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成泽听着耳畔传来沈陌陈述的语气,倒是没有被冒犯的感觉,而是低落的“嗯”了一声。 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又一次开口,“沈大哥,你说,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叶成泽很迷茫,皇帝赵明睿是他的兄长,虽并非一母同胞,但赵明睿早年丧母,后来被叶成泽的母妃养着。 叶成泽出生时,赵明睿已经十四岁了,对赵明睿来说叶成泽是最亲的弟弟,也没有任何威胁,所以对他一直很好。 后来夺位之争,叶成泽也被赵明睿保护得很好,等赵明睿成了皇帝,便封了叶成泽为庆王。 又等叶成泽及冠,才让他出宫开府,叶成泽的母妃也跟着离开了皇宫。 所以,叶成泽其实比好多大臣家里的子女还要单纯,他这才出府不久,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茫然也是必然的。 其实随着年岁的增长,叶成泽能感觉到自己的皇帝兄长,对自己越来越冷淡。 叶成泽不知道为什么,却只能看着这关系越来越差,好不容易在宫外有了住处,他便想着去郊外痛痛快快的玩一场。 谁料,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听到叶成泽的问话,沈陌又不清楚叶成泽的生长环境,也不想惹祸上身,只是说着,“我就是个庶民,哪里知道该怎么办呢?” 叶成泽听到这话倒是没再说什么,继续想着他的事情。沈陌这话说得也不算假,毕竟就以原身失忆的情况来看,他能知道该怎么办就怪了。 不过…… “左右我会在宜城多待一段时间,你答应给我的千金还没拿到手,我可不想做亏本买卖。” 话落,沈陌起身朝屋里走去,直接躺进软被里呼呼大睡了起来。 而叶成泽,在外面看了半夜的星星,才迷迷糊糊的回了房间。 翌日,沈陌独身一人去了街上,买了些必需品,又打听了一些东西,这才慢悠悠的回到买下的小院落里。 彼时,叶成泽正站在院子里,用树枝在泥巴地里写写画画着什么,在看到沈陌进来后,他看似胡乱的画了几笔,却把写出来的东西毁了个彻底。 沈陌也只是用余光瞥了一眼,便不再多看,他不帮叶成泽,也是想着,叶成泽好歹是个王爷。 就算再不济,也该有只为他效力的秘密组织,总之,还轮不到他一个庶民为庆王担忧。 既然叶成泽回不去庆王府,而是跟着自己住在一起,那么他就把叶成泽当做普通人相处便是。 于是沈陌把马儿身上挂着的东西通通取下,又拍拍它的脑袋让它自己去吃槽子里的草料。 这才朝着叶成泽道,“把这些东西搬到屋子里去。” “好,”叶成泽应答一声,便也行动了起来,不过他到底是细皮嫩肉的贵人,即便沈陌让他习惯了做不少事情,却依旧做不了多久。 对此,沈陌也没在意,他把买来的东西分门别类放好,又拿出一份完整的笔墨纸砚递给叶成泽。 “喏,我想这些你应该用得上,我也不知道好坏,就随便买了些,钱还是得省着用。” 沈陌说的话听上去像是感慨,实际上却是在催促叶成泽动手快一点,他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在这里。 而且,叶成泽若是恢复了自己的身份,沈陌还能趁此多接触那些达官贵人,说不定就把原身的身份查出来了呢? 叶成泽倒是没觉得沈陌这是刻意在催促他,只是真的觉得钱财不够了,毕竟他一个庆王爷,哪里知道钱财多少。 只想着,他自己出门一趟,就得花不少,这几个月下来,他也不觉得沈陌说的话有假。 只是双手接过沈陌递来的笔墨纸砚,一时间觉得满心欢喜,又想着,看来,他得动用那股力量了。 说实话,叶成泽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动用那股力量的时候,只是现在,也容不得他多考虑了。 沈陌也不知道叶成泽要做什么,只是依旧如常的过着日子,叶成泽偶尔也会出门,不过是易着容出门。 而沈陌这边,也每日往外面跑,总是往那些达官贵人去的地方晃一晃,混个眼熟。 而沈陌这个举动,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一连十日,沈陌都会去“天下第一楼”外转悠,今天也不例外。 与此同时,酒楼的某个包间里,坐着好几个年轻的公子哥,其中一个公子哥桃花眼上挑着,目光落在沈陌常常会走的路上。 一边语气轻缓的开口说着,“我赌那个人今日还会来。” 另外几人听此,目光也跟着看了过去,不过暂时并没有看到沈陌,便开始你一嘴我一嘴的聊起了话来。 “诶,你们说那个人每天定时定点的在这里走过,到底是为了什么啊?” 说话的是一个青衣公子,这人眉目清秀,倒是生着一张女像,不过这宜城却无人敢因他女像而怠慢他。 若是有人看到,必然能认出这青衣公子,便是如今那丞相孙筝的儿子孙天沐。 而那桃花眼的公子哥,则是孟骁,房间内还有两个公子哥,一个叫古奕安,一个叫代百川。 几个公子哥也算是同一脉系的关系,自然总是玩在一处。也是巧合,沈陌第一次在这里晃悠时他们就在这里,一连十日,他们都在这里。 于是,今日他们坐在这里,打起了赌来,一边剖析沈陌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毕竟这来来往往的百姓也不少,但沈陌和其他人比起来有些不太一样,自然而然的就引起了几人的注意。 孙天沐话落,坐在他右手边的代百川轻轻抿了一口茶水,回着,“谁知道呢,总归不是为了你我而来,” 听此,孙天沐微微有些不服气,怎么就不是为他几个人来的呢?他们可也是这宜城有名有姓的人物,说不准呢! 然而不等孙天沐开口,坐在他对面的古奕安边低声说道,“来了。” 话落,几双眼齐齐看向酒楼外,不出意料,沈陌的身影出现在那条街道上,他走的步伐缓慢,一边将自己的脸往酒楼方向侧了侧,让酒楼里偶尔往外看的人能看清楚他的样貌。 桃花眼的孟骁见此,不知为何,嘴里逸出一声轻笑,在其他人询问之前,率先说了出来。 “这人,还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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