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天在南唐遇见邓敏,李乐阳就很少去南唐,由于工作忙的缘故,也没有再跟南媛溪提起过这事。 段樾辰还是一如既往的忙,早上忙晨星,下午去律师所,段樾辰不在,晨星的重担就落在了周可寻手里。 临近中午,段樾辰又得回律师事务所了,为了不让他饿着,周可寻拉着段樾辰去了公司食堂。 她好久都没有跟他安安稳稳的吃一顿饭了,她都快忘记那是什么样的感觉了。 晨星的员工还不少,每次吃饭都要等上那么一段时间,为了赶时间,段樾辰带着周可寻去了外边,给她点了她最爱吃的菜,打算安安稳稳的陪她吃顿饭。 她们定了一个小包间,菜很快就上齐,有可寻爱吃的虾,排骨还有段樾辰专门给她点的海鲜汤。 他看她最近食欲不振,就想着给她补补身子。 可可寻除了吃了几只虾,其他的什么都吃不下。 “怎么不吃了?”段樾辰看着周可寻的食量就发愁。 周可寻也不知道,就是最近总觉得没胃口,就是看到什么都不想吃。 撅着嘴摇头,“我也不知道,最近总是不想吃饭。” “那你想吃什么?老公给你买。”段樾辰一脸关心道。 周可寻还是摇着头:“我其实什么都不想吃。” “那你要不要喝点什么?奶茶?”段樾辰摸着她的头问。 她一直都喜欢喝奶茶,但最近好像是喝多了,现在一听到这个词都有点想吐来着。 她撅起眉头摇得更用力,满脸写着抗拒:“不,现在不想喝了。” “那怎么办?你这样多久了?”段樾辰这才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最近他一直都在忙,午饭几乎都没有陪她吃过,甚至晚饭都忙得很少回家吃。 周可寻怕他担心,挤出一脸笑容说着,“没事的,也许是最近天气太热的原因,不想吃正好,当减肥了。” 段樾辰眉头顿时紧蹙,看着她那张小的只有巴掌大的脸蛋,神情严肃,“还减肥,你看你瘦的跟白骨精差不多了。” “我看我们还是去医院检查检查,是不是身体出现了问题。” 说完,段樾辰就掏出了手机。 周可寻怕耽误了段樾辰的工作,伸手要拦,可她哪能拗得过段樾辰。 “喂,乐阳,你通知一下,今天下午的会议你来开,我这边有事走不开……对,嗯,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等我回去处理。” “好,好,就这样。”段樾辰刚挂断电话就拉起了周可寻的手。 “走吧,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其实我自己去就可以了,你还是回事务所工作吧,那里不能没有你。” 不就是去看个医生嘛,周可寻一个人能行的。 其实她觉得去不去都无所谓,因为她除了不想吃饭,身体也没有别的不舒服的。 先把段樾辰敷衍走,一会去还是不去,再说。 不过,她的小心思,段樾辰一眼就能看穿了。 勾唇挑眉,“你是自己走,还是我扛着你走?” 一句话,直击周可寻的心底。 她就像个装了小弹簧似的,蹭的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乖乖的捏着段樾辰的手,笑嘻嘻道:“我走,我自己走。” 她可不想从这里被扛着出去,那样实在是太丢人了。 段樾辰满意的笑了,“这才乖嘛。”大长手臂往周可寻的腰间一环,“走吧。” 驱着豪车,他们很快来到了医院。 刚到停车场就碰上了林恩和苏景尧,他们应该也是刚从车子下来,林恩挽着苏景尧的胳膊,样子十分的亲昵。 自打上次挑男模后,周可寻跟她也有半个月没见面了。 林恩最近一直都在忙七夕秀的活动,只能到了晚上才能跟她发发信息,抱怨一下生活的不易。 “林恩!”周可寻朝着林恩的背后大喊道。 林恩刚开始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好奇的回头看了一眼,没想到还真的是可寻。 “可寻!”林恩大喜,立即松开了挽着苏景尧的手,奔向了周可寻。 “可寻,你们怎么在这!”林恩拉起周可寻的手,惊讶道。 周可寻撅了撅嘴,看了段樾辰一眼,“我就是有些食欲不振,他非要拉我来检查检查。” 林恩上下打量了她一番,撅眉:“食欲不振,是不是最近太热了没胃口,我最近也没什么胃口,就是因为太热了,每天都想吃凉的。” 说着,不满的瞥了苏景尧一眼,撅了撅嘴,“他根本就不让我吃,说女人吃太多冷的对身体不好,还说会宫寒什么的。” “我没跟他结婚之前一到夏天就离不开冰的,不也没有宫寒嘛。” 苏景尧一听,突然笑了:“是,没宫寒,就是不知道谁一来大姨妈肚子就疼得要死。” 林恩没想到他会当着段樾辰的面拆她的台,脸顿时一红,生气道:“喂,苏景尧,这里还有别的男人在呢!你怎么说话的,给点面子行不行!” 段樾辰立马做了个抠耳朵的动作,撅了撅嘴,“没事,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已经是姐妹了。” 这话惹得周可寻直接笑出了声。 林恩倒是急了,“谁跟你是姐妹!我要是跟你是姐妹,那我跟苏景尧是什么?” 周可寻打趣道:“是兄弟!” 林恩眉头一蹙,双手抱胸跺脚,“哼,我不想跟你们玩了!” 说完,她就大步朝前走了。 “这,就生气了?”段樾辰问。 苏景尧无奈的摇了摇头,拍着段樾辰的肩膀,“走吧,她一会就没事了。” 周可寻也跟着走向医院。 现在医生都在休息,要检查还要等到下午两点半。 中间这段午休时间,苏景尧下午还有手术需要休息,段樾辰最近因为太忙,几乎很晚才回家,所以,两个辛勤劳动的男人就睡午觉去了。 看着两个一米八八的大男人挤在一张小床,周可寻和林恩都忍不住拿出手机拍了两张。 男人都睡了,那两个女人只能自己找乐子。 周可寻最近迷上了一部剧,两人窝在沙发上追了一中午的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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