葱姜蒜过来,笑道:“现在会了吧。”
  朱郑文猛点头:“会了,以后回家我也可以帮妈咪做饭了。”
  凯文嗤笑:“这孩子,真孝顺。”
  “那要不要多学学?”凯文问。
  朱郑文憨实的点头:“嗯,当然要。”
  只见凯文把手里的大葱丢到了朱郑文的手里,接着又是两块生姜,“去,把这两个东西切了,生姜切成长条,大葱切成长段。”
  朱郑文看着手里的大葱和生姜,愣了愣,“是多长的段?多长的条?”
  凯文拿起勺子又撇了撇浮沫,“随便你,你想多长就多长。”
  放下勺子,从调料罐里拿出了两片八角。
  “哦。”既然凯文哥都让他自由发挥了,那他就自由发挥吧。
  大概三分钟左右,凯文把火关了,在盆子里倒了些热水,再把排骨从锅里捞出,放进盆里洗净。
  “阿文过来。”凯文喊着。
  朱郑文那边也弄好了,见凯文喊他,屁颠屁颠的到了他的身边。
  “诶,凯文哥有何吩咐。”
  “吩咐倒是没有,就是让你过来学学。”
  “看着啊,从锅里捞出之后不能用凉水洗,用凉水的话它的肉质会收缩,那样口感就会变柴,就没那么好吃了。”
  怕朱郑文听不懂,凯文又添了一句,“就是我们常说的容易塞牙缝。”
  这会,朱郑文是真的听懂了,乐呵呵的笑着摸头。
  “哦,我明白了。”
  “看好了啊,洗干净这上面的浮沫和稀碎的骨头渣子,然后放到一个干净的盘子里晾干备用。”
  “接着,到这边来,起锅烧油,这油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用这个铲子把油往上面浇,锅润一下,等会炒糖色的时候就不会粘锅了。”
  周可寻那边也忙完了,两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也过来看看凯文是怎么做红烧排骨的。
  凯文把手在锅内探了探,感觉温度差不多了,就从糖罐里倒出了十几颗拇指大小的冰糖,扔进了油锅里。
  “这里,火一定要关小,这样慢慢,慢慢的熬,你火要是大了的话,这糖还没化呢就已经焦了。”
  “那糖焦了的话会怎样?”朱郑文问。
  “这糖焦了的话就会苦,做出来的菜就会有苦味。”凯文一脸认真的说着,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因聊天而停止。
  朱郑文恍然大悟,“哦,苦的。”
  “我还以为是焦糖味的呢。”
  他这话一出,凯文和周可寻都笑了。
  凯文蹙眉笑了,“也没毛病。”
  “看着看着啊,糖色马上就要出来咯。”
  看着锅里的糖渐渐划开,成了淡黄色的液状,又从浅黄色变成了焦糖色。
  “这个时候就可以下排骨。”凯文说着,朱郑文已经把排骨端了过来。
  这孩子还挺有眼力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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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把他们全部倒进去。”既然在朱郑文手里端着,那就让他倒吧。
  “轻点啊,别倒撒了。”盘子里的排骨还挺多的,力道不掌控好,倒出去也很正常。
  朱郑文手劲大,倒盘菜还是不成问题的。
  排骨下锅,凯文开始翻炒。
  “看到没有,这糖色立马就出来了,这会要多炒几下,让所有的排骨都染上糖色。”
  “凯文哥,让我来,我想试试。”朱郑文早就想试试了。
  凯文挑眉:“你来啊?”
  朱郑文点头:“嗯,我来。”
  凯文把手里的铲子往朱郑文的跟前一递,“那你来就你来吧。”
  “好。”朱郑文像拿到了什么宝物似的,高兴的接过了铲子。
  “快点,翻炒,均匀翻炒。”
  “凯文哥,是这样吗?”朱郑文一边翻炒一边问。
  凯文在一旁仔细的看着,“诶,对,就这样,来现在开始把配料放进去,生姜,大蒜,葱段,还有八角。”
  把这些全部都扔进去后,凯文又喊他翻炒。
  “哦,对了,再加点料酒。”
  朱郑文见他加了料酒,立马说着:“去腥?”
  他是粤省人,爸爸做肉菜的时候他会经常看到加料酒。
  凯文用力点头皱了皱鼻子,“对,就是去腥。”
  一听自己对了,朱郑文得意的咧嘴笑了。
  “翻炒翻炒,接着就是生抽。”
  “然后给点耗油,诶,就这么多就可以了。”
  “炒炒,再加热水,不要太多,没过排骨就可以了。”
  “诶,对了,就这么多,下次记住了。”
  “嗯嗯。”朱郑文认真点头。
  凯文一手叉腰,一手挥了挥,“现在可以盖锅盖了。”
  “盖锅盖?凯文哥,我们还有盐没下呢!”他记得这里面还没放盐。
  “盐不能现在下,要差不多好的时候再放,现在放的话,肉不那么容易烂。”
  以前他也是一股脑就把所有的调料都放了,每次煮出来的排骨都不够烂,后来才知道,盐不能那么早放。
  “哦哦。”朱郑文又学到了。
  周可寻看着厨房已经没有要她帮忙的,洗了个手便上楼了。
  楼上还有一个人不合群的人呢。
  她本想着上楼找鲁娇娇,可刚上楼就看见了从房间出来的她,她的手里还提着桶。
  看见周可寻上来了,鲁娇娇立马展开微笑:“可寻姐姐,你不在下面帮忙了?”
  鲁娇娇刚才也想下楼来着,在楼梯口看到他们三聊得那么开心,她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
  原以为她不在他们会顾及一下她的感受,会上楼去喊她下来跟他们一起,结果没有。
  她在上面等了那么久也没有一个人上楼找她。
  他们孤立她,实锤了。
  等到晚上,她一定要告诉妈妈,他们故意孤立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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