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南希文早就不想在家里待着了,就算是一年回不来几天,他也不想在这个冷冰冰的家待着。 既然妹妹愿意收留他,他立马就折返回去给自己收拾了几套衣服,跟着南媛溪的车,回到了别墅区。 南媛溪的别墅比周可寻家要近一些些,没有喝酒的两个女士,只能当起了司机。 南媛溪把车子停好后就去找周可寻,今晚在南家,周可寻在她妈那受委屈了,这一声抱歉她作为女儿该给她道。 南希文也有这个意思,跟李乐阳一左一右的跟在南媛溪的身后,来到了段家的别墅。 段樾辰今晚喝得有点多,在路上的时候已经睡着了,但手一直都在周可寻的腰后,他知道,唐思妍的那番话,让周可寻很不开心。 原本当初嫁给他的时候她已经犹豫再三,好不容易才迈过了这个坎,没想到今天唐思妍会突然提起这件事,段樾辰真后悔带她到南家去。 那个南家,他以后再也不踏进去了。 一路上,周可寻也是心里闷得慌,虽说唐思妍说的都是事实,但她并不觉得自己嫁给段家是高攀,她哪怕不嫁给段家她也是个有能力给自己创造财富的人,并不是她口中所说的,嫁给段家就衣食无忧一辈子,她并不向往这种生活。 嫁给段家,那只是因为爱情,不是因为富足的生活。 她不赞同唐思妍否定她。 所以,她心里有些憋屈,虽然这憋屈不值得,可她就是有点过不去。 长舒了口气,周可寻把车子熄火,把段樾辰的手从自己的后腰抽出,轻轻的拍了拍他,柔声道:“樾辰,樾辰醒醒,我们到家了。” 段樾辰很快就被摇醒了,饮酒过度的他头有些晕晕的,打开了车门,自己下了车。 周可寻上前搀住他,段樾辰顺势朝她的方向倒了倒。 南媛溪已经带着哥哥过来了,看到周可寻搀着段樾辰,南希文和李乐阳上前帮忙。 “嫂子,我们来吧。”李乐阳和周可寻一样,今晚情绪上有些低落了。 周可寻一个人也是势单力薄,也就不跟他们争了。 两人搀着段樾辰往屋子里走,南媛溪挽着周可寻的手走在后面。 大家都没有说话。 进了屋,所有人都坐在了沙发上,周可寻去给三个男人拿了几瓶水,递给他们,让他们散散酒气。 “可寻,今晚不好意思啊,我妈那人……”南媛溪第一个开口,虽然她不喜欢她妈的作风,可毕竟那是她妈。 周可寻浅浅笑了笑,“没事的,她说的也没错,你哥家的确是个好人家。” “好什么好,对什么对!她说的一点都不对!”段樾辰声音很冷,略带着一些生气。 “可寻,娶你是我的福气,你不要听她说的,她眼里只有钱,没有别的,她被现在的生活迷了眼,她已经忘了自己以前也是个农村里出来的孩子。” 要不是长辈,段樾辰当场就跟她对着吵起来了。 他心里有再多的气只能忍着,教养让他压住了自己的怒火,最起码还要给爸妈留面子。 “对啊,可寻这么优秀,不嫁给你也能有一个很好的未来,可寻,别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她就是太无礼了,你看,连我们做儿女的都不想跟她亲近,她就是个失败者!” 南媛溪没好气的说着。 “可寻,实在是对不住了,要不是我今天生日,你也不会去我家……”南希文也是抱歉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本来是想趁着过生日,把大家都聚集在家里,没想到成了这幅样子。 周可寻看着大家你一言我一句的,突然笑了,“好啦好啦,我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脆弱,我是什么样子的人,你们还不清楚吗?” “用得着在这里你一句我一句的劝我吗?” 李乐阳这个马后炮这时候说道:“我就说嘛,可寻不可能这么小气的,你们还不信。” 话刚说完,就收获了南媛溪的一个大白眼。 “好啦好了,这个话题就此结束,还有今天最不高兴的人不应该是我,应该是今天的寿星,希文才对。” “过个生日连晚饭都没吃成,这过的什么生日啊。” 南希文挠了挠头笑了,“其实我也无所谓,早就习惯了。” “习惯什么,可我家现在什么都没有,在这里,我只能跟你说声生日快乐了。” “我就祝你永远开心快乐,健健康康,事业越来越好吧。”周可寻拿起手里的饮料,笑咧着嘴。 “那我们也来碰一个吧,就当给你庆祝了!” 南媛溪说着,举起了自己手里的饮料,对着南希文,笑着一脸认真:“哥,妹妹在这祝你生日快乐,愿你在新的一岁里健健康康,平平安安,你已经老大不小了,就快些给我找个嫂子吧!” 南希文笑着点头:“好,那我就承你吉言吧。” “那我也来一个,哥,生日快乐。” “谢谢。” “希文,生日快乐!你还是快点去寻找你自己的幸福吧,别老惦记别人的。”段樾辰这话,分明就是说给南希文听得。 南希文笑着回答,“好,一定。” *** 一晃眼,一周过去了。 商兰颖的伤在渐渐好转,脸上的伤疤也从一开始的暗红色变成了浅红色。 周可寻还是每天过来陪她一会,有时候南媛溪和林恩也会一起过来,顺便陪她说说话。 公安局那边没有找到肇事者,那开车的人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自从开始调查,就一直没有出现过。 这个案子也就这样不了了知了。 谭次陵经过半个月的调理,今天正好要到医院复查,周可寻今天没有回公司,就在医院等着。 带着谭次陵去了趟苏景尧的办公室,苏景尧给他开了好几张单子,让他去逐个复查。 商兰颖今天也要复查,不过有她舅妈吴月华陪着。 两人都在CT室门口碰面,商兰颖进去检查,舅妈吴月华和周可寻就在外头等着。 吴月华最近从商兰颖那里听说了不少关于周可寻的事情,知道周可寻常年接触娱乐圈里的事,有些事她想问问周可寻的意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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