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不排斥化妆,化浓妆也没有关系,但要注意场合。 刘萌萌是来他们家送东西,怎么会把自己画成这个样子? 她的着装也很暴露,要是在大街上遇到,她很难想象这是个学生。 易子心心里想归想,说出口的话却是很温和的,“萌萌,麻烦你千里迢迢送东西过来了。” “表姐,我们之间就不需要这么客气了。”说完刘萌萌笑道:“要不是送东西,我还没有机会参观这么漂亮的房子呢。” 易子心笑道:“这是宛哥一位长辈的房子,我们厚着脸皮住在这里而已。” 霍宛朝刘萌萌点了点头便进厨房要帮忙了。 易大婶见他进来,连忙赶人,“你和心心才刚到家,先去休息。” “没事儿,刚才是刘叔开车送我们过来的,我就坐了一趟车而已,一点也不累。” “不累也得休息,你的腿还没有好,不能站的太久。” “伯母,您太客气了。您以后把我当成心心来对待就好。” 易大婶听到这里眉开眼笑的,“就是把你当成心心一样对待呀,就得好好宠着你们这两个孩子。这辈子有你们这两个那么懂事,那么让人心疼的孩子,我们这些做长辈的,除了好好宠着,还能干什么呢?” 霍宛见她这么说露出了一个笑容,同时心里也觉得挺温暖的。 于是无论易大婶说什么,他都坚持留在厨房,帮忙打下手。 易大婶又怎么舍得轰他呢,只能任他去,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卸下过。 她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小宛,咱们之前回你老家这么长时间,这两天你和心心回去看看太公太奶奶和爷爷奶奶。我和你伯父坐在这里这么长时间了,对周围都挺熟悉的,你们两个不用专门陪我们。再说,你大嫂和二哥这两天也快回来了,有他们照应着,你们根本不用担心。反倒是家里的老人就得多看看。” 霍宛听到这话,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说道:“太公太奶奶听说心心怀孕之后都特别高兴,心里也很期待小娃娃的出生。” “那是自然的,没有几个人能有看到曾孙子的孩子的福气。你们家是有大福报的人家,拥有别人家根本没有的福气。” “我们只是顺应自己的心,别的事就听天由命。” “能做到这样就特别好了。真高兴能遇到你家这样的人家,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也知道了教育未来子孙的方向在哪里。” “伯母,您说的很多话都忒不像从小地方出来的人。” 易大婶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连连摆手说道:“我没见识,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就是认识你和你的家人之后觉得很多我们认为很粗浅并且忽略的道理只要坚持执行,都会有很好的效果和回馈。就拿我们家来说,以前我和你伯父不会处理子媚和家里的关系。认识你和你的家人之后,我们才意识到我们在哪些方面处理的不太好,让孩子伤心了。我们在思考之后,正视了我们自己的问题和我们的不足,也做了一些改变。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特别容易产生埋怨的情绪。有了这样的情绪之后,表面又装得无比的大度。我们以为我们的演技很好,能把这些情绪给掩饰起来。结果却适得其反,让子媚更加担心。” “所以伯父伯母,你们本身就具有反思的精神,很多父母是没有反思的精神的,他们把子女当成了他们的所有物,而不是当成了独立的个体。这样的关系只会越相处越恶劣。” “是的,遇到你和你的家人之后,我们才更确定了这一点。我们改变了我们的态度之后,子媚也改变了。大家都在往好的方面走。” 霍宛轻轻笑了一下,这是易家人最特别的地方。 他们并非特别聪明的人,他们又比很多人活得更加通透。 他们知道自己不是万能的,做的事情也不全对。 他们知道自己的问题出现在哪里之后,很快就能把自己扭转过来。 这一点很多人都做不到。 霍宛在厨房帮忙配完菜之后就被赶了出来。 他出来的时候,易大伯也提着大包小包的回来了。 易大伯笑道:“小宛到了?那麻烦你开一下榴莲,咱们今晚还能用榴莲壳炖汤。” “好的,这事包在我身上。” 霍宛说着接过易大伯手里的榴莲袋子,放到餐桌上,转身去厨房拿了几个碟子和一把水果刀。 剥榴莲其实是有技巧的,并且根本不需要费什么劲就能剥开。m.biqubao.com 他二叔就特别喜欢吃榴莲,从小到大他没少被这样东西荼毒。 最开始他根本受不了榴莲的味道,久而久之也就被折腾习惯了。 要是有一段时间没闻到这个味道,他反而觉得缺了点什么。 于是也就练就了一手切榴莲的绝技。 剥榴莲还不算什么,切榴莲壳才很有意思。 榴莲最外壳有一层刺,中间是白色的夹层,熬汤的时候用的是白色的夹层。 熬出来的汤,既干净又新鲜。 剥这一层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技巧,力道也用的是巧劲而不是蛮力。 易子心此时正带着刘萌萌进来,看着他在那剥榴莲壳,笑道:“以后这件事就都让你做了。” 霍宛头也没抬地说道:“动刀子的事都让我来。” “好啊。”易子心一点没打算在这方面跟他客气,他们都是夫妻了,要是热话里行间都还是客客气气的,那才有些奇怪。 刘萌萌在一旁看到他们的互动,除了除了羡慕嫉妒恨之外,还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感觉。 她自从在易子心的老家里见到过这个男人,心里就一直有个疑问。 优秀到近乎完美的男人为什么唯独看上了易子心? 易子心在农村是比不少女孩子条件好,可她没有父母还带着一个拖油瓶的弟弟。 这样的女人居然也有男人喜欢,简直让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而她哪一点不如易子心? 更何况比易子心优秀的女人比比皆是,怎么霍宛唯独选择了易子心这样的女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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