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我被舔狗段少追着宠_第664章:大家今天过得怎么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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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朱郑文他们怎么样了,还在学校还是早就回家了。
  就在这时,凯文来电话了。
  接通电话,凯文的声音就响起。
  “喂,可寻,你现在在哪?”
  周可寻一手揣在外套兜里,“我还在学校。”
  “还没忙完吗?”凯文问。
  “已经忙完了,现在在学校门口,准备坐车回去。”回去的路她是知道的,段樾辰特地带她走了好几次。
  “那你在那等我,我现在马上过去。”凯文挂了电话,把手机往方便一放,开车去接可寻。
  车后座朱郑文和鲁娇娇已经在车上。
  一听要去普特森学院,两人兴奋的不行。
  一人探出一边头,仔细的看着去普特森的路要怎么走,说不定到时候还能去普特森找可寻玩。
  也就十几分钟的路,他们就看见站在普特森门口的周可寻。
  周可寻认得凯文的车,是台黑色吉普。
  朱郑文远远的就伸出手朝周可寻招手,鲁娇娇探出头,看向普特森的时候,眼里都是光。
  可一想到自己的家庭条件,这辈子是别想进这里了。
  出来留学她都不知道在爸妈那费了多少口舌才说通他们,鲁娇娇留学不是为了别的,就是想彻底的远离他们,远离那种她不想要的生活。
  她想出国,她想留在国外生活。
  她不想像他妈那样,每天穿的普普通通,一天不是做饭就是洗衣,连件像样的护肤品都没有,她从来都没有见过她穿裙子,高跟鞋,那脸黄的跟橘子皮似的。
  那身材一点型都没有,还有那头发,干枯的跟稻田里的稻草似的。
  还有她爸,五大三粗,一点也不是她喜欢的样子。
  她不想自己以后嫁个跟他一样的男人,她不想过她妈那样的生活,她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有钱的,绅士的。
  她渴望的生活是高奢的,有品位的。
  所以,她大学毕业后选择了留学,而不是待在那个小地方,随便找份文职,拿着微薄的工资,几年后嫁给一个普通的男人,然后生娃,带娃。
  那种日子,她看她妈已经看够了。
  贫乏无味。
  凯文把车停在了周可寻的身旁,伸手帮她打开了车门,用力一推。
  “上车吧。”
  周可寻笑着上车,直接坐在了空置的副驾驶,系上安全带。
  “今天没事?”周可寻问。
  凯文痞痞的笑了,“我能有什么事,无非是做做家务,打打游戏。”
  “昨晚睡得好,所以今天早上回去补了一会觉就醒了,闲着没事,就过来接你们。”
  别看他吊儿郎当的,其实很有责任心,嘴巴是欠了点,但心是好的。
  一路上,朱郑文拿着手机拍着沿途风景,鲁娇娇也是一样,女孩比男孩更喜欢分享。
  “大家今天都过得怎么样?”凯文吹着口哨问。
  朱郑文已经在发微博,鲁娇娇还在修图,这就是男生和女生的区别。
  “还不错,教授很和善,同学也很好,教室也比国内的要宽敞的多。”
  朱郑文很喜欢这里,无论是学校还是身边的同学。
  虽然都来自各地,但都特别的和善。
  鲁娇娇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也很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一切。”
  凯文听完笑了:“真的假的,包括你的寄宿家庭。”
  凯文是句句离不开调侃。
  鲁娇娇抿嘴笑着,没有说话。
  只要能让自己显得比别人高一等,受点气其实也没什么。
  等她留学回国后,她就是海归,就算没什么成绩,家里总不能把她一个留过学的嫁给一个普通人吧。
  毕竟在她身上花了那么多的钱,再这么也会给她挑个条件好的,他爸妈才愿意让她嫁。
  要是能留在这,那最好了。
  周可寻无奈看了凯文一眼,低声道:“你就不能少说两句,人家毕竟是个女孩子。”
  凯文痞痞的笑着:“我开玩笑的,别生气啊。”
  鲁娇娇见他没有了昨天的戾气,耸肩笑了:“我不会的。”
  “不会就好,不会那我们以后就好好相处吧,毕竟还要相处好久呢。”凯文也不想惹事,只要他们给他乖乖的,别整些有的没的就行。
  “说吧,今天中午想吃什么?”凯文今天心情好,给了他们一个点菜的机会。
  朱郑文第一个举手:“我想吃红烧排骨。”
  鲁娇娇咬了咬唇,“我可以点个酱肘子吗?”
  “哟,想吃酱肘子啊,那可要做很久的。”凯文没想到,她这么会点菜。
  的确是要做挺久的,但是她想吃了。
  在家里的时候,她妈会经常给她做。
  “不可以吗?”鲁娇娇小声问。
  凯文大声道:“可以,我说话算话,既然都问了,不可能不给你们做吧。”
  朱郑文一听他能做,乐得直拍手,“凯文哥真大方。”
  凯文被他这么一夸,更乐呵了,笑得跟个傻子似的,“是吧。”
  “可寻呢,你要吃什么?”既然他们都点了,那可寻更不能少了。
  周可寻想了想,其实她还挺想吃咕噜肉的,那酸酸甜甜的咕噜肉,她就爱吃。
  “咕噜肉你会做吗?”
  凯文还以为是什么呢,不就是一盘咕噜肉嘛。
  “会,当然会啦。”
  红烧排骨,酱肘子,咕噜肉,这三个菜想着就得劲。
  朱郑文直接趴在凯文的驾驶座背上,好奇问,“那凯文哥,你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我啊?”凯文挑了挑眉,噘嘴,“你们都点了肉,那我就只能想吃青菜咯。”
  “青菜啊。”朱郑文有些失落了,他还以为凯文哥会想吃什么红烧肉啊,红烧鱼啊之类的。
  见他一脸失望的样子,凯文轻哼了一声,“小子,有这么三个菜你还不乐意啊,你可知道你们说的那些在这边有多贵吗?”
  凯文待她们来到了附近的大型超市,正好这边有个电脑城,朱郑文昨晚不是说要电脑吗,正好,今天中午一次性买好。
  将车子停在了停车场,凯文带着他们上了二楼,二楼才是超市的正式卖场。
  指了指不远处的电脑城,凯文道:“那边就是电脑城,一会我们买完菜之后就去那边逛逛,你们要买电脑的,一会就到那边去挑,那些老板我都熟,有我在会便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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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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