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觉得你有问题更偏向于大嫂的性格的话,我当初直接追大嫂不是更快?” 冯韵之拧了他的腰一下,“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我这话是话糙理不糙。”霍洛说着亲了亲她的眼睛,“在我眼里你就是最好的。” 冯韵之还想再说什么,就听到了敲门声。 她连忙推开霍洛,一脸紧张地过去开门。 门外是她哥和阿欢。 冯韵之欣喜道:“哥,你怎么这么早?” 冯岷之看了一眼冯韵之身后的霍洛,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 霍洛是个要娶人家宝贝妹妹的男人,于是很主动的打招呼,“哥,你到了,我正好要给韵之做早餐,你想吃点什么?” 冯岷之见他主动搭讪,脸色稍霁,说道:“你看着做就好,我不挑食。” 霍洛笑着点头,就去厨房做早餐了。 冯韵之笑道:“大哥,你怎么来这么早,今天是不是早起了?” “今天凌晨到的,那个时候太晚了就没过来打扰你。” “说什么打扰,你是我哥啊。我麻烦你的时候,是不是也该说一句打扰了?” 冯岷之打量了屋内,见没有霍洛生活的痕迹,心里稍稍舒服了一点。 他对霍洛没有什么偏见,从客观角度分析,他能确定他是个不错的人,也很负责任。 他对他的为人没有不满,对他的家世更是没有任何不满。 他对霍洛的不满皆来自于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个男人要抢走他的宝贝妹妹。 这个就够大逆不道了,让他怎么能给他好脸色看? 霍洛一脸轻松恣意地在厨房忙碌,那状态让阿欢都忍不住多看了他好几眼。 实在不明白他刚被大少爷翻了白眼居然能这么快的转变了。 霍洛像是察觉到了阿欢心里的疑问,说道:“能够在未来的大舅子面前刷点存在感,这可是大事。你先学着点,以后娶媳妇能用得上。不过也不一定能用的上,万一你媳妇有姐姐和妹妹,那就得另外想办法了。” 阿欢被他说的嘴角勾了起来。 自从小姐跟他在一起之后,小姐脸上的笑容多了很多,也比以前活泼。 小姐的很多改变他都看在眼里,也因此渐渐喜欢上了这个人,觉得他跟小姐在一起很般配。 霍洛见阿欢不说话,继续逗他,“你也不用太紧张,因为太想拥有那个人,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而且在我们这一段关系里,她付出的比我的要多。你在他身边这么长时间也知道这几年她顶了多大的压力在坚持,我只不过是被未来的大舅子飞了几个冷脸,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你这么想我很为小姐感到高兴。我算是跟小姐一起长大的,她从小就像个小公主一样被人宠着,连上学的时候身边的同学都对她很好,没有受过半点委屈。大少爷也正因为这样,才想把她介绍给自己认可的朋友,这样大少爷也能没有什么阻碍的一辈子保护她了。可小姐却喜欢你,根本再也看不下别人。” “因为我太幸运了,居然能拥有这么好的一个人的喜欢。你最近还跟她聊天吗?她有没有跟你说她的顾虑?” 阿欢看了他一眼,不是很能理解他话里是什么意思。 霍洛意识到自己问这个问题也问得太宽泛了,继续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她有没有觉得她配不上我,觉得自己要学习更多的东西?” 阿欢迟疑了片刻之后,缓缓的点头。 霍洛有些无奈的说道:“她回头要是再有这样的想法和情绪,你帮我好好开导她。我选择了她必然是她有其他人无法替代的优点,让她多看看自己的优点。不要总是看到别人的优点,然后想自己的缺点。” “小姐也跟你说这个问题了吗?” “她跟我说过这方面的困扰。我给了她回复,不过我觉得没有解开她心里的结。你陪在她身边的时间最长,你应该比我更了解她,安慰她也能安慰到点子上。” 阿欢只觉得这话怪怪的,但他又想不出来到底哪里奇怪。 “霍总,你不怪我跟我家小姐走的太近吗?” “这有什么可怪的。我很高兴她身边一直有你的存在,让她充满了安全感。” 阿欢心里提着的大石头缓缓落地。 他看着霍洛刀工利落的切好需要用的食材,心里更加放心。 他家小姐的厨艺也可以,他一直很担心他家小姐跟霍总结婚之后,家里的厨房就只属于他家小姐。 他家小姐本来可以当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他非常不愿意她以后结婚了就成了个黄脸婆了。 现在看霍总这技术,看来在家也是经常下厨的,完全不用有这方面的担心。 他没有跟着他们去易子心的老家,因此也不太清楚霍总对他家小姐的保护。 但他家小姐回来之后晒黑了好几个色号,由此可见应该是经常跑出去玩,活生生的把自己晒成了黑呼呼的人。 阿欢觉得女孩子还是白白净净一点好看,太黑了不漂亮。 霍洛在阿欢的帮助下将四碗面都做好了,他把面端到餐厅,才张罗冯家兄妹吃饭。 冯岷之看清桌上的面之后,不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比较合适。 这是碗面的做法都不一样。 他比较喜欢吃大杂烩的面,面对什么东西都加一些。 尤其是鱼、豆皮、鲜肉、青菜,面碗里放着这些他就觉得挺好吃的。m.biqubao.com 霍洛给他做的那碗面就放的这些。 可见韵之是跟他提过这些事的。 冯岷之看着这么明显的讨好,黑脸都快摆不下去了。 冯韵之也没有想到自己无意中提到的她大哥的饮食偏好,霍洛居然都记得,而且还做了出来。 一时间心里甜蜜蜜的,有种被他疼爱的感觉。 她的面是八珍面,阿欢的是肉沫、辣椒当浇头的凉面,霍洛的是龙虾面。 每一份都是色香味俱全,卖相极好的。 每个人吃的都是他们平时喜欢吃的面。 四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吃面,偶尔会说一两句话,气氛不算太热情,但是也不冷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3_143964/74070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