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陌躺在沙发上,看着幼儿频道,仔细想想,原身和邵音音的儿子,今年也才四岁不到。 还没有被教养成白眼狼,原身也还没有和邵音音复婚。 如今换了沈陌,当然不会给邵音音机会,再说了,这个邵音音早就不是原身爱的那个邵音音了。 没错,仅仅通过原身的记忆,沈陌就知道,从山体滑坡中救回来的邵音音,已经换了个灵魂。 因为原身当局者迷,所以只会觉得邵音音是因为经历过生死,才会产生变化。 再加上那个时候的原身因为没了一条腿,正是自卑的时候,本就敏感,再加上被邵音音嫌弃,也没有心情去想邵音音的诸多不对了。 但沈陌是旁观者,自然比原身更容易分辨一个人的变化,再说了,原身怎么也不会想到邵音音的灵魂换了。 毕竟,在唯物主义昌盛的现在,没人会相信,除了在小说里,现实里大家都不会当真。 也正是这样,占了邵音音躯壳的灵魂,才不会被怀疑。 不过,话说回来,沈陌想了想这个位面的名字,叫什么《贵妃娘娘万福金安》来着? 这是个现代位面,会牵涉到“贵妃娘娘”这几个字,再加上邵音音的灵魂不同了,沈陌大概明白了。 如今的邵音音,是某个封建王朝的贵妃娘娘,魂穿到了邵音音身上,也就是网络上一度有些火爆的古穿今文学。 啧,说起来,这个魂穿过来的贵妃娘娘,适应能力还挺不错的,尤其是,对方竟然选择了从事在封建王朝被称作下九流的演员行业。 还弄得风生水起的,倒是挺有手段的女人。 沈陌拿起手机,点进博客里,热搜第一就是#邵音音诉说年少不懂事,疑似与前夫破镜重圆#,沈陌看到这个,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不过也就一会儿,沈陌就点开了原身的账号,看原身发布的旅游足迹,这里面最开始记录的都是各地不同的美好景色。 再后来,渐渐有了另一个人的身影,不过大多都是背影,等邵音音怀孕生孩子那段时间,原身还发了个求神保佑的祈愿。 后来,两人把孩子交给原身父母后,再次开始旅程时,画面变成了两个人,两个人即便只是一个对视,都带着满满的情谊。 至少,单单看这些照片,没人能说出他们不相爱的话,再后来,原身和邵音音离婚,这个博客也彻底没了更新。 而邵音音和原身是夫妻这件事,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于邵音音的出道,还借了一阵这个博客的东风。 现在邵音音突然整这么一出,原身博客下面也来了不少@他的人,大多都是希望两人能破镜重圆的。 毕竟,当初两人相爱的点点滴滴,都在博客里,看过的人就算再怎么见不得人好,也说不出不好的话来。 沈陌翻看着原身发布的最后一个博客的内容,此时下面已经多了很多的新评论。 (打卡,我的旅游博主今天复婚了吗?没有!很好,明天再问。) (博主,邵音音想和你复婚,你怎么想啊?) (邵音音现在可是娱乐圈超一线明星,身价高着呢,现在复婚,后半辈子就无忧了。) (楼上说什么呢?人博主是富家子弟好不好?不缺钱。) (就是就是,不过我还挺希望他们复婚的,没办法,刚翻阅了一下博主的旅游记录,甜甜的恋爱日常,太爱了。) (是吧,都有儿子了,现在男未婚女未嫁,干脆直接复婚算了,我看婚后日常能更一百集!) (一千集…) (+1,不过要一万集!) (什么鬼?邵音音不是和王泽打的火热吗?) (楼上滚!前夫哥都没说话呢,显着你了?) (人两夫妻的事情,关王泽什么事啊?) (勿cue,王泽还是单纯小处男,不和二婚女牵扯。) (别拉我家泽泽出来,再说了,博主指不定怎么想呢。) (蹲一个破镜重圆,你们复婚,我就再次相信爱情!) (呜呜呜,博主,邵音音真的还爱,你呢?) (……) 许许多多的评论,看得沈陌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看了好一会儿,并没有做什么,而是退出博客,打了电话出去。 很快,对面接了起来,沈陌也开口喊着,“妈,沈立舟几点放学来着?我去接他。” “啊?”对面的人显然对沈陌这话有些恍惚,毕竟,经历过离婚和断腿后,原身颓丧得不行,更是把自己的儿子忘了个干净。 原身有一句话说得没错,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爸爸。 “小陌啊,你怎么想起来去接舟舟了?还有,舟舟是你儿子,怎么连名带姓的喊?弄得你们父子一点儿都不熟似的。” 可不是不熟吗?沈陌心里想着,却是回道,“就是想担起做爸爸的责任,妈,这些年辛苦你和爸了,还有姐姐,要不是你们……” 剩下的话,沈陌没有说完,但沈母会脑补啊,一想到自己好好的儿子少了一条腿,就觉得心酸。 当即就把沈立舟几点放学告诉了沈陌,顺便还说了一句,让他接沈立舟的时候打电话给自己,因为幼儿园要核实身份。 毕竟,孩子丢了可就是大事了,所以得谨慎一些。biqubao.com 确定放学时间,沈陌又和沈母说了一会儿话,并表示今天晚上一起吃顿团圆饭,这才挂断电话。 再看时间,距离四点半还有一个小时,沈陌坐起身来,又如常的站起身,几步走到落地镜旁,看向自己的腿。 原身的左腿被截肢后,又经过了一段时间,家里给他制作了假肢,所以穿着裤子和鞋子,完全看不出来他少了一条腿。 其实,原身完全不用自卑的,不过或许是以前太骄傲了,身体突然的残缺,又有人毫不掩饰的嫌弃,才让他自卑到了极点。 沈陌看着落地镜照出来自己此时的模样,男人穿着居家服,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颓丧的慵懒美,当然,这是基于原身长得帅,又打理过的情况下。 不然,绝对会从颓丧慵懒风,转变为乞丐风。 沈陌转身去了试衣间,选了一套还算舒适的休闲服,换上后就联系司机去接沈立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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