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霍少宠妻成瘾_第二千五百三十七章 你们的恋爱好像很顺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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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青很喜欢任素这样的性格,“你们的恋爱谈着好像很顺利。”
  “中途也出了不少幺蛾子。我还闹过好几次分手呢。”任素说着忍不住笑了起来,“现在再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就感觉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太能胡闹了。我记得第一次跟他提分手,是因为他出差没有跟我说。我那时候就觉得我要找个男朋友做什么呢?他的行踪我几乎都不知道,每天又飞来飞去,一个月也见不着几次面。我那个时候事情也特别多,面临很多的困难。我爸那个时候身体不好,我刚接手了家里的公司,很多人不服。白天在公司里跟那堆人斗智斗勇,晚上回家还得安抚家里人。本来都忙得鸡飞狗跳了,谈恋爱已经是很奢侈的事。结果恋爱还谈得不顺,就不愿意谈了。”
  “后来呢?”
  “我跟他提分手的时候,他就连夜坐飞机赶到我的公寓,他让我把分手的理由跟他说清楚。结果我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后来就不了了之了。最后他去哪都会跟我说一声,有事没事也会跟我发一条信息或打个电话。”任素说到这里嘴角不可抑制地都上扬了起来,“反正跟他闹了这么多年,我就觉得有一个事儿还是很清晰的。没有一个男人是按照我们的想象长的,我们需要他们变成什么样子,我们要提醒他们,时不时的跟他们提出我们的诉求,让他们知道我们喜欢什么样的人。如果让他们猜他们花一辈子的时间也猜不出来。还有就是不要相信网上那些所谓的模范男友,网上那些所谓的模范男友也都是女孩子所想象中的最理想的状态。现实当中谁还没有一点毛病,要是连对方一点毛病都无法忍受,那真是别玩了。毕竟我们身上都有一堆毛病还能走,让别人一点毛病都没有。”
  虞茴:“任姐姐,你的性格好吸引人。”
  “我也很喜欢你们两个的个性。你们都是相对安静的人,都在自己的领域上面有不错的成绩,这已经是很难得了。我跟你们不太一样,我对特别专业的事情不是太感兴趣。我喜欢对于专业领域执着的人,可我是个社交型人格,我还是善于汇总各种各样的资源,把手里的资源合理的应用,把专业的人放到专业的位置上去做专业的事。这样的事对我而言更好。你们是能扎扎实实的在自己的领域上做事的,这样的人会有自己的底线。而我们做生意的人最喜欢的就是有底线的人,哪怕是合作的时候也会更安心一点。”
  池青:“你的性格跟我的姐姐有点像。”
  任素:“池总我倒是跟她有过几次的间接合作,我们的经营方向重合的地方不多,但在几个场合也碰到过。她是个非常能干的人,交际的手段也很独到。回头回安城了,找个机会一起吃个饭。我们以后也算是一家人了,大家可以多熟悉熟悉,回头有什么合作的项目也可以彼此汇总一下。反正都要赚钱都要工作,更新的过的人一起合作会放心很多。”
  “回头我跟我姐姐说一声,她和我姐夫应该都很高兴。”
  “好啊。我求之不得呢。”任素把车子开到了便道上,问道:“你们有想去的地方吗?或者小茴你有什么推荐的地方?你是本地人,要比我们了解的多。”
  虞茴报了几个地方了,“我之前跟我爸妈去过这些地方感觉还可以,环境很清幽又雅致,特别适合女孩子拍照片。如果喜欢去热闹的地方,我也可以推荐其他的地方。”
  “我们就先去你刚才推荐的地方吧。身边把家里的摄影师也给叫上,给我们拍几张照片。”
  任素说这话的时候状态非常的自然,没有太多的束缚。
  她虽然没有跟霍明郑正式结婚,两家的人都彼此见过面,也确定了他们的关系。
  只是他们彼此都抽不出时间来准备婚礼。
  其实也不是抽不出时间来准备回来。
  她对结婚有自己的想法。
  她想把她家里的那一堆破事给处理干净之后再结婚,那个时候她就请职业经理人来打理公司的事。
  她自己不像现在这么一通乱忙了。
  忙并不意味着被需要和有成就感,就只是单纯的忙而已。
  她打算结婚之后就好好的休息一两年,在这一两年里好好的享受自己的婚姻生活,如果能怀孕就把孩子给生下来,好好的享受当妈妈的感觉。
  她还是打算多生几个孩子。
  她倒不见得有多喜欢孩子,按照她个人的经历来说,她是喜欢有两个以上的孩子,遇到事情的时候还能有个人搭把手。
  不像她,没有兄弟姐妹,爸爸妈妈打下了家里的物质基础,她要不守着就没有人接手了。
  她爸爸哪怕是身体不太好,他也还惦记着家里的公司,就怕公司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悄无声息的被别人吞并了。
  她当年上大学学管理也是因为以后要接手家里的公司。
  她并没有多喜欢,只是当时也没有其他的选择。
  她虽然从小得到了父母全部的爱,可从某个角度上说,她的人生也被约束的太多了。
  她没有自由选择自己喜好和未来的权利,她还在高中的时候,家里人就跟她说,以后她是要接手家里的公司的。
  那个时候听起她的同龄人谈未来的梦想和未来的职业时,她就在旁边一脸懵逼的看他们绘声绘色的谈,轮到她说她就特别敷衍的说一个未来的职业。
  她那个时候就感觉一阵无奈,这种无奈没有到不满的程度,只是她已经早早的就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出路。
  她的未来不是她自己设定的,而是早早的她爸妈就帮她选好了。
  过了那个年纪之后,真正的踏入商场,她压力也比同龄人要大。
  刚开始进入家里的公司是被群嘲了很久,很多人都在背后议论她的空降,很多员工根本不服她的管教。
  那个过程说难熬也确实挺难熬的,熬过去了再往回头看是挺值得骄傲的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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