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牛宫?哦,知道吧。” 李锋挑了挑眉,点点头。 那不是他那个便宜徒弟苟天师的地盘吗? 平日里,苟天师就带着弟子们在那清修。 当然,所谓的清修,只是苟天师对外塑造的隐世高人的形象。 实际上,这货一点都不隐,也一点都不高。 贪财好色,猥琐无耻…… 在半山别墅住的那几天,李锋算是彻底了解了这个便宜徒弟的秉性。 不过这些天苟天师正入了魔似的研究自己给他填补完整的《天师密藏》,倒是没有来烦过李锋。 “呵,你应该是从短视频上刷到的吧,确实有很多网红爱去那里打卡,不过那里还能吃斋饭。” “当然了,像你这样的吊丝,是没有那个消费能力的,里面一碗素面都得上千块,够你上十天班了。” “不过你今天有口福了,因为咱们叶小姐好不容易拖关系才预约上了一餐斋饭,今天会请上官小姐吃饭。” “奇怪,上官小姐那样的人,怎么会看得上你这种吊丝……” 罗艳霞边开车,边喋喋不休的说着。 仿佛要把平常在叶倩那里受的气全部发泄到李锋身上。 反正像李锋这种车都买不起的loser,踩了也就踩了。 对于罗艳霞的嘲讽,李锋没有搭理。 这种小人得志的嘴脸,他见得多了,心里早就激不起任何波澜。 看到李锋不吭声,罗艳霞脸上嘲讽笑容愈浓,很快汽车就上了高架,往城外而去。 半个小时后,罗艳霞开下了高速,进入到了青牛峰的区域。 青牛峰是江都市郊的一座山峰,在江都所在的南江平原上突兀的拔地而起,如同利剑直插天穹。 山脚下的青牛宫也因此得名。 这里山清水秀,环境优美,春天时就是江都人踏青的好去处。 现在虽然已经是夏末秋初,但风景也很美,山上的枫叶林如同火海飘荡,这样的景色让得李锋都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在江都那样的钢铁丛林里呆久了,偶尔出来洗洗眼睛还是很不错的。 很快,车子开进了青牛宫的门前停车场,停车场上停了许多的豪车,以至于罗艳霞开着宝马mini进来的时候,回头率很高。 毕竟开这种敞篷车来这里的,也算挺有勇气了。 罗艳霞看来很享受被人瞩目,还特意把敞篷开启,缓缓开进停车场。 李锋坐在副驾驶上都有些尴尬了。 实在是丢人。 宝马mini而已,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女人开的法拉利。 青牛宫环境确实清幽,只不过今天的人并不少。 都说苟天师是在这里清修,或者是大隐隐于市的那种清修吧。 停车过后,罗艳霞一脸不耐烦的领着李锋,进入了青牛宫的一个院子。 院子是全木结构的建筑,种着松柏,显得古色古香,很有些出尘之意。 李锋还在院子门外,就听到里面传来女人莺莺燕燕的声音,人还不少。 进门后首先首先看到的就是上官雪,素面朝天,精致的面容,即便是在一群女人当中,也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而在上官雪身边,赫然是一身香奈儿套装的叶倩。 今时不同往日,作为金鳞集团力捧的顶流主播,如今的叶倩身上彻底脱去了之前的少女稚气,妆容精致,全身上下的传达也极为考究。 小到洁白手腕上戴的一串手链,脖子上的一条丝巾,都是高端的奢侈品牌。 普通人一年的工资都买不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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