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常年混迹在约翰国,高卢国这些地方,在执行暗杀任务。 他有很多的身份,比如成功人士,商业精英,手术医生等等…… 只要他想要,他随时可以改变他的外貌,他的西装里面的一层,是医生的服饰。 他可以一秒变装,足以见得他是个非常厉害的人。 他的那手提箱里,装着全是可以改变他身份的东西。 手提箱一共有三层,其中一层装着很多试管,针管等东西,还有一层则装了一把枪,以及一根消音器。 克里斯是混血的,他父亲是华夏人,母亲则是国外的人。 苏群见克里斯沉着脸,从他身旁走过,他还有些纳闷。 不过转念一想,老外不都这样?傲慢狂妄嚣张。 苏群他们也没有理睬,现在他们准备物色目标,然后混吃混喝。 正当苏群三人在寻找哪里有老板的时候,这时候饭店门口,走进来一个拿着一朵大红花,穿着白色的洋装群,还带着一顶白色帽子的女人。 这个女人不简单,她也是特洛伊小队的成员,她叫爱丽丝。 爱丽丝在漂亮国的身份,是一名歌手兼演员,她平日里,看起来像个乖乖女,而且长相甜美,性格温柔。 可到了晚上,她就可能化身成一名杀手,去杀死自己的目标。 尽管她的名气不高,可她杀过的人,却都是一些名气极大的人。 特别是那种年纪又大,又有钱,还特别喜欢找那些清纯可爱的小女生的有钱大佬。 而爱丽丝刚好是他们喜欢的对象。 爱丽丝面带微笑,她从苏群三人身旁经过的时候,还朝着三人抛出一个飞吻,看起来非常的外向。 “这女人谁啊?姐夫,你在外面找小三了?” 宁姚鹏好奇问道。 “你大爷的,我又不认识她!” 苏群当然没见过这女人,在他看来,外国的女人,实在是太过开放,让他非常的不适应。 又见一位西装牛仔打扮的男人走了进来,他有这两撇弯曲的胡子,带着牛仔帽,身上没有枪,但有一把刀。 他可以用刀,杀死自己的敌人,颇有一种万军丛中取人首级的感觉。 这个男子叫做罗宾汉,他混迹于漂亮国的邻居国家,除了监视之外,他还有自己的目标,杀死那些官阶很大的人,以此来对那个国家进行掌控。 罗宾汉身后,又有一个男子,他一身的白色,白西装白领结,就连皮肤也非常的白皙,而头发也是白色的。 这个男子叫本杰明,他的身份是某小国的王子,经常往回其他国家,执行一些非常困难的任务,他的任务就是杀死或威胁那些国家的资本家们。 他通常不喜欢杀人,因为能用钱解决的事情,他都会用钱来解决麻烦,当然,是别人给他钱。 本杰明身旁,又有一位矮子男,这男人只有一米二,天生的侏儒。 但其脑袋特别大,跟身体几乎不相衬。 他叫矮王,姓王,他虽然长得矮,可杀人手段一点也不少,他杀的对象,都是一些黑道上的老大。 通常他会先示弱,然后在对方失去防备的时候,杀死对方,并且屡次得手,而且每次都能安然无恙的逃跑。 这五人,全部进入同一个包间,然后直接把门关上。 …… 五人特洛伊小队的五人,坐下来之后,他们的脸色,个个非常难看。 白衣服的本杰明率先说道: “为什么我们到来,没有人来接我们?队长去哪了?” 按道理说,项祝鸣应该出现在这里的,毕竟他们这些人,难得聚会一次。 他们都是有手下的,并且势力不小。 可他们单独赴会,可以想象,这次的见面,有多么的珍贵。 结果项祝鸣没来,让他们非常的失望。 矮王说道: “项祝鸣住院了,所以我们几个开会吧。” “住院、什么时候住院不好,偏偏这个时候住院?看的起我们啊,这样的人,还能当老大吗?” 爱丽丝不爽的说道,她怀抱双臂,表示不屑。 克里斯严肃道: “他有他的想法,我们有我们的做法,我们这次是带着目的来的,所以不能有任何的失误。” 爱丽丝则问: “贝克先生让我们来的吧?他好像让我们到来之后,耐心等待,他会有详细的计划。” 罗宾汉说: “事实上,我们自从来到这里,就没见过贝克本人,会不会是假消息?” 五人开始陷入沉思起来,因为这次的到来,连这五人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突然聚集。 每个人在他们的领域,都要他们自己的目标。 跑到江宁市之后,最让她们感到失望的时,他们竟然没办法携带自己喜欢的武器。 原本他们都有喜欢用的枪,像这个爱丽丝,她经常出门就带两把粉红色的手枪。 她的枪法非常的准,杀人如同宰鸡鸭。 可她的枪,无法被带上飞机,只能放在原来的地方。 克里斯说道: “我们现在要么继续等待,要么就去找他们,但贝克肯定不会见我们的,我们只能去见队长,队长现在在江宁医院,要找他并不是难事。” “不是难事?哼,队长说好要带我们到江宁市各处地方游玩的,结果他住院了,气死我了。” 爱丽丝说着,还喝了一口酒。 矮王一把抢过爱丽丝的酒,说道: “少喝点,喝醉了,把自己的任务给忘了,既然队长不在,我给你们布置任务,首先我们的任务是……” 笃笃笃,外面有人敲门。 紧接着,门被打开,苏群捧着一砰被吃了一半的糖醋里脊,走了进来,他问道: “这糖醋里脊,是你们的吧?” 苏群没说,刚才在外面的时候,他偷吃了一半,所以拿进来的时候,份量更加的少了。 爱丽丝问道: “帅哥,你不知道进门前,要先经过别人同意,才能进来的吗?” 苏群笑道: “我看这菜都快凉了,所以就敲门进来了,没有得到你们的允许,实在不好意思!” 苏群把菜,放在五人的面前,五人看后,脸色凝重。1 矮王问道: “怎么才这么点,怎么够吃?” 苏群顿时眼前一亮,他拿起一根筷子,然后沾了点酱,往空的地方一划,然后说道: “这样就行了,完美的米其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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