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我被舔狗段少追着宠_第432章:那可不一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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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
  “他怎么救的你?你们俩当时在一起?”商乙疑惑问。
  商兰颖抿了抿唇,“是的,我出车祸前跟他在咖啡厅见过面。”
  商乙蹙眉:“你跟他见面做什么?”
  商兰颖不想舅舅抓到关于段樾辰的把柄,测了侧脸,“叙旧呗,毕竟当了两年多的师徒,好不容易回趟国,想见见。”
  “你啊……”商乙还想说她两句,却被吴月华给打断了。
  “好啦好啦,你就别怪兰颖了,她这好不容易才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你就别说她了。”吴月华一脸着急的看着商兰颖,手在空气中摸索了半天,都不知道摸哪才好。
  最后把手落在了那张满是伤疤的脸上,心疼道:“好好的一张脸,怎么就被伤成了这样,以后该咋办啊。”
  “还能咋办,我有的是钱,害怕恢复不了?”商乙说着,也给自己找了个地方坐着。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应该感谢段樾辰对商兰颖的养育之恩。
  要不是因为他,说不定自己已经见不到外甥女了。
  她可是姐姐这辈子唯一给他留下的念想。
  吴月华仔细的查看着商兰颖身上的伤,商乙坐在一旁叹了口气,问:“这件事情,你爸知道吗?”
  商兰颖脸色一沉,淡淡道:“他从来不管我死活,所以知道或不知道,没什么区别。”
  “再这么你也是他的女儿!他想不认?”
  “我宁可他不认,虽然跟他同姓,但我一直认为我是跟着妈妈姓的商,与他商家关系不大。”商兰颖说完,眼角横生出一抹泪。
  “你出国前的事我也听说了,你要是真的不想回去,那就不回去吧,留在东城,舅舅养得起。”商乙也算妥协了,对于她那个不负责任的爸爸,他也不想商兰颖回去受那份气。
  商兰颖笑着抹掉了眼角的泪水,仰着脸:“回去不回去的,到时候再说吧,即便我回去,我也没住他商家,他商家也不缺我一个。”
  以前,她从没想过要回去,但现在,她在国外有思念的人了。
  她还是要回去的。
  商乙和吴月华是待到半夜才回去的。
  商乙白天还要去事务所,吴月华自己开了糕点连锁,白天也会很忙。
  临走前,商兰颖让他们放心去忙自己的,这边有护工就够了。
  因为有护工,周可寻早晨就不急着去医院,跟着段樾辰回了趟家,换了身衣服又被段樾辰送回了公司。
  她已经一周没回公司了,再这么也得回公司看看。
  周可寻不在的这些时日,李薇薇不知道有多想她。
  一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唐宇权偶尔会过来给她送文件,但也只是送文件,唐宇权那个人很少跟公司里的人说话,就连打招呼都少。
  周可寻今天穿了一身雪白色的一字肩连衣裙,长发被她随意的绑成了麻花辫,脸上只是浅浅的涂了个口红,看上去还是一样的不可方物。
  她一直都不喜欢化妆,只是她当总裁的时候迫不得已,现在她只是一名小小的秘书,就不需要那样折磨自己了。
  段樾辰把她送到晨星就走了,看他的车子渐渐远去,周可寻忍不住去隔壁的奶茶店给自己和李薇薇买了杯奶茶,但她不敢喝凉的。biqubao.com
  上次把肠胃搞坏,段樾辰让她喝了一个月的中药来调理,一个月的中药啊,她再也不想受那样子的折磨了。
  提着奶茶入了电梯,刚出电梯门就碰上了给李薇薇送文件的唐宇权。
  唐宇权恭敬弯腰:“太太早。”
  “你也早。”周可寻笑着回应。
  唐宇权直起腰杆,双眼却很快落到了周可寻手里的奶茶上。
  周可寻知道他这眼神里包含的意思,立即把奶茶挨了挨他的手背,道:“常温的,不是凉的。”
  唐宇权被她整得顿时有些尴尬,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最后只能用点头来缓解此时的尴尬。
  既然周可寻要过去,那唐宇权直接把手里的文件给了她,让她顺便带过去,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忙。
  周可寻一手拿着文件夹,一手提着奶茶便朝自己的工位走去。
  她已经有一周没有出现了,公司里的员工都以为她以后不来了,她突然出现,很多员工都朝她打招呼。
  她一边往前走,一边回应。
  路上还碰到了刚来上班的夏白洋。
  几日不见,夏白洋还是一样的帅气,说实话,自打与姓段的那两位远离后,夏白洋就变了,变得更像一位成功人士了。
  夏白洋一手端着一杯星巴克,一手捏着一份杂志,一身白衣走在周可寻的旁边,已经四十的他脸上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反倒更加的有男人味。
  “早啊,可寻,这段时间都没看到你,我以为樾辰那小子把你关了起来。”
  周可寻蹙眉笑了:“夏叔,你认为段樾辰能关得住我?”
  夏白洋笑着撅了撅嘴,“那可不一定。”
  “呲,夏叔,你小看我了,我可不是谁都能关得住的。”周可寻不屑的说着。
  夏白洋也笑了,上下打量了周可寻一番,视线落到了她手里的奶茶上,“我听我姐说,你因为喝奶茶喝了一个月的中药,怎么?没喝怕?”
  周可寻眉头一拧,他这话不是存心膈应她的嘛!
  蹙眉看着夏白洋那张狂妄的脸,“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说夏叔,你这张嘴真是应证了那句话。”
  “狗嘴吐不出象牙?”夏白洋自我调侃。
  “你这人!”周可寻气得牙痒痒。
  夏白洋没跟她再说什么,因为他要跟周可寻分道扬镳了,回头给她露出了一个笑,转身拐入了另一条走廊。
  “哼!”周可寻气得跺了跺脚,骂道:“你当时怎么就不跟那两兄弟一起进监狱啊!”
  夏白洋已经走远,听不见她的谩骂声,她一个用力转身,朝自己的方向走去。
  总裁办公室门口,李薇薇正低着头一边吃着包子,一边埋头苦干。
  其实公司里是不允许带早餐进公司的,但总裁办公区域例外,因为周可寻在这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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