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男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球赛,段樾辰是第一个发现女人们醒来的,回头问:“起来啦,我的小可爱。” 周可寻朝他微微甜甜一笑,“嗯。” 林恩和南媛溪各自来到了自家男人的身旁,将还没睡醒的脑袋靠在了他们的怀里。 苏景尧摸了摸林恩的脸,宠溺道:“下次可别熬夜了,你看你这黑眼圈黑的,对身体不好的。” 林恩连眼睛都不想睁开,点着头:“嗯嗯,下次再也不熬夜了,好困。” 周可寻坐到了段樾辰的腿上,两手环扣在他的脖肩,把头埋进了他的脖子里。 这种感觉不要太舒服了。 段樾辰在她的额头上吻了吻,轻声问,“都饿了吧?我们已经吃过午饭了,看你们睡得那么沉,就不好打扰你们,饭都在微波炉里丁着呢,都去吃吧。”m.biqubao.com 三个女人来到了餐厅各自弄了点吃的。 “说说我们一会去哪?”南媛溪边吃边问,这里头她的年龄最小,也是最爱玩的一个。 周可寻吃着,摇了摇头:“不知道,我没有什么想法。” 她一般周末都是跟段樾辰窝在家里,要么就是回老宅陪陪夏芸什么的。 林恩是真的没睡醒,昨晚她俩都睡了,她还坚持了一小会。 她揉了揉发酸的睡眼,无精打采的说着:“我打算今天跟苏景尧去把购房合同给签了,不然他下周又没时候陪我签合同了。” 今天反正大家都在也有时间,倒不如去把那个买房合同给签了,顺便让他们出谋划策,房子要怎么装修,装修成什么风格,多一些人给出的意见总归是好的。 周可寻听完点点头,说的也是,今天都在,还是先把这事给完成了。 南媛溪好奇的眨巴着双眼问,“什么买房合同,谁买房?” “她,她和苏景尧的婚房,准备定下来。”周可寻朝林恩颠了颠下巴说着。 “哪的房?我们最近也想买房来着,就是没看到合适的。”南媛溪跟李乐阳已经决定要结婚了,所以房子的事情还是要尽快解决。 “就左边那栋,跟可寻这个一模一样的。”林恩说着。 “林恩姐也是买的这个地段的!好羡慕,你们住在一起以后可好玩了。”南媛溪说着,露出了羡慕的目光。 “你也可以呀,你家可不比我家的条件差。”林恩笑着说着。 南媛溪用手撑着下巴,叹了口气,“可是我不想靠我家里,他们不是很同意我跟乐阳在一起,他们想利用我获取更大的利益,可是我不愿意,所以即使他们想帮我,我也不接受!” 她的这番话,听得林恩朝她竖起了大拇指,“有志气,我喜欢!” “嘻嘻,那当然,我自己也是可以赚钱的!再说了乐阳又不差,他可是金牌律师,一年也是能赚上百万的!”说到自己的男人,南媛溪还是挺骄傲的。 “呵呵呵”三个女人在餐厅里聊得不亦乐乎。 吃过饭后,他们就把购房经理给约了出来。 南媛溪挽着李乐阳的手跟在他们身后,说实话,这里的房型她也比较喜欢,要不是不想给李乐阳那么大的负担,南媛溪也想在这买一套。 身为她的男人,李乐阳怎么能看不出她的心思呢? 只不过这里的房子一套下来最起码也要一千万,不过只要南媛溪喜欢,哪怕辛苦点他也要给她买一套。 “要不我们也在这儿买一套?”李乐阳问。 南媛溪睁大了眼珠子说,“李乐阳,你疯了吗?这里的房子可不便宜。” 李乐阳笑着耸耸肩,“我没疯,只要你喜欢,我就给你买。不就是钱嘛,我还年轻,可以挣,像我现在的收入供套房是绰绰有余的,只要你喜欢,我们就买。” “可是.” “没什么好可是的,只要你高兴,我做什么都愿意。”李乐阳说着,抱着她的腰在她的额头处亲了亲。 南媛溪搂着李乐阳的脖子红了眼眶,“你对我实在是太好了,我以后要怎么报答你。” 李乐阳摸了摸她的头,笑道,“傻瓜,你愿意选择我就是最好的报答,我不对你好,我对谁好?你可是我的宝贝呀!” 就这样一个下午,售房经理就卖出了两套千万别墅。 看在是熟人的份上,他给他们打了八折,一共下来每套房只花了850万。 足足省下了100多万,苏景尧他们是全款付清,李乐阳则付了个首付。 南媛溪说出一部分的钱,但是李乐阳不答应,这房子是李乐阳为了向南媛溪的父母证明,南媛溪以后跟着他不会吃苦。 房子买好了,接下来就是装修的部分。他们六个人趴在客厅的地毯上,从网上开始搜罗各种装修风格和配色图片。 这么一来,这个周末他们又有的忙了。 林恩和苏景尧比较喜欢复古式的,所以们打算把房子装修成复古风。 南媛溪和李乐阳比较年轻,他们就比较喜欢简约大方风的。 他们还在网上找了设计师,跟设计师联系了一下,跟他们约定了一个时间来看房子,准备根据自己想要的跟设计师谈一谈。 李乐阳的爸妈是搞装修的,虽说家里没什么钱,但是也见过不少世面,所以装修方面就交给他们父母了。 林恩想着也把自家的装修方面的事情也交给了李乐阳家爸妈,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用把心思放在房子装修上,也就放心多了。 吃过晚饭后,大家都各自开车回家了。 段樾辰终于逮住了和周可寻独处的机会,那几人前脚刚走,段樾辰后脚就把周可寻给扛回了屋子。 捏着周可寻的腰,凑上去亲了又亲,就跟好几年没见过女人似的。 惹得周可寻痒得咯咯直笑。 “你干嘛呀,一日不吃如狼似虎。”周可寻声音充满了诱惑。 段樾辰吻着她的脖子笑了:“可不是嘛,这两天都快想死我了。” “下次可不许再让她们来过周末了。” 说完,段樾辰吻得更深,将周可寻狠狠地压在了沙发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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