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长宁:“从我们商人的角度看,这一类人其实挺傻的。不会变通,不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霍以安:“从不同的角度看一个人,就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商人逐利,你们看一件事可能会从利益和最终获利的角度看。像我这个半桶水的商人就纯粹看喜好。” 封长宁:“你不算半桶水的商人,你已经走到了商人最高的境界。” 霍以安:“封总,你的夸的有点过了啊。” 封长宁:“是吗?那我下次注意一下分寸。” 两人均对着手机露出一个怎么掩饰都掩不住的笑容。 封长宁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发现已经11点了,说道:“时间不早了,你去睡美容觉吧。不想提前把你给累怕了,以后不找我吃饭。” 霍以安:“那我去睡啦。晚安晚安。” 封长宁:“晚安,祝好梦。” 封长宁躺在沙发上看着他们的聊天记录,嘴角怎么也掩饰不住笑意。 要是让他的人工能看到他此刻的表情,都会觉得笑的太傻了。 没有办法看自己和喜欢的女孩的聊天记录不傻笑一点,算是喜欢人家吗? 封长宁看了好几遍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了手机,胃部的疼痛也没有之前那么剧烈。 她比他想象中的要细心的多,而且也要更维护他大男子主义。 她没有在他们还在小吃街的时候就跟他说担心他胃不好的事,而是尽可能的带他去吃一些干净的东西。 等他们分开,他回到家之后,他才举重若轻的说了一句,下次带他去吃卫生环境更有保障的食物。 这样的体贴细心像和风细雨一样,不会让人觉得突兀,才会觉得她的细心与周到。 封长宁发现只要一跟她相处就会很容易发现她有一堆优点,让人越相处就会越情不自禁的喜欢她。 而这样的女孩儿谁跟她相处后会舍得放开她的手呢? 封长宁瞬间就明白了周寒墨这些年的执着。 周寒墨跟她的关系要深刻的多,她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又怎么能轻易放下? 他才跟她单独相处几次,对她就已经欲罢不能了。 封长宁不禁有些怀疑,周寒墨现在是真的能把她放下了吗? 封长宁伸手要抓向手机,犹豫过后又收回来了。 长语不是跟小孩子,她已经长大成人了。 她其他的事他能提点几句,感情的事他不想过于为难她。 人生在世谁又能心无旁骛的喜欢别人几次呢? 他不打算当那个讨人厌的棒打鸳鸯。 封长宁躺着沙发上,直到胃里没有再次造反的打算,他才进洗手间,洗漱休息。biqubao.com ** 霍以安自己的工作室确实是可去可不去。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她就可以懒懒散散的消耗时光。 工作室还留下的人里还是要她制定未来的方向,他们去执行。 未来的方向说的简单,实际上也常常让人摸不着头脑。 每一条新的方向都伴随着未知的风险,她一个人能随随便便的走倒还好,反正后果她自己承担。 她的喜好是要把跟随她的员工至少未来半年的生活都给搭进去。 饶是她这样游手好闲的人,也觉得不能这样冒险。 霍以安便不断地寻找着自己所需要的东西。 像那种一无所有的人心里还有希望和愿望,要满足他们其实很简单,把很多物质放到他们面前,他们就会很开心了。 然而从小到大都有丰富的物质围绕着到他们便很难被打动。 他们不需要实际的物质,他们的感动既简单又复杂。 也会像很多人那样因为一点小小的事而感动,也会被别人的刻意卖惨而生气。 他们因为有过太多的东西,不会轻易的被那些物质打动。 他们有时候更想做情怀。 然而情怀和生意怎么才能和谐的相处? 霍以安并不在意能赚几个钱,可她的员工们是在意的。 她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同时自己喜欢的事也需要拥有不错的利益。 这样才能长期的做下去。 霍以安在这段时间里也并非只做这一件事,她也重新拿起了之前她有些兴趣的苏绣,发现这些东西还是挺有意思的,就慢慢的做了下去。 因此也在苏绣上找到了不少灵感。 她对苏绣很喜欢,在兴趣最浓的时候去学习了人家的绣法。 她的感觉依旧跟以前一样,喜欢的东西也就是喜欢而已,并不会深爱到去致力于自己成为一个绣娘的想法。 好的绣娘没有几年十几年的功夫根本绣不出好的作品。 她自己的耐性是什么样的,她很清楚。 她对很多事情都是三分热度,很多事情只是学了个皮毛就放下了,剩下的实在太感兴趣就寻找这方面的员工和合作伙伴。 霍以安在闲暇之余也经常去找封长宁吃饭,只不过吃饭的时候都是他在付钱。 她负责跟他一起吃。 封长宁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每天工作结束,就跟喜欢的女孩一起吃饭,有时候看看夜景,整个人感觉整体气色都好了不少。 封长语在她哥回大宅的时候,一把勒住了他的脖子,笑眯眯的说道:“你最近是不是跟霍以安在一起?” “放手,别谋杀你亲哥。”封长宁被她勒得有点喘不过气来。 封长语稍稍松开了手,继续盘问,“你是不是趁着你最大的情敌被我撬走了,就开始展开攻势?要是这样的话,你得给我奖励。” “我有这个想法,目前还没有这个行动。” “不是吧,你不要跟周寒墨一样迟迟不行动。你要知道霍以安是个什么人?她从小就被一堆人捧在手心里,她最习惯的就是别人对她好。别人对她不好,在她那里才显得奇怪。你要是迟迟不行动,以后就会变成她生活里的背景色了。” “你怎么这么了解她?”封长宁就任着她趴在他肩头。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哥,不是我没提醒过你,你要是喜欢她,确定要跟她过一辈子就瞅准实际早点跟她表白,时间拖得越长,变数也就越大。” “这是你自己的心得吗?” “差不多是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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