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苇问道:“心心,这是什么时候装修的?” “这两年开始弄的,都是我伯父伯母和两个哥哥张罗的,说是让我和林林回来能住得舒服一点。” “你是不是有个哥哥是做装修的?” “是啊。那是二哥。家里的装修大部分是他和二嫂帮忙弄的。” “花了多少钱?”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我问了他们也不说,就说是没事干的时候拿客户的装修废料来做的,不收钱。” 许苇听她这么说,又把楼上打量了一遍,“真看不出来是拿装修废料做的。” “这里的装修风格不统一,很多时候是按照我二哥的心血来潮弄的。不过他就算是随便弄,我都觉得挺好的。估计是我没什么审美,他给我看什么,我都觉得不错。”易子心笑道。 许苇又仔细打量了室内的装修,这样的装修比他们家都要好。 这几年易家都有钱到这个程度了吗? 刘萌萌上楼来看的时候也很惊讶。 她在楼下看的时候,只觉得是装了楼下,搏个面子。 没想到,二楼的装修比一楼还要好。 易子心家里的这栋宅基地只建了两层,一楼有厨房、客厅和两个房间,二楼有三个房间和一个宽敞的客厅。 楼顶是个大平台,四周用坚固的栏杆围了起来。 这栋楼的装修和设计并不比村里其他的房子差。 门口的院子种了几株牡丹和三角梅,还有蔷薇。 正值盛夏,都郁郁葱葱地长着。 因为易子心家靠近大路,院子里又有水龙头。 就算平时不在家,村里的人见花干了,也会帮忙浇个水,施个肥什么的。 反正也花不了多长时间,也没花多少力气。 他们平时路过或到这边乘凉,也能欣赏一下他们的劳动成果。 这样的事发生在农村也算是不常见的,一方面是易大伯易大婶平时厚道,邻里之间有什么事,能帮忙的都会帮忙;另一方面也是看着易子心和林林太小,作为同村的人能帮点也就尽量帮了。 毕竟易大伯他们一家多上心的帮易子心和林林,他们能搭个手的时候也是很积极的。 许苇站在楼顶的栏干看着院子里忙碌的人,还有路边停的不少名车,心里多少有些纳闷。 易家的日子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刘萌萌同样有这样的想法。 她以为她来参加了一场跟其他农村没什么两样的婚宴,再好就是让镇上的酒店做好饭菜、打包回来,家里随便摆几桌拼凑起来的桌子就算是过去了。 她本来是不愿意过来的。 她爸妈很坚持,认为这也就是最后一次了,她又正好放假在家,不来说不过去。 她的心被震荡了一下。 易子心陪她们在楼顶站了一会儿,看到后山的路上出现了几辆车,便笑道:“舅妈、萌萌,我公公婆婆他们到了。我们下去看看。” 许苇讶异道:“今天办酒,分们今天才过来。这也太不把你们的婚礼放在心上了。” “他们平时挺忙的,能抽出时间来已经很难得了。我老公的弟弟妹妹们陪我们来家里住了一个多星期了,喜宴的策划和酒菜捏都是他们请过来的。” 许苇听她这么说,好像是嫁给了个不错的人家,有点不放心地提醒道:“子心,你家里的情况是有些特殊,能嫁给条件好的人家舅妈也为你高兴,以后做事周到一些不要给婆家留下不好的印象,免得在那边吃亏。” “谢谢舅妈。”易子心知道她是好意提醒,不然谁又愿意在大喜的日子给别人添堵呢。 几辆豪华的看不出品牌的车停在了易家的院子外。 在家里帮忙的村名和亲友纷纷停下了手里的活,走到院子旁看着。 霍宛下车,为他老爸老妈打开车门。 第二辆车是霍予沉和禇非悦和霍以安,第三辆车是霍昀、霍明和霍洛他们。 霍家人出色的容貌将村里的人都震住了。 本来易家来了几个面容出色的孩子辈也就算了,现在连来的长辈更是了得。 样貌、衣着、气质,一看就不是一般的人家,难怪这婚礼这么与众不同。 这心心是嫁给了什么样的人家啊。 这一幕在农村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让不少人都震惊了。 刘峰、许苇和刘萌萌更是如此。 他们谁也不曾想到易子心找了个这么好的人家。 刘萌萌心里的嫉妒简直要泛上眼底了。 易大伯和易大婶听说他们到了,连忙从厨房里跑了出来。 易大伯连擦了几遍手,才好意思跟霍予非和霍予沉他们握手。 这并不是他们会嫌弃他手脏,是他自己实在是不好意思拿脏兮兮的手去握人家干净又好看的过分的手。 易大伯笑道:“家里环境太简陋了,让你们看笑话了。” “这里很好。听几个孩子说晚上睡觉特别舒服,我们很久没有过这样的生活了,正好有机会尝试一下。” “山里晚上比较凉,不用开空调也很舒服。”易大伯笑呵呵地说道,“这几天飞飞和睿睿他们都直接在屋顶上搭帐篷睡。” “已经听他们说了,几个小家伙觉得这里特别好玩,都不想回去了。” 易大伯觉得特别高兴。 他们家经过专业人士的收拾现在已经很好了,他们自己很满意。 可要来招待霍家人,他又觉得还远远不够,让他们住在这里实在是太委屈他们了。 镇里县里的酒店也不够好,多多少少还是觉得跟他们的身份不符。 有了霍家人的到来,气氛有些凝滞,谁都不敢在他们面前说话,于是都跑去干活了。 刘萌萌本来已经觉得自己很漂亮了,很容易得到男孩子的喜欢与青睐。 看到霍以安的那一刹那,她才发现自己的外貌并不算什么。 霍以安带妈咪和战妃四处转了转之后,带她们回房间休息,便提着一袋东西找到易子心,“嫂子,大哥让我给你带回来的,说你很喜欢吃。” “谢谢安安。” “举手之劳而已,不用客气。”霍以安说完笑眯眯的跑了,去找霍绯和禇行睿,跟他们一起带霍昀、霍明去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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