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记者们听到王毅飙了一句中文,不知道意思,他们都有些懵逼。 其中也有几个记者是懂得中文的,他们听到王毅的话,一个个顿时大为恼火。 “你这是在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吗?” 其他记者们听到这话,一个个也都明白过来,纷纷对王毅群起而攻之: “我要投诉你!” “打球好就可以随意攻击他人吗?” “一直说华夏是礼仪之邦,在我看来华夏人的素质不过如此!” 王毅旁边主教练达科眼见场面要失控,他连忙要叫公关过来,但是王毅却伸手按住了达科教练的胳膊。 随即正色对着那些人说道。 “你们说你们懂球,那我们就这个问题来探讨一下。请问阁下在哪高就?” 王毅指着之前那个胡子都已经略有些花白的记者。 那记住一仰头,一挺胸说道:“我是洛杉矶时报的场外记者,在nba做了40年的场外记者,你说我不懂球?” 王毅点了点头:“哦,40年了,还只是个场外记者,你还好意思说懂球?” 那个洛杉矶的场外记者顿时语塞。 王毅随后又指了指一个年轻的女记者:“请问你是哪家媒体的?” 那个漂亮的女记者一仰头,一挺胸,显得十分骄傲: “我现年19岁,耶鲁大学新闻传播系在读学生,《纽约时报》体育板块的实习记者,《体育画报》专栏作家。” 很显然,她对自己的学历和自己的资历是相当满意。 事实上,这学历和资历放在年轻人之中,绝对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 王毅看向那个年轻漂亮的女记者,点点头:“哦,19岁?我打职业联赛的时候,你还在玩尿泥,你敢在我面前说你懂球?” 那女记者顿时脸颊一红,低下了头。 实际上因为王毅父亲的关系,王毅在17岁高中还没毕业时,就已经打过职业联赛。那个时候这个女孩才只有4岁,可不就是在玩尿泥的年纪吗? 在直播间的弹幕上。 一众华夏球迷们看到王毅怼这两个记者,纷纷叫好。 “怼的好!” “毅哥,我支持你!” “一哥舌战群记,怼的漂亮!” 这时,一个约摸60多岁的老记者站了起来。 “我是《华盛顿邮报》体育板块的总编辑,11岁接触篮球,从事与篮球相关的记者工作也有47年。我能在你面前说懂球吗?” 王毅呵呵一笑:“你懂球?你这么懂球,为什么没有打职业联赛?” “你……你这是强词夺理!” 那主编低吼一声,有些恼火的坐了下来。 虽说他强行回怼了王毅一句,但他的这句话并不能令人信服。 这时候,另一个光头黑人记者站了起来。 他的身形足足有两米多高,看起来俨然就是一条彪形大汉。 但是他的眼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看起来与他的高大身材多少有些不相称,显得不伦不类。 他冷哼一声,对王毅说道:“我曾经打过十一年nba,退役后又做了二十二年篮球记者,我能说我懂球吗?” 王毅转头看向那戴眼镜的壮汉记者:“请问阁下高姓大名?” “埃文斯·凯特。” 王毅顿时一脸的惊讶,仿佛看到了一个隐姓埋名的高人:“哦,原来是埃文斯·凯特。” 那黑框眼镜记者冷哼一声,但神色之中也是稍微有点自得。 然而王毅下一句却是话锋一转:“没听过。” 埃文斯·凯特顿时大怒。 可是不等他说话,王毅便继续说道:“你打了11年,拿过MVP?” 埃文斯·凯特的面色微微一沉:“没有。” 王毅追问:“拿过得分王吗?” 埃文斯·凯特面色再沉:“没有。” “拿过DPOY吗?” “没有。” 埃文斯·凯特越说底气越是不足。 王毅接着说道:“那么你拿过助攻王、抢断王、篮板王、周最佳或者是扣篮大赛冠军,三分大赛冠军或者任何其他的小荣誉吗?” 埃文斯·凯特面色更是一沉,声音也低了几分:“都没有。” 王毅点头:“那你凭什么在我面前说你懂球?” 埃文斯·凯特微微怔了怔,他从自己的衣袋里翻出一个布包。 打开布包,从里面拿出了三枚总冠军戒指。 这一刻他整个人仿佛年轻了许多,眼中的目光也亮了许多,身板似乎也挺直了,高昂着头,挺直了腰说道:“可是我拿过总冠军!” 随后加重了语气,强调了一句:“三次!这三枚总冠军戒指就是证明!” 王毅也心里也微微有点意外,没想到这个家伙还真拿过总冠军。 不过表面上王毅却不动声色,只是扫了一眼那三枚冠军戒指。 随后他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一个单词一要手指,开始数了起来。 “One,two,three,four,five!” 他说到这里时,那埃文斯·凯特的脸色就已经有些不好了。 他知道王毅要用他的冠军数压人了。 随后王毅又伸出了自己的左手,一根一根的竖起手指,一边继续数道:“six,seven,eight!” 随后王毅抬头看向那埃文斯·凯特:“你一个三枚戒指的人,有什么资格在我八枚戒指的人面前说懂球?” 说到这里,王毅突然摇了摇头说道: “不好意思,我没有随身携带总冠军戒指的习惯,没办法立马证明我有八枚戒指。而且我的戒指都是在家给孩子当玩具的,鬼知道他们把那玩意扔哪儿了,也许扔进垃圾桶了,也许埋进花园里给花草当肥料了,甚至可能冲进马桶了。” 王毅这一番话说出,那埃文斯·凯特的面色已经铁青。 王毅这番话可以说是嘲讽之意拉满。 几个破冠军戒指,你还珍而重之地随身携带。 我家戒指都是给孩子当玩具玩的。 事实上,埃文斯·凯特当然不会每天随身携带冠军戒指。 今天下午时他参加了一档电视节目。 节目上需要他展示戒指,他就把戒指带去了。 结果出了点小意外,装戒指的盒子被压碎了,他只能临时用布包了起来。 做完节目就来总决赛了,自然是随身携带着。 结果没想到当成了王毅的嘲讽的理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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