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寒墨的声音放得很低很柔软,“这是我心甘情愿的。” “好。我先下车了,我们回头再约时间。” 周寒墨听她这么说,松开了她,帮她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才下车为她拉开车门。 霍以安下车之后看了他好一会儿,才转身往家的方向走去。 周寒墨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慢慢走远,直到消失不见,他才转身回车上。 从认识她那一天起,她就是最特别的存在。 所有美好的词,美好的事,在她面前都觉得无比的正常。 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美好到极致的人。 她被所有的人宠着、爱着,被他们用生命保护着。 然而,她身上却没有半点娇气,非常乐于把自己的笑容分享给别人,让人能够如沐春风。 她独自去国外留学,在外面也吃过一些苦。 她也能很好的面对。 她很容易在繁忙和让人抑郁的生活状态里,找到一种近乎休息的方式,让自己有个充电式的状态,继续按照自己的节奏慢慢的生活。 她身上就是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在她的身上不会感到了急迫,很着急的事出现在她身上他都会用她自己的节奏化解。 这是一种特别的能力,让人除了膜拜,也就是佩服了。 周寒墨知道自己可以拥有很多的女人,但显然是不适合她的。 她值得所有最好的东西,最好的人,最好的情绪,最好的爱情。 他时常觉得自己是身上绘满了压抑的情绪,随时随地可能爆发。 只有在他面前的时候,所有的逆鳞乖乖的折服,宛如一个矜贵优雅的贵公子。 他知道他真人不是这样的。 他今天的表现是他愿意他出现在她面前的样子。 他害怕他的情绪不够稳定,哪天容易伤害到她。 哪怕只是对她造成了惊吓,他都会后悔不已。 其实他心里很明白,她比所有的女人都要更会面对突发情况,她的消化能力也比她们强。 他就是舍不得。 …… 霍以安缓步回家,见家里人都还没回来,便在花园里看了一会儿花。 花园里的花大部分是妈咪种的,妈咪忙的时候由园丁照顾,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亲力亲为。 她喜欢看花,但真正动手种植的也就是墙角的蔷薇花了。 那时候,她是被蔷薇花的花期吸引了。 蔷薇花要是开得好的话,一年能开上九个月到十个月。 种上之后,绝大部分的时间都能欣赏的花。 她一说要种花,家里人就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把最好的蔷薇花都给收罗到了。 现在院子里最多的反而是蔷薇。 乍一看下去也觉得非常漂亮,花枝招展。 清风拂过的时候,还能闻到淡淡的花香,很是沁人心脾。 霍以安是喜欢这样的生活状态的。 尤其是她在家的时候,经常能看这些花看上大半天,还觉得这样的生活挺舒服。 她每次都觉得自己简直是就喜欢享受,一点也不喜欢工作。 她算起来从高中开始就在工作了。 她的工作节奏不快,但也一直在这个领域里做自己想做的事。 她是在她这一辈的孩子中这一借用家族势力的一位。 其他人都靠着自己的实力在自己的领域有了不错的成绩。 她是在年少的时候走的太快,借用了家族的余荫让自己快速的赚取了第一桶金。 在这后她也无法准确地说明她是不是还借助着家族的余荫,但她很明白,从他们一出生开始,他们就是在借助着家族的实力,让他们走得更好。 所以,所谓的靠父母没有自己的努力,说这话并且这么认为的人没有足够的脑子却辩证,把自己过得糊里糊涂的,还妄图想对别人的人生指指点点。 霍以安看了好一会儿,回屋拿了一张凳子和纸笔,对着一面墙的蔷薇开始画了起来。 她的画画功底不错,画画她还比较喜欢,也曾跟老师专门学过。 之前也有想过成为画家,可最后她还是没有继续。 她发现文字更能表达情绪,也不需要练字就能写。 说白了,她还是没有足够的耐心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一件事情上。 她不是吃不了这些苦,而是不愿意去吃,也不希望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同一件事情上。 霍以安把花画好之后,家里的其他人也会来了。 霍洛带着冯韵之进来,笑道:“睡饱了吗?都有精神画画了。” “睡得可饱了。今天还有时间去睿睿的医院给他客串了一把女朋友,能感觉到好多未婚女医生和护士们心都碎成渣了。” 霍洛和冯韵之闻言笑了起来。 冯韵之掩住嘴,“他这么好,为什么不谈个恋爱?有时候谈着谈着就觉得挺有意思了。” “他跟霍昀哥哥一样,心里就没有过这个事。看谁都是傻呵呵的,没事就挑战一下他们对低智商生物的忍耐力。”霍以安笑道。 冯韵之差点被她的话给逗得笑趴下,“你对他们的总结我是服气的。” “他们本来就是这样。” 三人正说着,两辆车开了进来。 前面的车是霍予沉和禇非悦的,后面的那辆车是禇行睿。 三人一前一后的下车,霍予沉问道:“一般除了说八卦,你们才会笑的这么开心,这次是说谁的八卦。” 霍以安笑道:“霍昀哥和睿睿的。” 霍予沉看了一眼站在他三步之遥的距离的儿子,“儿子,你确定不找个女朋友来感受一下嘛?” 禇行睿知道他们就想拿他来开涮,面无表情地说道:“暂时没有这个想法。每天看那些愚蠢的女人为男人折腾脸我就受不了,这么蠢的生物居然能好好的活到了几十岁,实在是很好奇她们的生存能力。” 霍以安:“是因为你长得太耀眼了,去找你的都是女孩子。其他医生还是能接到男人整容的病例。” “说的外貌好像能逃过同性的喜爱一样。同性之间要是示爱起来,就没有异性什么事了。”禇行睿一脸面无表情的说道。 霍以安笑嘻嘻的问道:“说说看我回头帮你,我说给大嫂听,让她写到小说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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