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开局错把朱元璋当肥羊_第 492 章 朱棣:如显扬所言,有些人天生就是 甘为汉奸的贱骨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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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即是双方国力、军力、人力、财力的较量,同时,也是隐匿在暗中,看似处于战争之外,斥候之间的较量...
  虽说战事一触即发,然而战争前夕,却犹如暴风雨即将来临,看似平静,实则暗中早已是刀光剑影,
  “魏国公有令,关闭四门!”
  随着几骑飞奔而至,城门四闭的同时,大都城内的各处街道上,一队队神情冷峻的骑兵,来回穿梭大声呼喝道,
  “元庭大军即将来袭,行人即刻归家,若有违逆军令者,按奸细论处,格杀勿论!”
  “天杀的,这才过了几年太平日子,又要开战了!”
  “这话说的,若不将暴元彻底灭了,咱老百姓哪有什么太平日子!”
  “真希望这一战,我大明天兵,能将那暴元彻底给灭了,否则,即便这一战胜了,也无非是几年太平,早晚卷土重来!”
  这时,一位行人微微放慢了奔跑的脚步,气喘吁吁的对身旁同行的人说道,
  “大家都听说了没,这一次大战可不同以往,暴元可是和高丽联手,一块攻打我大明啊!”
  “这消息都快烂大街了,还用你说?高丽虽弱,国内却也有几十万可战之兵,这一次与暴元联手,大都怕是...”
  “听你这么一分析,这一战,我大明怕是有些悬啊!”
  “听倒是听说了,不过俺却不信,暴元已成丧家之犬,除非高丽脑门子被夹了与它结盟,即便是胜了,又有何好处?”
  “言之有理,高丽素来是我大明的附属国,年年朝拜,倘若攻我大明,这不成了做儿子的,联合外人一道打老子么?世间岂有这样的道理?”
  “什么道理不道理,国与国之间虽说比的是谁的拳头大,可谁他么心甘情愿给人当儿子的?”
  “倒也是,虽说我大明从未占那些附属国的便宜,可给人当便宜儿子,总归没人心甘情愿的!”
  “甭管他娘的有没有道理,咱们都不能跟着添乱,赶紧回家吧!”
  正当众人因讨论的太过投入,竟由奔跑转为一路小跑之际,一位年长者的提醒,再次令他们玩命的狂奔起来,
  老者毕竟上了年纪,腿脚不便,望着随人流狂奔而去,即将消失在拐角处的堂孙,老者满脸悲愤,无助的呐喊道,
  “二狗子,你他娘的被狗撵了?连你三叔公也丢这不管了?”
  然而,环境太过嘈杂,尽管老者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那位因太过慌乱,跑丢了一只鞋,忘了三叔公的堂孙,还是绝尘而去...
  “老人家别急,由晚辈遣人送您回家,顺便替您教训一下危急之时只顾自己逃命的堂孙孙!”
  微微一愣,老者缓缓转身,只见一群身穿盔甲之人,不知何时竟出现在他背后,说话者,正是当先一位极具英气的年轻人,
  “国事当前,俺老汉就不给将军添麻烦了,俺那堂孙一向胆小,慌乱中丢下俺老汉,想来...”
  老者将将捡起自家堂孙跑丢的那只鞋,却见一位打着赤脚,从墙角处狂奔而来的年轻人,正面色慌乱的四处张望着,
  “三叔公,三叔公,您在哪?”
  老者看着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四下叫嚷的堂孙,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别他么瞎喊,俺在这!”
  待看到自家三叔公被一群将军围在墙角之后,稍稍犹豫了一下,面容憨厚的小伙赶忙上前噗通一下跪倒在地,
  “俺三叔公年纪大了,腿脚不便,还望将军恕罪!”
  “记住,我炎黄子孙,即便是大难当头,也绝不能丢了孝道!”
  说罢,极具英气的将军微微摆了摆手,“这就带你三叔公回家去吧!”
  “将军大人大量,今后定将公侯万代,公侯万代...”
  就在这时,手里握着一只布鞋的老者微微一愣,“二狗子,还有只鞋呢?”
  闻言,憨厚汉子满是尴尬的挠了挠头“咳咳,为了寻您老,刚刚跑...跑丢了!”
  “好小子,刚刚抛下你三叔公,跑丢了只鞋,后为了寻你三叔公,又他么丢了只鞋,俺老汉都不知该咋说你了!”
  憨厚汉子羞的满脸通红,也不予解释,慢慢蹲下身子,“都怪俺不好,要打要骂回到家都由的您老,三叔公,俺这就背您回去!”
  “白长了这么大个,这胆子还没米粒大,走走走,回家!”,趴在堂孙背上的老者,眼中透着一抹慈祥,也透着些许的无奈!
  一老一少还未走远,几骑飞奔而来,当先一人利索的翻身下马,拱手抱拳沉声道,“启禀殿下,四门关闭,城内百姓也已大部归家!”
  “殿下?”
  依稀听到身后传来的话语,老者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将将那位极具英气的将军,感慨道,“这位殿下,倒是着实不错!”
  “三叔公,莫非刚刚那位年轻人,就是就藩大都的燕王殿下?”
  “废话,难不成大都还能同时就藩两位王爷不成?”
  直到一老一少消失在拐角处,街道上唯有目光凌冽的披甲军士,以及朱棣等人!
  “很好!”
  “先净城,后拿人,这一次,本王倒要看看,那些躲藏在阴沟里的老鼠,...往哪逃!”
  朱棣做事素来雷厉风行,话音刚落,瞬时将目光转向了身旁的张玉樊忠,“按计划行事,这一次,务必将元军的探子,一网成擒!
  如今好不容易觅得了一劳永逸的天赐良机,绝不能让那些阴沟里的老鼠,坏了大事!”
  “遵命!”
  张玉、樊忠二人拱手抱拳,各率一对人马,奔袭而去!
  “殿下,要说这锦衣卫可着实厉害,仅以旬月的功夫,便将那些见不得光的老鼠,通通寻了出来,思之令人头皮发麻啊!”
  “都是自家人,该感到头皮发麻的应该是元庭!”
  “若非父皇坐镇中枢,命锦衣卫前来协助咱们,本王万万想不到,大都,竟藏有如此之多的元庭细作!而且...”
  说到这里,负起双手的朱棣,将目光缓缓转向了百丈外的一处豪宅,嘴角微掀,冷冷一笑,
  “谁他么能想到,大都城内有名的豪商,竟狗胆包天,暗通元军,为细作的窝点,
  有道是襄外必先安内,内贼不诛,何以灭寇?”
  古往今来,吃里扒外的内奸,最为令人痛恨,没有之一,
  一旁的孟善,早已是目露寒光,煞气冲天,“殿下说的极是,也不知他娘的哪跟经搭错了,好好的人不做,偏要选择做鬼!”
  沉默了片刻,朱棣刀眉高耸,冷冷的留下一句话,率先走向了...马府,
  “或许,正如显扬所言,有些人天生就是贱骨头,崇洋媚外...甘为汉奸的贱骨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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