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的某处出租屋门口。 一桶桶红色的油漆哗啦啦的被砸在了墙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屋内,一个穿着朴素的女人正抱着一个瘦弱的小男生,正蹲颤抖的蜷缩在一处墙角,一声都不敢吱。 门外,巨响渐渐没了,稀稀疏疏的脚步声渐渐变远,女人这才松开了怀里的小男孩,长舒了一口气。 看着怀里乖巧的孩子,眨巴着双眼看着她,女人再也忍不住抱着他呜呜哭了起来。 张可琛刚从外头给老婆孩子买饭回来,远远的一眼便认出了前面向他走来的几个高大汉,看见他们手里提着的油漆桶,他便清楚,那几个高大汉此次来的目的是什么。 要是被他们抓住,张可琛肯定活不过今晚。 想都没想,他一转身撒腿就跑。 他不跑还好,一跑便引起了其中一名高大汉的目光,高大汉眯了眯眼,指向前方逃跑的张可琛问同伴。 “你们看那人像不像那个欠我们钱的烂赌鬼?” 他这么一说,两名同伴也跟着眯着双眼仔细瞧瞧。 其中一名眼神比较好的立马就认出了张可琛,大喊道:“妈的,就是他!” “快追!别让他跑了!”话音刚落,他们撒腿就追了上去。 张可琛一边回头看一边拼了命的往前跑,无论如何也不能被他们抓回去。biqubao.com 因为就在刚才,他在给老婆孩子买饭的时候,无意中在电视里看到了一个酷似他女儿的女演员,刚开始还不敢确定是不是她,后来经过周围人的打听,才知道,那女演员就是他跟前妻的女儿周可寻。 周可寻不仅当了女明星,还嫁给了有钱人家,现在正在东城很有名的一家娱乐公司当代理总裁。 那可是妥妥的有钱人啊,他怎么也没想到,以前被他嫌弃到骨子里的女儿,现在居然成了有钱人。 这不正好,他现在缺的正是钱,回头带上老婆孩子去找她,怎么说也能要个百来万来花花。 至于他欠高利贷那几十万,根本就不算事。 他一边跑,一边想着找到可寻后的发财梦,想想那跑起来的劲头就足足的。 但毕竟追他的是三个高大汉,又是追债老手,有的是办法逮他。 就在他还在想着怎么花钱时,那三名高大汉已经兵分两路,开始了追捕他的计划。 在巷子里兜兜转转,就在张可琛以为自己已经摆脱掉那三人时,身边突然扑来一个高大的身影,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张可琛一下子就被三人限制了人身自由。 一名高大汉把他按在地上就开揍。 “我靠你妈的,欠钱不还还赶跑!” “你她娘的属兔子的,让爷几个一顿好跑!” “跑啊,还敢给老子跑,看老子哥几个今天不弄死你!” 就这样,你一拳,我一脚的,没多会就把张可琛打得找不着东北了。 “爷几个,爷几个饶命啊!” “啊—别打了,饶命啊!” “别打了,求求你们了,别打了,你们不就是想要钱嘛。你们把我打死了,还怎么要钱啊!”张可琛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有一只眼睛直接都睁不开了。 “老子不打死你,你也还不上钱!”其中一名高大汉恶狠狠的吼着。 “有,我有!我没有,我女儿有!我女儿有钱,她有钱,她有很多很多的钱!”张可琛已经被打怕了,再被他们这么打下去,他肯定会死的。 “你女儿?你哪门子的女儿?” “你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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