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蹙眉问:“不是,你刚才说什么?你说商兰颖有精神病?” 这件事情其实周可寻不想说的,但不小心说漏了嘴,就跟林恩好好解释解释吧。 点了点头,周可寻叹了口气:“我刚开始得知她得过精神病的时候,也跟你一样惊讶。” “她,她是什么时候的事?”突然听到这个消息,林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被她舅舅强迫带出国那段时间,乔皖跟我说,她家里人不管她,她还在精神病院里待过一段时间,后来还是她舅舅找的她,让她当商兰颖的心理医生。” “她们就是这样认识的,好巧不巧,乔皖跟我长得很像,这个病就这么不治而愈了。”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好久,但周可寻每次谈论起都会有种愧对与她的感觉。 林恩没想到这件事与周可寻有关,早知道是这样,她刚才就不刨根问底了。 摩挲着周可寻的背,林恩安慰着:“好了好了,也不全是你的错,毕竟一开始也不是你去招惹她的,而且现在她已经心有所属了,你就不要自责了。” “说不自责,但心里还是会有些不舒服。”周可寻声音很轻,说完低着头看着自己的小手。 电梯已经停下,林恩牵着可寻走出了电梯。 “对了,你刚才说她家里人不管她,为什么?”林恩有些不明白,现在这个世道女儿比男儿还宝贝多了,她家里人怎么会不管她呢? 还把她丢到了精神病院,再这么说她也是有钱人家的千金,怎么会不顾外界的眼光,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这样对商家的名声也不好吧。 说到这周可寻也是无奈,“这个商兰颖跟我说过,她说她爸妈都姓商,但妈妈早就离世了,现在在她家的女主人是她爸后来娶的,还给她爸生了个儿子。” “所以啊,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女儿的,特别是有钱人,绝大部分还是很想有个儿子,兰颖有了那个弟弟,她爸就对她不管不顾。” “更何况,她还跟一般人不一样,商家也就对她这个女儿不管不顾了。” “要不是有她大舅在,估计她现在还被关在那里面,或者说已经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苏景尧已经把车子从车库里开了出来,早早的就等在了医院的门口。 周可寻见苏景尧已经等在那,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推了推林恩,笑道:“快过去吧,别让人家等急了。” 苏景尧站在车子旁的模样特别的绅士帅气,林恩羞涩的笑了笑,“那我先走了,拜拜。” “走吧,拜拜。”biqubao.com 看着林恩朝苏景尧小跑的摸样,周可寻是真心替她开心。 一辈子就这么短短几十年,能找到一个自己逞心如意的如意郎君,也是幸运。 突然好像段樾辰,周可寻从包里掏出了手机。 “老公,我想你了。” 段樾辰正在认真的翻阅着文件,周可寻突然这么一说,让他心底骤然漏了半拍。 嘴角上扬,挑眉:“有多想?” “很想很想,想马上见到你。” 晚风撩拨着周可寻耳边的发丝,带起她线条柔美的嘴角。 “等我,我马上去找你。”段樾辰起身抓起外套就往外走。 周可寻低眸一笑,“好,我在医院门口等你。” 平时二十分钟的车程,段樾辰十分钟就赶到了。 看到段樾辰快步朝她走来,周可寻小跑着迎了过去。 段樾辰站在原地等着周可寻朝他奔过来,手臂已经张开,就等着她投怀送抱。 周可寻一个跳跃就抱住了段樾辰,下一秒,利落的吻了上去。 段樾辰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周可寻这么强烈的热情,愣了半秒双手拖着她深情的吻了起来。 两人瞬间吻得火热,完全忘了他们所在的位置是哪。 路过的很多行人都被他们的这一举动给羡慕了,有羞涩的,有看热闹的,还有的直接拿出手机来记录下这美好的时刻。 也不知吻了多久,两人嘴唇发麻,喘不上气来才依依不舍的分开,看着羞红了脸的对方,周可寻羞涩的搂住了段樾辰。 段樾辰咧着嘴角问:“老婆还满意吗?” 周可寻把头埋在他的脖颈处,点着头:“满意,非常满意。” “那接下来你还想做什么?”段樾辰问。 周可寻想了想,抬头笑盈盈的看着他,咬了咬嘴唇:“我想你背我回家。” 段樾辰眨了眨眼,回头看了一眼来时的路,从这里到家,车程就要半个小时,要是靠走,最起码也得一个小时起。 不过,他愿意背着老婆走,就算要走上十天十晚,他也愿意。 周可寻看他没有回应,以为他不愿意。 撅了撅嘴道:“怎么,这么不愿意?” 段樾辰用力的啄了啄她的小嘴,挑眉道:“怎么可能不愿意,我高兴还来不及!” “那,那你背我!”周可寻说着就挣脱了下来,跑到段樾辰的背后,一个起身跃了上去,就跟个讨背的小孩似的。 段樾辰弯腰将她一托,两手扣住了她的大腿,“走,我们回家。” “车子怎么办?”周可寻问。 段樾辰边往前走边说着:“放这,明天让权仔来取就行。” 这下周可寻安心了,趴在段樾辰宽大的背上笑得灿烂。 一路上他们有说有笑,也许是累了,说着笑着,周可寻就没声了。 段樾辰也觉得背后的人儿变沉了,他想可寻应该是睡着了。 回到家,把熟睡的可寻轻轻的放在床上,段樾辰帮她宽衣解带将她抱进了浴缸,被水浸泡着的周可寻也只是动了动,任由段樾辰为她清洗,丝毫没有要醒过来,最近她实在是太累了。 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周可寻醒来的时候嘴角还带着笑。 段樾辰比她醒得早,昨晚的她真是迷人又可爱,特别是她那慵懒迎合的样子,恐怕他这辈子都难以忘记。 见周可寻的睫毛动了动,段樾辰知道周可寻要醒了,在她白皙的额头处吻了吻,她发丝的清香都能让他沉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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