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是易子心从小到大最轻松,最没有心理负担的一段时间。 她不知道,我是因为怀孕的原因,还是每天吃了很多补品,她的体重比以前增加了十斤。 皮肤也变得更加水嫩,眼睛也波光潋滟的,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的漂亮。 她有时候会去店里看看,有什么她能处理的,也让其他人去休息。 但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书店。 她之前以为她会短暂的告别写小说这件事。 最后发现她非但没有告别这件事,反而能更全心全意的写作。 因为怀孕不能久坐的缘故,她现在经常拿手机来写。 手机开发的功能越来越强大了,各种app也丰富得让人咂舌。 她目前用的是语音转文字的方式写作,甚至能一边散步一边对着手机慢慢的说话,就这样也能把稿子给写完了。 她合作了三年多的编辑是很信任她的写作和更新能力的,也给她安排了不错的推荐,让她的书得到了很不错的曝光度,同时也让她赚了不少钱。 她现在没有多少花钱的地方,那些稿费打到她账上,也就一直停留在她的账户里。 实现了经济自由之后,她也并没有花多少钱在自己的穿戴与打扮上。 她更在意的是得到别人的认可,以及在她自己说喜欢的领域中得到成就感。 这些在初期的时候可以用金钱来满足。 随着她的稿费渐渐增多,她已经不太在意每个月有多少的稿费进账。biqubao.com 即便是这样,她研究每天勤勤恳恳的写稿子,争取有更多的存稿。 因为拍婚纱照和结婚日期也临近了,他们结婚之后或去度蜜月,她可不愿意一边度蜜月一边写稿子。 那对她和霍宛并不公平。 他们的蜜月一辈子就这一次,用太敷衍的态度对待她做不出来。 …… 时间流逝的很快,很快就到了结婚的前夕。 在殷城所举办的酒宴除了易家人之外,并没有叫易家的其他亲戚,并不是因为霍家人不叫。 这是易家人的决定。 喜宴设在两边都摆,现在那帮亲戚在走一趟这边多多少少会觉得让霍家破费的太过。 他们愿意为喜宴付出更多是他们的心意,易大伯觉得他们不应该厚着脸皮占别人更多的便宜。 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不能因为别人的体贴,他们就得寸进尺。 现在虽然一时风光,可要是处理的不妥当,霍家人因此对心心有意见,这就得不偿失了。 面子虽然重要,可对他们而言孩子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霍家的亲戚是出了名的多,而且关系都非常融洽,无论在多远的地方都愿意过来。 因此,自家人就挤了满满当当的20几桌。 再加上特别熟悉的亲友,100桌才容纳得下过来祝福的人。 要是把婚宴敞开来办,几百上千桌都挡不住。 霍家人不爱在这些事情上面做更多的文章,他们只是通知了最熟悉的亲友,其他人只是给他们发了喜糖和新人的纪念品。 光是给那些没来参加喜宴的人发喜糖和纪念品就发了几万份。 就算是这些喜糖和纪念品对很多人来说也是一项殊荣。 不少没有资格参加喜宴的人,因为这些纪念品也乐呵呵了好多天。 毕竟很多人连纪念品都没有。 殷城的喜宴摆过之后的一周,霍宛和易子心以及易家人和霍宛弟弟妹妹们又集体飞到了易子心的老家。 一辆辆豪车停在易家门口,惹来了不少人的注目。 这在偏僻的小村落是很大的新闻。 村民们谁都没想到一对孤儿居然能在短短的几年内把自己的人生打理的这么耀眼。 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和心态,他们都积极的过来帮忙。 霍以安没来过这样的小地方了对这边的山水还挺有兴趣的,他们过来并不是纯粹为了帮忙,更多的是表现婆家对易子心的重视。 因此,她和几个哥哥都来了。 他们来到这边的第二天就开始把周边的山都爬了一遍。 村子周边的不少山上都有山洞,而且还是人没有经过开发的,爬起来也更有意思。 霍洛带着冯韵之过来,冯韵之本来对户外运动不感兴趣。 在霍以安的感染之下,也很愿意跟他们一起爬。 在山上还能吃到不少的野果,这样的体验对她一个乖乖女而言是非常新颖的。 而她之前以为霍以安是传统意义上的名门贵女,没有想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她不只是身手利落,体力也比很多女孩子都要好。 在殷城看到她的时候,只会觉得她是一个被所有人精心呵护的大小姐。 当她知道来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之后,她下意识的就会觉得霍以安会受不了。 谁也不曾想到玩的最开心的就是她。 冯韵之气喘吁吁的在一棵树下休息,霍以安和禇行睿、霍绯他们依旧精力旺盛的在前面走着。 冯韵之十分佩服地说道:“我以为最先支撑不住的会是安安。” 霍洛给她挡风遮阳,“安安经常跟那两只猴子在一块上蹿下跳的,她的体力不会很差。” “要是没亲眼看到,我还真觉得不可思议。” “那是你还不够了解安安。你要是足够了解她会觉得在她身上发生什么事都不觉得奇怪,她还有很多我们没有发现的技能。” “你怎么能确定?”冯韵之狐疑的问道。 “你不觉得她非常特别吗?一动一静都特别能吸引别人的目光,那是她天生的魅力。” “我以前会觉得你们疼她爱她是因为家里只有一个女孩儿,物以稀为贵,会把所有的宠爱都放到她的身上。现在我觉得能被你们宠了这么多年,还没给宠坏了,她就做到了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事。” “嗯。她不会被宠坏的。这一点我们从来没有怀疑过。” 冯韵之朝他露出了一个元气满满的笑容,撑着膝盖站了起来,“我也得跟上他们的步伐了。” 霍以安不知道自己活蹦乱跳地在已经被野草遍布的山道上走都会成为别人的焦点,眯着眼睛看的还有一段距离的山洞,“飞飞哥哥、睿睿,我怎么感觉还有很远的距离,我们今天能走到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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