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家在东城的地位还是毋庸置疑的,说能给开泰找一家有奥特曼的小学,最后果真把开泰的这个愿望给实现了。 博育是一所段家投资的私立小学,师资和环境都是一流的。 夏芸带着大家才进校园,就有人笑脸迎接,很快给开泰办理了入学手续,还有一些注意事项之类的,全程都是一个叫然梦洁的老师跟随着的。 后来才得知,然梦洁跟可寻一样,都是家庭条件不好的孩子,也是被段氏慈善机构帮助的孩子,不过唯一不同之处是,周可寻是段家人亲自资助的。 然梦洁是个很出色的女孩,为了回馈社会,努力的考上了京师师范,毕业后就到博育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小学语文老师。 开泰就被分到了她的班里,一年级(3)班。 然梦洁热情的把夏芸和开泰送到了学校大门口。 夏芸回头,捏着开泰的手朝她摆了摆手, 弯着腰微笑着对开泰说,“开泰,快给然老师说拜拜。” “这位美女老师以后就是你的班主任咯,以后可要乖乖听话,好好的跟老师相处。” 开泰眨巴着懵懂的大眼睛看向可寻,见可寻点了点头,乖巧的咧出一个很标准的微笑,朝然梦洁摆了摆手,奶声奶气道,“然老师,我们明天见。” 然梦洁笑得很是灿烂,用力的朝开泰摆了摆手,甜声道,“好的,我们明天见,明早记得早点来上课,然老师在大门口等着你。” 夏芸扶着开泰的肩,带着他转身就离开了。 周可寻朝然梦洁微笑着点了点头,也跟着转身离开了。 然梦洁目送着他们离开,直到他们坐进了车子后,才渐渐的收敛了笑容。 她最后的目光落在了周可寻身上,她认得她,她就是段家公子哥,段樾辰的老婆。 早就听闻她跟她一样,都是被段家资助后才完成学业的。 传闻都说她美得不可方物,聪明能干,八面玲珑,在晨星时还能独挡一面,今日一看,的确是真的。 但然梦洁不这么认为自己比她差,最起码她比她年轻,也很漂亮,性子一定比她好。 没有男人不喜欢柔柔弱弱的女子。 离开学校后,她们来到了东城最大的商场。 开泰特别的高兴,因为明天就可以上小学了,从明天开始,他就是一名真正的小学生了,走路都是连蹦带跳的。 可寻捏了捏他的小脸,问,“那开泰想接下来去哪儿?” 夏芸也笑着问,“开泰明天就是小学生了,是不是需要一个小书包啊?” “还有一个铅笔盒,铅笔盒里面要装上很多很多好看的铅笔,还有橡皮,还有尺子。” 开泰双眼泛出了亮光,用力的点着头,“嗯。” 南媛溪笑着逗他,“那我们现在应该去哪儿呢?” 开泰抬眸看向周可寻问,“姐姐,我们现在该去哪呢?” 开泰没有上过学,以前跟着不靠谱的张可琛,过得很艰苦,并不知道学习用品会有它专门售出的地方。 夏芸学着开泰的呆呆的样子问,“那接下来我们该去哪呢?” 惹得大家一声一阵欢笑,周可寻一把将开泰抱了起来,笑道,“那我们当然是要去文具店咯。” 开泰没见过文具店,双眸满是惊讶,歪着脑袋问,“那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地方?都会有什么?” 周可寻扬着下巴作出了一副沉思的模样,“嗯,它呀,它里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书包,货架上摆满了各种颜色的铅笔,圆珠笔,还有很多图案的尺子,各种形状的橡皮。” “还有很多很多不一样的书,反正只要是学习用品那里都有。” 开泰听姐姐说完,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着,那应该就是对知识的渴望吧。biqubao.com 她们东晃西晃,最后进了一家最大的文具店,这里大到什么程度,就是一天一夜他们都逛不完。 这一次,实在是让可寻和开泰长见识了。 她们首先是给开泰买了个印着奥特曼的书包,是那种防护型的,哪怕开泰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摔倒,那书包都会有一层防止他背部受伤的软垫。 接下来就是笔,开泰已经被那五花八门的铅笔给吸引得拔不动脚,那就每样买一支吧,只要他喜欢,买多少都可以。 还有铅笔盒,特别的精美,是那种变形金刚一样的,轻轻一按按钮,就会从一个铅笔盒变成一个金刚,又按一按就又变回铅笔盒的模样。 里面的容量还不错,可以装十来支笔。 接下来就是橡皮,尺子,等等。 买完后,周可寻又去隔壁的饰品店给他的每一位同学买了伴手礼,女生的是可爱的洋娃娃,男生则是帅气的变形金刚。 再者就是去给他买几身装备,既然已经要去上学了,除了一三要穿校服之外,其余的几天都是要穿自己的衣服,现在他是周可寻的姐姐,段家人的小舅子,那装备可不能比别人的差。 几身衣服下来,就花掉了好几千。 买完衣服,开泰说他饿了,周可寻便把他带到了KFC,这还是开泰第一次进这么高档的地方,那双眼睛睁得老大,坐在座位上,他一下子腰板就直了,一副特别自豪的模样。 周可寻心里一阵咯噔,像当年她第一次进这,也是这幅模样。 夏芸看着也是一阵心疼,抬手摸了摸他的脑袋,问:“开泰,以后都是好日子。” 开泰不懂夏芸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朝她傻笑。 吃饱喝足后,眼看着时间已经不早了,不知不觉她们在外头已经晃了大半天,是时候回家了。 几个女人提着大包小包走出了商场。 南媛溪先去地下车库开车,周可寻拉着开泰跟夏芸在商场门口有说有笑的等着。 没多久,南媛溪突然从地下车库跑了出来,表情十分的慌张。 周可寻让开泰牵着夏芸,便朝南媛溪跑去。 南媛溪一下子扑进了周可寻的怀里,上气不接下气,慌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浑身都在发抖,颤着手指指着车库的方向,就连说话都说不清了。 “人,人倒了,人倒了……” 周可寻眉头一拧,抓紧南媛溪的胳膊,“什么人?什么人倒了?你别急,慢慢说,什么人倒了?” 南媛溪用力的倒吸了一口气,颤抖着哭了出来,“人,我把人撞倒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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