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作为一个男人在外面打拼,辛苦或者累都是很正常的。 他最大的成就感就是看到自己的父母安享晚年,看到自己的妻子女儿。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看到自己的妹妹不用勉强自己适应社会的规则就能安安稳稳的生活。 现在他的妹妹长大了,成熟了,会为别人思考了。 他却觉得有些怅然若失,觉得她为爱情付出的太多。 冯岷之脑子里闪过很多的想法,最终只是说道:“我不指望你能做的多好,你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就好。很多人事业成功了,反而失去了微笑、快乐的能力。我们绝不希望你变成这样的人。”biqubao.com “我不会这样的,我身边有这么多关心我的人,我怎么会舍得让你们这么担心。” “那你怎么会生出这样的想法?你跟他在一起都还没到一年。” “我和前几天。我是跟他一起去参加他大哥大嫂的婚礼了吗?他大嫂的家境很普通,是个从小山村里出来的女孩子。可在她身上却看不出来,她的为人和处事就像是大家都会培养出来的一样,身上有很强的凝聚力。”冯韵之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我比她还要大几岁,我看起来特别傻,也很愣。” 冯岷之跟其他的妹控哥哥一样,最看不得的就是自己的妹妹自卑或觉得不够优秀,想也不想地说道:“没人希望你变成那样。她能从一个普通的农村小姑娘嫁给霍宛,背后付出的努力是你想也不敢想的。别只看到人家光鲜的一面。” “我明白。我只是觉得我要是一直保持这样的性格,我不太确定我能不能给他幸福,让他安心。” 冯岷之嘴角狠狠地抽了一下,“这不应该是你担心的,你只要简单的爱一个人爱到想嫁给他就行了。” 冯韵之抬起清澈的眼眸看着冯岷之,问道:“因为我看起来不能担当大任又傻乎乎的,所以你们对我都没有更高的要求是吗?” 这个问题还真的没有办法回答。 因为爱一个人,宁愿把它放在心里,越看重她,你就会觉得她很笨,就会什么事都帮她安排好,做好。 这种爱也无论是在亲人之间,朋友之间,爱人之间都会出现。 越是把对方放在心里,就越觉得人家傻乎乎的又蠢又笨,还觉得别人离开自己没有办法活下去。 他就是这么想的。 冯岷之:“你有这样的困扰和疑问并没有错,目前我不想跟你解释为什么。等你年纪渐渐增长,你就会明白这一点了。作为你哥,我只希望你能快快乐乐的,过着简单幸福的小日子。可如果你向往的是霍洛大嫂那样的生活和性格,你就自己去尝试看,我不去干涉你的决定。但我对你这种想法的态度是,闲的蛋疼,没事找事。” 冯岷之说完上楼休息了。 冯韵之被他最后一句话给弄愣了,怔愣了好一会儿,便缓缓的勾起嘴角。 被她哥这么说之后,她好像明白了什么。 她是她,易子心是易子心。 她们本来就是了,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中长大,经历的事情也很不一样。 她们要是人做了一样的事,行事准则都差不多,那才很奇怪。 冯韵之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手机给他嫂子发了条信息,“嫂子,大哥到了。目前在楼上休息。” 齐昔莳很快就回了信息,“那就好。你今天不去上班吗?” 冯韵之见她回了信息就拨了个电话过去。 “不去,在家好好陪我哥。” “他要是知道你因为他到了而不去上班,他会很生气。” “我哥刚才已经被我弄生气了。” 齐昔莳笑道:“你怎么着他了?” “我犯蠢了,把他刺激坏了。” “没事,我天天在他面前犯蠢,他已经习惯了,自己消化一会儿就好了。” 冯韵之应了一声。 齐昔莳听她的语气不太像平常的轻松,问道:“你哥反对你跟他在一起?” “没有直接反对,但他看霍洛的眼神还是带着挑剔。” “这个很正常,你哥见我爸的时候,我爸也特别挑剔,觉得他长得太帅了,家境又好,不太有安全感。” “我哥以前也有这种时候?” “是啊,结婚没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不是喜欢一个人就能直接结婚的,还要看双方家长的磨合。过日子虽然这两个年轻人过,但跟两个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这个道理我懂。”冯韵之心情平复了不少。 齐昔莳问道:“你不是去参加他大哥大嫂的婚礼了吗?有什么想法?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感觉挺震撼的,还有很温馨。参加过他们的婚礼之后,我才发现之前所参加的婚礼都太敷衍了,也没有人情味。” “看样子他们的婚礼办得很成功。” “嗯,我也是第一次去农村,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很多。住着也挺舒服的,生活环境挺自在。” “在农村呆着,别在城市要好很多,至少从空气这方面来说,就不知道甩城市几条街了。那边的水应该也挺干净的。” “嗯,在那边什么护肤品都不用,也不用洗面奶,洗脸之后就感觉脸滑滑的。” 齐昔莳:“看来你要去农村呆一段时间了,现在农家乐也很多,可以去感受一下。” “嗯嗯,记得带我哥过去。他平时工作压力太大了,经常把自己逼得很紧。我真的不放心。” “我以前也担心,现在他会自己调节了还挺好的,你也别瞎操心。人生在世,哪有不辛苦的,学会调节就好了。” “嫂子,我怎么觉得你现在越来越淡定了?好像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 “不是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而是突然看清了很多事情,很多以前执着的事现在也看淡了。身份、地位这些东西有就有,没有也无所谓,最主要的是关心的人健健康康的就好。” “我还想在事业上冲一冲呢。你就已经看的很淡了。” 齐昔莳:“你以前并没有什么事业心,做事情也只是不想把自己经手做的事情弄得太不好。现在倒是像变了一个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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