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我被舔狗段少追着宠_第514章:他们一家人就团聚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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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李薇薇梗了梗喉咙,满脸的不可思议。
  她怎么都没想到,唐宇权和洛语嫣还有这层关系。
  周可寻动了动嘴角,微微点头,“没错,唐宇权和洛语嫣是名誉上的姐弟,洛语嫣的妈妈失手杀了唐宇权的爸爸。”
  李薇薇虽然已经猜出来了,但是还是失了声,张着嘴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好久好久,她看向一脸天真烂漫的洛语嫣,缓缓开口:“那唐宇权把洛语嫣留在身边是为了报复?”
  周可寻连忙摇头:“不是的,是为了照顾她。”
  “为什么?洛语嫣的妈妈杀了他唯一的爸爸。她不应该是他最恨的人吗?”
  “因为他爸爸死了,他也解脱了,洛语嫣的妈妈虽然是为了自己的女儿才失手杀了他爸,但也间接让他脱离了魔爪。”
  说完,她看向李薇薇笑了笑,又缓缓开口,“他爸爸其实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周可寻笑了笑,将身子往后倾了倾,“我听樾辰说,唐宇权的爸爸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脾气也很暴躁,动手打他是家常便饭,他妈就是被他爸给家暴后,忍受不了跑了的。”
  “好像说他妈跑了之后,他依然死性不改,把家暴的对象换成了只有几岁大的唐宇权身上。后来,遇到了从外乡过来混生活,死了丈夫的李月梅,就是洛语嫣的妈妈,为了得到她的好感才改了些。”
  “她的妈妈跟她一样,长得很美,哪怕当时已经三十多岁,还带着个女儿,但唐宇权的爸爸第一眼就被她给吸引住了,有意接近,一来二去的就好上了。”
  “李月梅一个女人带着个孩子,生活很不如意,渐渐的被唐宇权爸爸的柔情感化,又特别喜欢唐宇权就跟他爸结婚了,想着日后就能幸福的过日子。”
  “没想到……”说到这,周可寻长叹了一声。
  “没想到,那男人居然是个恶魔。”
  周可寻点了点头,仰着脸,“是啊,没想到自己遇到的却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把李月梅娶回家后,他渐渐的就显露出了本性,时间一长,什么新鲜感都没了,剩下的只是厌恶。”
  “有钱就出去赌,赌输了就回来打人,要是赢了就拿钱去喝酒,找野女人,也许是老天爷也看不惯,有一晚他喝多了,被车子撞了,把腿给他撞折了。”
  “活该!你说当初那个司机怎么没把他给撞死!”说这话时,李薇薇紧咬着牙关。biqubao.com
  周可寻冷笑了笑,“或许,这就是他们的命运吧。”
  “他受伤之后就不能出门了,但每天都要让李月梅给他买酒喝,要是不买,就摔东西,为了不吓着两个孩子,李月梅只能给他买,他喝多了就让他打,反正他打累了就不打了。”
  “直到那天…一切如以往的平静,李月梅照常出门买菜,唐宇权和洛语嫣照常去上学。可走到一半,洛语嫣才记起,昨晚写作业的时候忘记收作业本了,要是不交作业是要挨罚的,她只能折返回家去拿,唐宇权就在原地等她。”
  “洛语嫣一个人回到家很快就拿到了作业本,刚想走就听见了唐宇权爸爸粗狂的吼叫声,他以为是李月梅回来了,他说自己要上厕所,洛语嫣心想再这么他也给了自己和妈妈一个家,就这样走进了他的房间。”
  “她怎么都没想到,她的继父会对她做出哪种猪狗不如的事。”
  说到这,周可寻整个人都发着颤,她能感受得到洛语嫣当时有多无助。
  李薇薇整个人都是紧绷着的,她目不转睛的看着周可寻,咬着手指,连气都不敢大喘。
  “然后呢,她被那个恶魔……”
  周可寻渐渐恢复了正常,嘴角掠过了一抹欣慰的笑,“没有,就在那恶魔要得逞的时候,李月梅回来了,因为洛语嫣拼死反抗,房间里的动静闹得很大,李月梅一进屋就听见了,看到洛语嫣身上只剩着零星几块碎布,还被那男人压着,抓起桌面上的水果刀就冲了进去。”
  “她在男人的背上连刺了好几刀,因为脚折了,男人无力反抗,很快就倒在了血泊中,李月梅成了杀人凶手,洛语嫣也因受刺激过度,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李薇薇眼眶早已湿润,控制不住自己,一遍遍的抹着眼泪,“怎么会这样,她这么好的女孩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情。”
  周可寻眼眶也湿润了,吸了吸鼻子,撅着嘴角,“是啊,这么好的女孩,怎么会遇到这么不堪的事情。”
  “被自己的继父糟蹋,还亲眼看着自己的妈妈杀了继父,换作谁都会疯。”李薇薇一边说着,一边低头抹着泪。
  “幸亏她现在什么也记不得了,不然以后该怎么办?”
  周可寻把嘴唇抿成了一条线,把手搭在李薇薇的肩头处揉了揉,“好了,都过去了,她现在不挺好的吗?什么都不记得了,挺好的。”
  “的确,我希望她这辈子都不要记起以前的事,就这样天真烂漫的活下去。”
  “她会越来越幸福的,马上他们一家人就要团聚了。”周可寻的视线落在了洛语嫣的身上,是那样的温柔。
  洛语嫣似乎感受到了大家都在看她,突然转头朝她们露出了一个很阳光的微笑,还朝她们招了招手。
  周可寻和李薇薇也朝她摆了摆手。
  “你的意思是?”李薇薇已经不哭了,但眼眶还是有些红红的。
  周可寻抿嘴笑着,“她妈妈今天出狱了,唐宇权和段樾辰就是去西城接她妈妈去了,现在也差不多到了。”
  听了这么多伤心的故事,总算有件好事了。
  “真的!”此时的李薇薇比谁都要兴奋。
  周可寻挑眉点头:“真的,我们今天把她带到这来,就是为了给她妈妈接风洗尘。”
  “从今往后,他们一家人就团聚了。”
  “真好。终于团聚了。而我居然能当她们的幸福见证人之一。”想想都觉得好幸福,李薇薇歪着脑袋笑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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