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寒墨索性把车停在路边,静静的听着她分析。 他知道她的话在某些方面是正确的,可心里还是有些不认同。 他爱了安安这么多年,与封长语接触几个月之后,他的心就偏向了封长语。 这何尝不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他的见异思迁吗? 他自以为对感情认真,没想到也不过是比别的男人迟钝一些罢了,完全是以五十步笑百步。 封长语见他的眼神中有些恍惚,她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这个男人真是让她既心疼,又觉得无奈。 他是怕她尴尬才跟她说类似表白的话吧? 这几个月几乎每天都在他身边刷存在感,他更多时候是跟她打过招呼之后就忙他的事了。 他起初会时不时的看她一眼,好像不太好意思冷落她,但又不知道要跟她说什么。 封长语很清楚,她要不是脸皮够厚,她在周寒墨这里就是个过客,他的目光只在霍以安身上停留。 他是可以一直做到心里只有霍以安的。 封长语并不觉得自己黏着他有什么不对的。 遇到个心动的男人,难道不是应该大胆的表白吗? 把心思藏在心里,默默地等着别人自己过来向她表白,那种方法固然好不过风险太大了。 她不愿意浪费这些时间,但她愿意给周寒墨足够的时间遗忘。 她并不嫉妒霍以安,她挺欣赏她的。 她拥有了所有女孩子都很羡慕的东西,这样的人除了羡慕还能有什么? 她也不觉得自己差,在追求周寒墨之前也没想过霍以安会生气或者会不高兴。 因为霍以安的态度从最开始到现在都没有改变过。 她隐约能明白霍以安对周寒墨的感情。 她并不是对周寒墨没有任何感情,而是那些感情不是爱情。 霍以安也很关心周寒墨,更多的是朋友之谊。 封长语是明确的知道这一点之后,才会追求周寒墨。 如果知道霍以安对周寒墨也有好感,那她还追求人家,那就是不道德了。 封长语虽在行事上有些张扬跋扈,不太顾及别人的感受。 但也不会去挑战道德的底线。 如果周寒墨和霍以安感情很好,很顺利,那她就算再喜欢周寒墨也不会将自己的喜欢表现出来。 封长语似乎是在等周寒墨慢慢的消化她刚才的话。 在车内沉默了五分钟之后才继续说道:“如果你心里还不是太舒服,我们可以不用这么快用恋人的身份相处。以后等你完全能接受这个事之后,我们再在一起也不迟。” 周寒墨偏过头,目光微动的看着她,“你不需要这样。” 她虽然没有被家人向安安那样呵护着,可也出生在一个幸福、富贵的家庭里,她也一直被很多人捧在手心里,没受过什么委屈,根本没有必要因为他把自己委屈到这个程度。 “在年轻的时候为感情付出也挺好的,早期的时候总是先喜欢的人先付出,等以后你也喜欢我之后,你再付出也没关系。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习惯了我付出就一直让我付出的人。我也认为我不是那样无条件的纵容你,包容你的人。” 周寒墨听说她的话,嘴角隐隐有些上扬。 封长语看着他笑,也笑了起来,“感情这种事说复杂也挺复杂的,但说简单也很简单,看某个人看顺眼了就怎么看也都很顺眼。要是看某个人不顺眼,无论他有多好,也不会顺眼。眼缘这种东西实在是太一言难尽了。” “你说的对。我以前以为我挺无所不能的,能够把已经濒临衰败的家族变成现在这个状态,我觉得挺有成就感。喜欢安安让我觉得很安心,每次看着她都会觉得世界上有她真好。我没有办法理清我跟她之间的感情,我就很清楚,我可以为他付出很多,比想象中的还要多。” 封长语听到这些话只是挑了挑眉,没有发表什么看法和想法。 在她看来,这也是他正常心路历程,没有什么可指摘的。 如果周寒墨喜欢了霍以安这么多年突然就扭头喜欢上她,跟她郎情蜜意,难舍难分,她才觉得奇怪呢。 他会挣扎,会犹豫,会痛苦,也都是正常反应。 像他这样压抑、阴郁又纯情的男人,要是能把心里的人放下的这么快,那反而不是他。 封长语觉得自己也是挺无语的。 明明在外面也是被很多男人捧在手心里的,却一头热的扎进了周寒墨这个冰塘里。 她要是喜欢另一个人,那她这条路走的要简单的多。 主要跟那个人吃几次饭,基本上就能确定关系了。 可跟周寒墨耗了几个月,他依旧在挣扎。 封长语发现她在对待周寒墨的事情上了一点脾气都没有,也不会因此而生气,反而更会设身处地地为周寒墨着想。 大概周寒墨真的就是她命里定的那个人。 不然就她这样,她又怎么愿意一直粘着他不放。 周寒墨沉默了许久之后才说道:“长语,最近可能都需要委屈里,假以时日我们要是有缘修成正果,我再补回来。”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你安心纠结。有什么不懂白都可以来问我,我可以开导你。你要是不放心,也可以去问霍以安,她也会想方设潜能跟你说清楚的。” “让我惊讶的是,你没有因为我心里有她而生气。” “我因为这个事生气也挺莫名其妙的吧。在你认识我之前,你喜欢任何一个人都很正常。更何况,那个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存在。我要是真傻白甜的跟你因为这点破事生气,那我的脑袋应该换掉了。再无理取闹也有个度,你说是吧?” “认识你之前,我以为你是个娇蛮的大小姐。” 封长语调皮的眨了眨眼睛,“认识我之后呢?” “你跟我以前想象的很不一样,让我一度怀疑我看人的眼光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biqubao.com “没到这个程度。我对不熟悉的人也确实挺蛮横不讲理的,因为也没有必要向他们展现我的优点。他们无论喜欢我讨厌我,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关系。要是我不想接触的人,这辈子他们也跟我不会有什么密切的关系。而你不一样,你是我喜欢的人。就算要创造很多机会和条件,我也要在你面前晃悠个够。我哥常常说我,要我是个男的,肯定是个小流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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