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宛和秦宇都专心地听着黎明瀚继续说。 他们三人一路走来,说是幸运也确实幸运,但该遇到的磨难与困难也不少。 都到了而立之年,再次三人重聚,心里的感慨再所难免。 没有经过分离,没有尝过苦难,又怎能体会生命里的苦难。 三人要不是成熟稳重的男人现在已经像小年轻那样一起疯狂嘶喊了。 霍宛的情绪也被带动了,“我们认识的时候才十几岁,一晃眼就这么多年了。” “可不是嘛。”黎明瀚大概是喝酒喝的太急了,有些上头,“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都有你们的参与,甚至连我媳妇儿都离不开你们两个的撮合。” 秦宇笑道:“你媳妇可没有我的撮合,基本上是霍小宛的功劳。” 霍宛:“我认识黎喻的时候就觉得她跟明瀚特别合拍。她曾经受过苦难,但一直很乐观坚强。更不是很多女孩子受不了婚姻的苦,她是能踏踏实实一起走的人,她只有别人给她一点爱,她就铭记在心里,想方设法回馈的人。明瀚是个不会放下对他好的人。这样算起来,他们两个是合适的。最重要的事,他们两个还很有缘分,才能走到一起。” 黎明瀚一说起自己的媳妇儿就忍不住露出一个傻呵呵的笑容,“当时你说要给我介绍一个女孩子的时候,我就觉得我有媳妇儿了。我老爸老妈再也不用担心我没人要了。” 霍宛:“你这样都不会没人要,只是你跟黎喻特别有缘分罢了。缘份一到,就没有什么能阻挡得了的。” 秦宇:“就跟我和小玉玉一样,本来完全不沾边的两个人居然能走了这么多年。要不是认识小玉玉和你们,我大概已经变成了混世小魔王了。” 霍宛:“你就算想变成那样,你哥也不会让你变。你能变成这样,你哥付出的比谁都重。” 黎明瀚:“就是,我们只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算不了什么。” 秦宇看着他们两人忍不住乐了,“以前不一个二个都凑不要脸的刷存在感吗?现在怎么这么谦虚了?” “这种时候还是要谦虚一点,免得被韩哥打。”黎明瀚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家里人都知道他们有聊不完的话题,都没有了,过来打扰他们,给他们完整的空间聊天。 …… 中午,厨师做了丰盛的午餐。 因为家里来了客人,并不是全素宴,有不少肉食与海鲜。 黎明瀚看到桌上的东西就乐了,“你们不用这么客气,我不挑食,什么都能吃。” “没跟你客气,我们吃素也吃的有些腻了,也需要点肉时来调剂一下。” 霍威橙:“大家请入座,别客气。” 黎明瀚:“爷爷,您放心。我们不会客气的。” 众人纷纷入座。 入座之后,他们便一边聊天一边吃东西。 哪怕是从早上说到了现在,他们依旧还有说不完的话题。 一顿午饭硬是吃了好几个小时,说的喉咙都哑了也不愿意停。 快到下午五点的时候,秦宇和黎明瀚他们才离开。 叶盈玉则简单的吃过饭之后,就去看还很小的小婴儿。 婴儿娇娇嫩嫩的被小衣服包裹着,软乎乎的,却让人很想亲近。 易子心跟叶盈玉也仅仅是有过几面之缘,并没有跟她太熟悉,也是知道她做事都有章程,不会伤害小孩子。 易子心对她笑了笑问道:“小玉玉姐姐,你要不要抱抱?” “我可以吗?”叶盈玉有些手足无措。 “当然可以,你也是她的长辈之一呀。只是她太柔软了,抱的时候要小心一点。”易子心说的将小家伙从床上抱了起来,给叶盈玉做了示范。 叶盈玉眼睛没有离开过她的动作,等易子心把小婴儿抱给她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了准备。 等那团软乎乎的小东西放进她怀里时,她的心跟着颤了颤。 小家伙在这个时候也恰好睁开了眼睛。 几乎全是眼黑的眼睛带着一种莫名的专注,定定的盯着她的脸看。 叶盈玉也低头看着她,小家伙咧出来一个浅浅的笑容。 那笑容落在一个小婴儿的脸上,格外的单纯与美好。 叶盈玉也露出了一个小小的笑容。 易子心见两人相处的还可以,便下楼拿了奶瓶。 叶盈玉是个做任何事都很专注的人。 等她抬起头来的时候,房间里就只剩她和怀里的小家伙了。 她退后了一步坐在沙发上,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戳了戳她看起来很嫩的小脸。 小脸软软嫩嫩的,还格外的有弹性。 体温也暖烘烘的。 她以前曾经养过小猫,她还记得小猫窝在她怀里也是这样的。 睁着无辜的眼睛看着外面,小身体却安安稳稳的窝在她怀里。 但那只小猫并没有陪她多久就死了。 怀里的小家伙也是这样吗? 小猫的幼崽跟人类的幼崽有很大的差别吗? 叶盈玉心里划过这个念头时,便有些空落落的,觉得难受不已。 她也会走吗? 她要是出什么意外二哥会不会很痛苦? 她记得二哥很喜欢女孩。 安安是女孩儿,这个小家伙也是女孩儿。 在霍家的地位应该是一样的。 叶盈玉只是这么想并没有把这些话说出来。 她神情专注的看着小家伙,直到听到易子心上楼的脚步声她才移开了目光。 易子心拿着奶瓶上来了,笑道:“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会不会累?” “不会。”叶盈玉语气很轻地回答,仿佛是怕声音太大惊扰了小家伙。 易子心还是从她手里接过了小家伙,然后跟小家伙喂奶。 易子心一动不动的看着她和小家伙,问道:“有孩子的感觉怎么样?” “感觉生命瞬间就完整了,孩子不单纯是个小孩,而是让我们不在孤单没有依靠的主心骨。” “他们这么小有这样的效果吗?” “有的。他们有时候确实很麻烦,也让人觉得烦躁,但他们也让人觉得有他们实在是太好了。” 叶盈玉听完后没有什么表示,直到霍宛上楼了,她才走了房间。 秦宇站在站二楼的客厅,朝她笑了笑,说道:“喜欢宝宝吗?” “不知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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