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刘叔叔的确是挺贴心的。 晚餐,周可寻提议让刘国峰依然在家里吃,刘国峰说家里还有牲畜要照看,没有留下。 傍晚时分,周可寻给段樾辰打了通电话,把这两天所发生的事情都跟段樾辰说了。 段樾辰知道,她不只是单单告诉他这件事,而是想在他这得到一些有用的建议。 “说说你的想法?”段樾辰的声音很温柔,就像一阵暖风吹过她的耳际,她撅着嘴缩了缩脖子。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总觉得跟他待在一个空间会很……”周可寻的话没有说完就闭上了小嘴,鼓起了腮帮子。 “别扭?”段樾辰问。 周可寻依然鼓着腮帮子点了点头,“嗯,就是别扭。” 说完,周可寻微微蹙眉叹了口气。 段樾辰笑了:“你是怕妈妈被人抢走了吧。” 段樾辰算是一语道破周可寻的心声。 的确,周可寻就是怕妈妈跟刘国峰叔叔好了后,就是别人的了。 就不管她了,到时候也没空管她了。 周可寻想着就开心不起来,撅了撅嘴,“也许吧。” “傻瓜,你要知道,妈妈无论变成什么样子,跟谁在一起都是你的妈妈。” “再说了,你愿意让妈妈就这么一个人过一辈子吗?” “可寻,你不是这么自私的人。” 段樾辰的话是安慰,也是提醒。 妈妈也是需要有人陪的,而那种陪伴不是子女们能给的。 周可寻何尝不知道呢? 她知道,她只是一时无法接受罢了。 “我知道的,我知道妈妈这么多年一个人不容易,我也想妈妈身边能有个人陪着,但我希望那个人是真心爱妈妈的。” “可这位刘叔叔,我觉得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有些刻意了。” 他要是心疼妈妈的话,为什么不早些给妈妈换取暖器? 为什么偏偏选择他们回来了才换? 怕妈妈脚冷,为什么不早些给妈妈送个暖脚的,而是等她们回来了? 这一切在周可寻的眼里都是刻意了。 好像他所做的这些都是刻意在跟可寻说,我对你妈还是挺上心的。 “傻瓜,你不是还要在家里呆段时间吗?有的是时间,你好好观察观察,要是不行,就直接找那刘叔叔谈谈。” “你是妈妈的女儿,难不成怕他不成?” 段樾辰的话不无道理。 再说了,周可寻想当年一个小女人去跟一帮大老爷们谈生意都敢,就让她面对一个男人,她有什么不敢的? 之后,两人又聊了些有的没的,外头实在是太冷了,周可寻就挂了电话回屋了。 之后的几天,开泰在村子里混得风生水起,每天出去玩都能满载而归回来。 不是糖,就是小饼干之类的,让周可寻想起了她的小时候。 她小时候何尝不是开泰现在一样,每每出去都不怕饿着,村子里的人都夸她长得好看又乖,读书成绩还好。 周敏平时忙,张可琛又不管她,她每天都带着一帮小伙伴在村委会的地坝上作画,每次画的不是好看的衣服,就是漂亮的鞋子。 而且那样式都是市面上没见过的,村子里的老人见了逢人都说她长大后肯定会是一个出色的设计师。 她自己从小到大的梦想也是设计师。 可长大后,一切都变了。 越惬意的日子过得越快,不知不觉周可寻已经回家有十天之久。 过去的几天,妈妈每天早上都去店里开店,大概到下午的时候就回来陪他们姐弟俩,然后到了傍晚,刘叔叔就会挎着鼓囊囊的钱包来找妈妈,然后留在家里吃晚饭。 周可寻是发现了,每次刘叔叔到家里来,每次跟妈妈说话时,妈妈脸上的笑都是幸福的,这种幸福,在以前,周可寻是见不到的。 周可寻觉得是时候找这位刘叔叔谈谈了。 这天下午,妈妈还在店里忙活着,突然刘国峰接到了周可寻的电话,周可寻说想跟他谈谈,但这件事情不要告诉妈妈。 刘国峰心里已经料到是关于他跟周敏之间的事,跟周敏告了个假,解了围裙就出去了。 周可寻把刘国峰约到了街头处的一家咖啡厅,咖啡厅不大,毕竟是小地方,装潢还有些简陋。 这种地方,刘国峰平常是不会进来的。 周可寻已经坐在里面等候,手里端着一杯看起来就不好喝的咖啡。 见刘国峰小心翼翼的走进咖啡厅,周可寻朝他招了招手。 “刘叔叔。” 这时,正好前台的服务生开口问:“先生,要来杯什么?” 刘国峰生涩的笑了笑,摆了摆手,“找人,来找人。” 服务生见他是来找人的,也就不与他搭话了。 来到周可寻面前,落座。 周可寻倒是没有刘国峰那般拘谨,浅笑了笑:“刘叔叔要不要来一杯?” 刘国峰尴尬的笑了笑:“算了,这种洋玩意我喝不惯。” “那就给刘叔叔来杯橙汁吧。”周可寻最后给刘国峰点了杯橙汁。 “可寻今天找我来……”刘国峰不是个遮遮掩掩的人,既然周可寻都亲自找他了,那一定是有事要说。 既然都是要面对的,那就直接开门见山吧,也不是什么外人。m.biqubao.com “我今天找刘叔叔来是为了什么,刘叔叔应该也清楚。” “对,我找刘叔叔来,就是想问问你跟我妈,明确的是你想和我妈发展到哪种地步?” 周可寻满脸认真的看着刘国峰,面前的这个男人看起来虽然没有爸爸长得好看,但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他对妈妈所做过的一切都是真心实意的。 听周可寻这么问,刘国峰憨实一笑,“我倒是想跟你妈发展到过日子的地步,但你妈,你妈她不同意。” “那叔叔的意思是?” “我想和你妈在一起过日子,我想和你妈成为一家人。”刘国峰倒是不遮掩的说着。 周可寻抿了抿嘴,“那你儿子同意吗?” 半路夫妻并不好做,多少半路夫妻都是被儿女们搅得不得安宁的。 周可寻能保证她不会,但不能保证刘叔叔的儿子会不会。 她妈妈好不容易过起了好日子,她可不想妈妈都一把年纪了,还去别人家受别人家人的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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