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霍以安醒来的时候,心情豁然开朗了起来。 她的心路历程、成长环境都非常简单,从未有什么事在她的心里停留很久。 唯独跟周寒墨待的那天晚上让她哪怕回想起来就觉得背后发凉。 她家人要是知道他们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和精力疼她、宠她、爱她,结果养出了个胆小鬼,估计要无语了。 这种事落在别人身上不会有这么明显的症状,在她这个没见过多少世面的人的身上就不一样了。 黄豆大小的事都被她自行扩大到无限大的情况,没事的时候就翻出来自我折磨一下。 别提多刺激了。 封长宁感觉到怀里的人醒了,将她团了团继续拥进了怀里。 霍以安手环着他的腰,再次闭上眼睛。 等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了。 封长宁也醒了,笑道:“有你在身边,我总是睡得格外的舒服。” “确定不是有东西抱着才能睡安稳吗?” “那也只是抱着你有这样的效果。”封长宁说着,在她的脸上亲了亲,才抱着她一起坐了起来。 然后抱着她进入洗手间,帮她挤好牙膏。 霍以安看着他忙碌,笑道:“封总,你照顾人越来越娴熟了。” “为了以后能经常照顾你,我可是专门去参加培训了。”封长宁把牙刷放进她手里之后,才给自己挤了牙膏。 两人站在镜子前刷牙,霍以安看着镜子里的画面,有些失笑。 封长宁看着她眼底明显的笑意,也跟着笑了起来。 洗漱完毕之后,两人一起去厨房准备早餐。 说是一起准备,封长宁也只是让她洗个西红柿、葱和碗,其他的都舍不得让她做。 霍以安发现自己的灵魂与被一群人这么呵护着不太搭。 她神经粗,也能吃苦,更不矫情,走女汉纸路线最合适。 偏偏她是个公主命。 霍以安有时候想想自己都有些好笑。 吃完饭之后,两人没有出门,一起窝在书房的阳台上看书。 封长宁有时候回书房处理一会工作,大部分的时间都跟霍以安待在阳台上。 正值中秋,秋风吹爽,在阳台上吹着凉风,看外面的风景倒也是一种享受。 封长宁之前的时候还挺愿意往外跑的,一休息的时候,就跑各种各样的地方。 年纪渐渐大了之后,就开始不愿意往外走了。 跟安安待在家里,聊聊天,做做饭,有时候逛逛超市,也觉得很美好。 从未有那么一个人,让他觉得只要有这个人在身边才会觉得自己是完整的。 两人一直这么待了一整天,到了傍晚时,才换了休闲的衣服开车去了附近的超市。 封长宁拿的东西基本都是霍以安爱吃了,以及她可能喜欢吃的。 购物车塞得满满当当的。 霍以安无奈道:“你这是不想让我回家了吗?用食物诱惑我。” “一直有这个想法,就是我的魅力还不够,不能一直留住你。” “封总,能不哭惨吗?” “不能。我一点也不想跟你分开!”封长宁说这话的时候简直是脸不红,气不喘的,特别淡定。 “注意一下场合,不然有人会觉得我始乱终弃。” “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霍以安默默给他竖了大拇指,“你厉害,我开始崇拜你了。” 两人一边斗嘴,一边结账离开。 到家后,还是封长宁做饭。 也不知道是在外面吃的次数多了,还是他最近对研究美食也有兴趣,做的饭菜也越来越好吃了。 各方面的营养搭配也很不错,让人非常享受这样的美食。 外面的很多美食只是厨师或老板拥有制作美食的技巧,并没有愿意让顾客感受美食的幸福的心。 至少不是每天都有的。 自家人做饭就会有这样的心意。 于是,在技术达到之后,也就比外面的东西更好吃了。 封长宁见她吃得很开心,笑道:“我这是又打开了让你愈发走近我的新技术了吗?” “是的。” 封长宁顿时笑眯了眼。 他的眼睛平时不弯,可一笑起来的时候就是典型的笑眼。 霍以安吃完之后,很自觉地去洗碗了。 洗完之后,她说道:“秦宇哥哥和小玉玉姐姐快大婚了,也不知道送什么礼物给他们合适。” “他们缺什么?” “他们什么也不缺。在物质上小玉玉姐姐的一座逍遥阁就抵得上所有了,在感情上他们拥有了彼此也不缺什么。” “我感觉他们是那种送了东西都不会去使用的人。” 霍以安点点头,“你的感觉很对。他们对物质的感受度很低,很多东西都不在意。所以,在送礼这个事情上会显得很为难,完全不知道他们喜欢什么。” “小玉玉的物质逍遥阁完全能给她,秦宇的也如此。他们又是随时能走的,确实不好送。” 当有人不在意物质与名利时,送礼就成了最简单也是最难的事。 霍以安撑着下巴想了许久之后,说道:“要不我们一起画幅画送给他们?” 封长宁难以置信地指了指自己,“你觉得我的技术能跟你在同一幅画上出现吗?” “封总,你别自谦,你的画功不差。” “好吧,我家女王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厚着脸皮上了。” ** 时间的齿轮流转得很快,快到很多惦念的事几乎是在转瞬间就流转到了眼前。 秦宇和叶盈玉的婚事就在几个大家族之间流传,韩家、叶家、霍家、封家。 其他人他们并没有告诉。 封家是因为封长宁是霍以安的男朋友,才知道了这件事。 这几个大家族也不是高调的,他们也保持了很低调的风格。 婚礼当天,逍遥阁内的数十株几百年的银杏树的叶子仿佛在一夜之间变成了金黄色,在阳光的照耀下越发的夺目。 叶子飘散在逍遥阁的各处,却没有人过去打扫。 它们便像生命一般,在风的吹拂下四处移动着。 逍遥阁内的主路上都铺上了红毯,走在上面,足音都被吸走了。 霍家能来的人都过来了,韩家也是如此,连秦宇的外婆家的人也都过来了几个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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