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我被舔狗段少追着宠_第525章:因为一只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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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你跟李尘飞有缘,你跟后面这个李姓渣男有缘。”
  周可寻说完,朝她撅起了嘴唇。
  听她这么说,吴青也觉得她说的没错,“对啊,听你这么一说,是那个味了,东城这么多有钱人,我怎么就偏偏遇上了李尘飞,刚好他又跟他的老婆不和谐。”
  “还有,我从宜城逃出来,偏偏就来了东城,而不是北城,南城,西城!”
  “这一切都是因为缘分二字呀!”吴青说完,突然打了个激灵。
  突然间发觉发生过的事情有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所以我说,人与人相遇肯定都会存在一定的缘分的。”
  吴青越来越好奇她俩是什么样的缘分,最后走到了一起。
  手里的活也不干了,停下来摇着她的手问:“那你快说说,你跟你老公的缘分是从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事情开始的。”
  “我和他,我和他是在高中的某个暑假认识的,是因为一条狗。”
  “狗?你说的是狗吗?”吴青惊讶问。
  周可寻用力的点着头,“对,就是我们认识的那种狗。”
  “他是被狗咬了?”
  “不不不,是被狗追了,当时就是这样的,我被我妈拿着扫帚撵,他被狗追,两人就碰上了,然后我帮他赶走了狗,还带着他跑了。”
  “他,他怎么会在你们那小地方?”吴青更好奇了。
  周可寻抿嘴笑了笑,“因为,他外婆和我外婆是同乡,那一年他被他妈扔在我们村过了一个暑假,所以我们就相遇了。”
  “那以前呢?你跟他没遇见过吗?”
  周可寻摇了摇头:“没有,我那次是第一次见到他,以前他说他以前没有回去过。”
  “其实吧,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当时虽然很糗,但是真的帅,好帅好帅,每次见到他我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就是跟有一根线牵引着我,让我不得不看他。”
  “那你的意思是,你对他一见钟情?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啊。”
  周可寻用力点头:“是有的,是真的有的,在见到他之前,我也以为没有,但遇见他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
  “就那个暑假,我每天都找各种理由去找他,用的最多的理由就是我不会做题,让他教我,他比我大一个年级,而且他成绩很好,我问的所有题他都会,就那样,我们成了那个暑假的学习搭子。”
  “暑假过后,他回到了东城,我也学到了很多我以前没有学到的知识,后来经过我的努力,我考上了他所在的那所大学,我梦寐以求的大学。”
  “时隔一年,我们在大学相遇了,很快我们又玩在了一起,不过一直都是保持着朋友的身份,那时我们几乎每天都黏在一起,直到大二的某一天,我终于要鼓起勇气向他表白,却发现他身边有个女孩,那女孩长得很可爱,可以跟他同吃一根棒棒糖,可以靠在他的怀里撒娇。”
  “这些他都不可能跟我一起做的,那个女孩可以,我知道,他心里没我,我就放弃了,从那天后,我们俩就再也没有交集过。”
  吴青听得眉头都拧紧了,她问:“那女孩是谁?他当时的女朋友吗?那他们后来没在一起?那你们又是怎么结的婚?”
  周可寻知道,吴青肯定很疑惑吧,这就是奇妙所在。
  “其实啊,那女孩不是别人,也不是他的女朋友,是他表妹,南媛溪。”
  “你说那女孩是他表妹?那他为什么后来不找你了呢?”
  “他来找过我,但是我不见他,我为了气他还跟别的男生一起玩,估计是被我气跑了呗。”
  “至于结婚,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要从我妈说起,那年我爸走了,我妈出了车祸,我家没钱,我只能去挨家挨户的借,你说我一个高中生去哪借钱啊,后来有人说他家有钱,我就为了我妈去他家求他外婆救救我妈。”
  “那可是我妈,我唯一的妈妈,哪怕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可以救活我妈,夏家当时是我们那最有钱的人家,就我婆婆夏芸和我公公当时做生意赚了钱,只有他们能帮到我们,我就求他们了,他们也帮了,我从此就欠了他们家的人情,后来得知我家条件差,我公公一直花钱资助我上完大学,但有个条件。”
  吴青瞪了瞪双眼,“条件?什么条件?”
  “毕业后进段氏,嫁给段樾辰。”
  “啊!你俩是协议婚姻啊!”吴青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嗯,一开始就是协议婚姻,协议期限是两年,两年后我要是不想呆在段家,就可以离婚,拿着钱走人。”
  “是因为是段樾辰,所以你才愿意结这婚的吧?”吴青其实已经猜出了大概。
  周可寻抿嘴点了点头。
  “那后来呢?”
  “后来,我才知道他也是爱我的,一直都是爱着我的,只是好面子不敢说罢了。其实,我们都是一直爱着对方,只是一直没有说出口。”
  “真好,我好羡慕你们这种爱情哦,双向奔赴,都是一见钟情,多好啊,多妙啊。”吴青坐在床上,抱着双膝仰着头,她何尝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呢。
  可是,她还有机会吗?
  帮吴青收拾好东西,周可寻就离开了。
  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打车去了晨星。
  总裁办公室外,李薇薇还没有休息。
  因为周可寻这几天都不在,所有的工作都压在了李薇薇一个人身上,她有些忙不过来,只能中午加加班,晚上可以按时下班。
  周可寻走过来时,李薇薇手里还端着一杯咖啡,她记得李薇薇以前是最不喜欢喝咖啡的,也许是因为最近太累了,不得不喝上两口。
  脸上写满了抱歉,将手里特意给她带的新品奶茶放在了她眼前。
  突然间多了杯奶茶,李薇薇杯吓了一跳,抬眸一看,发现是周可寻,立即展颜笑了,似乎看到她,浑身的疲惫顿时就没了。
  “可寻!”李薇薇一下子站起身喊了一声。
  周可寻立马朝她做了个嘘的手势。
  李薇薇知道,她应该是不想惊扰到总裁办公室里的段樾辰。
  她脖颈一缩,朝总裁办公室的门口看了一眼,随即一笑低声道:“你放心,他应该已经休息了。”
  晃了晃她手里的奶茶,周可寻小声道:“来,特意给你带的新品,你去休息休息,我下午和你一起做。”
  伸手接过奶茶,还是暖呼呼的,李薇薇将它抱在了怀里,暖暖的,笑着点头:“好,那我去休息休息。”
  周可寻朝她点点头,看着李薇薇走向秘书专用休息室,她才缓缓推门进了总裁办公室。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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