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诗曼眼中异彩连连,意犹未尽地追问:“然后呢?” 陈庆神采飞扬地跺了跺脚:“咱们先用瓷砖铺地,给客人来个下马威。” “让她们知道这不是寻常地方,售卖的东西珍稀无比。” “这里。” 他指着对门正中的地方:“摆放一面等身高的镜子,要装饰得美轮美奂,什么红蓝宝石、美玉玳瑁,什么贵用什么,怎么华丽怎么来。” “要让这些婆娘看一眼就挪不开眼睛。” 嬴诗曼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张口就是婆娘婆娘的,多粗俗! 陈庆绘声绘色地描述:“你想啊,家底不够丰厚的,看一阵子自己就挪开了目光,因为她知道自己买不起。” “再去看寻常的镜子,就不会觉得多贵了。” “但是人吧,越得不到的越想要。” “她日思夜想,哪怕买不起也愿意来百巧楼逛逛。甚至还会到处跟闺中密友炫耀,邀她们一起来观赏。” “咱们这客流量不就有保证了吗?” 嬴诗曼赞同地点点头,开口道:“那这镜子不卖,单单摆出来给人看的?” “卖!” “怎么不卖?” 陈庆笑呵呵地说:“咸阳城什么都缺,唯独不缺豪门大户。” “肯定有自恃财雄势大者,她一定要买。” “哪怕店里的人说这是非卖品,她也不依不饶,非要得偿所愿。” “那我就要报价了。” “五十万金!” 他伸出五根手指比了比。 嬴诗曼怔了下:“是否草率了些?不过是女子闺房之物,谁会花那么多钱?” 陈庆摇了摇头:“她拿不出来那是她的事,反正我就这么卖的,爱买不买。” “夫人你别瞎操心,随着水车的普及,冶铁技术的发展,积累财富的速度会越来越快。” “而且……” 他笑了笑:“钱财总是流向不缺钱的地方,就算现在没有,再过几年也会有人买得起的。” 嬴诗曼眼眸闪动,迟疑了许久。 她没有那么长远的目光,猜不透未来。 只是凭本心觉得这个定价太过离谱了。 “那普通的镜子你打算卖多少钱?” 嬴诗曼不放心地问。 “如梳妆台上的那般,三万金吧。” “掌心大的,卖个一万、八千金差不多。” 陈庆轻描淡写地说。 嬴诗曼迅速在脑海中盘算了一下。 1金镒兑换360钱。 三万金就一万贯出头。 巴掌大小的镜子,也要卖个几千贯。 “这还差不多。” 她松了口气:“五十万金的镜子也太吓人了。” “夫人呐……” 陈庆耐心地解释道:“我定个高价,是为了给百巧楼立下基调。咱们这是高端奢侈品,穷人就别看了。” “我定个低价,是为了走量,让公卿勋贵能买得起。” “以我推测,三万金的镜子销量最稳定。” “巴掌大的镜子卖得最好,供不应求。” 嬴诗曼下意识问道:“为什么?”m.biqubao.com “因为……” 陈庆戏谑地望着她:“为夫娶你的时候,也用了一面镜子作为聘礼。”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咸阳城但凡有头有脸的世家,婚嫁之时总不能少了它吧?” “每家每户结婚娶妻都买镜子,销路不就有保证了。” 嬴诗曼羞涩地点点头。 确实如此。 她那面等身高的镜子,可是让相熟的姐妹羡慕了好久,言道出嫁的时候也要一面。 “巴掌大的镜子,啧啧,那可不得了。” “说不定一个月能卖千把个。” 陈庆胸有成竹地说。 赢诗曼惊讶地问:“咸阳有如此多的富庶人家?” 玻璃镜不是必需品,铜镜也不是不能用。 舍得花费万金给家中妻女买玻璃镜的,肯定没多少啊! “哼哼。” “夫人你不懂人心。” “便是没有这么多的富庶人家,它照样卖得不少。” “这叫‘她经济’,又叫舔狗经济学。” 陈庆得意洋洋地说。 嬴诗曼蹙起了眉头。 虽然夫君嘴里时不时会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名词,她早已习惯。 可是舔狗经济学这名字也太难听了! “所谓她经济,就是专门围绕女子运转的生财之道。” “女人买不起的东西,她的男人未必买不起。” “她想要的话,想方设法或哄或骗、或撒泼打滚,总能让男人掏出钱来的。” “便是我的好侄儿……” 陈庆朝外面瞄了一眼,压低了声音:“他恋慕城关守将的女儿,还从北坂宫汰换下来的梳妆台上拆了一枚铜镜下来,跑去献殷勤。” “这样的人少吗?” “多不胜数!” “你觉得买不起的女人,说不定过几天人家就用上了。” “就连勾栏妓馆里的花魁,说不定都有人砸下重金,愿以玻璃镜相赠。” “如此一来,销量能不好吗?” 嬴诗曼的脸色变了又变:“不知廉耻!” “我不做这样的生意!” “她们爱找谁买找谁买吧!” 陈庆笑道:“夫人你为何动怒?” “什么叫不知廉耻?这叫新时代独立女性!” “不偷不抢,凭本事用上的玻璃镜,谁能说出个不是来?” 嬴诗曼怒瞪着他:“这些钱财哪里来的?武将战场拼杀容易,还是在朝为官容易?” “为人妻者,操持家业,相夫教子那是本分!” “家中有余财买也就罢了,坑蒙拐骗与害人何异?” 陈庆见她真的动怒,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 “夫人呐……” “自古以来无奸不商,无商不奸。” “况且钱财埋在地窖里腐烂生锈,与泥沙瓦砾没有半点区别。” “这钱到了我手里,却能一生二、二生三。” “于咱们自家,甚至江山社稷都利益无穷。” 陈庆认真地说:“你不赚这个钱,也会有人赚的。” “世事如此,人心如此,放之天下皆准。” “你筹谋那么久,因为这点小波折就想放弃了?” 嬴诗曼的脸色委屈又无奈。 她小声嘀咕:“怎么会这样?” “就是这样啊!” 陈庆痛快地回答。 两人目光对视,许久后嬴诗曼黯然地叹了口气。 “你只管照我说的做,保管百巧楼日进斗金。” “至于那些被坑骗了钱财的舔狗,可怜他们做什么?” “等死绝了不就好了嘛!” 陈庆满不在乎地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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